及武帝太康六年,散騎常侍華嶠奏:「先王之制,天子諸侯親耕藉田千畝,後夫人躬蠶桑。 今陛下以聖明至仁,修先王之緒,皇后體資生之德,合配乾之義,而坤道未光,蠶禮尚缺。 以為宜依古式,備斯盛典。 」詔曰:「昔天子親藉,以供粢盛,後夫人躬蠶,以備祭服,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訓也。 今藉田有制,而蠶禮不修,由中間務多,未暇崇備。 今天下無事,宜修禮以示四海。 其詳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參今宜,明年施行。 」於是蠶于西郊,蓋與藉田對其方也。 乃使侍中成粲草定其儀。 先蠶壇高一丈,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在皇后採桑壇東南帷宮外門之外,而東南去帷宮十丈,在蠶室西南,桑林在其東。 取列侯妻六人為蠶母。 蠶將生,擇吉日,皇后著十二笄步搖,依漢魏故事,衣青衣,乘油畫雲母安車,駕六騩馬。 女尚書著貂蟬佩璽陪乘,載筐鈎。 公主、三夫人、九嬪、世婦、諸太妃、太夫人及縣鄉君、郡公侯特進夫人、外世婦、命婦皆步搖、衣青,各載筐鈎從蠶。 先桑二日,蠶室生蠶著薄上。 桑日,皇后未到,太祝令質明以一太牢告祠,謁者一人監祠。 祠畢撤饌,班余胙于從桑及奉祠者。 皇后至西郊升壇,公主以下陪列壇東。 皇后東面躬桑,采三條,諸妃公主各采五條,縣鄉君以下各采九條,悉以桑授蠶母,還蠶室。 事訖,皇后還便坐,公主以下乃就位,設饗宴,賜絹各有差。 前漢但置官社而無官稷,王莽置官稷,後復省。 故漢至魏但太社有稷,而官社無稷,故常二社一稷也。 晉初仍魏,無所增損。 至太康九年,改建宗廟,而社稷壇一廟俱徙。 乃詔曰:「社實一神,其並二社之祀。 」於是車騎司馬傅咸表曰: 《祭法》王社太社,各有其義。 天子尊事郊廟,故冕而躬耕。 躬耕也者,所以重孝享之粢盛。 親耕故自報,自為立社者,為藉田而報者也。 國以人為本,人以谷為命,故又為百姓立社而祈報焉。 事異報殊,此社之所以有二也。 王景侯之論王社,亦謂春祈藉田,秋而報之也。 其論太社,則曰王者佈下圻內,為百姓立之,謂之大社,不自立之於京都也。 景侯此論據《祭法》。 《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景侯解曰,「今之裡社是也」。 景侯解《祭法》,則以置社為人間之社矣。 而別論復以太社為人間之社,未曉此旨也。 太社,天子為百姓而祀,故稱天子社。 《郊特牲》曰:「天子太社,必受霜露風雨。 」以群姓之眾,王者通為立社,故稱太社也。 若夫置社,其數不一,蓋以裡所為名,《左氏傳》盟于清丘之社是也。 眾庶之社,既已不稱太矣,若復不立之京都,當安所立乎! 《祭法》又曰,王為群姓立七祀,王自為立七祀。 言自為者,自為而祀也;為群姓者,為群姓而祀也。 太社與七祀其文正等。 說者窮此,因雲墳籍但有五祀,無七祀也。 案祭,五祀國之大祀,七者小祀。 《周禮》所云祭凡小祀,則墨冕之屬也。 景侯解大厲曰,「如周杜伯,鬼有所歸,乃不為厲」。 今雲無二社者稱景侯,《祭法》不謂無二,則曰「口傳無其文也」。 夫以景侯之明,擬議而後為解,而欲以口論除明文,如此非但二社當見思惟,景侯之後解亦未易除也。 前被敕,《尚書·召告》乃社于新邑,惟一太牢,不二社之明義也。 案《郊特牲》曰社稷太牢,必援一牢之文以明社之無二,則稷無牲矣。 說者曰,舉社則稷可知。 苟可舉社以明稷,何獨不舉一以明二?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若有二而除之,不若過而存之。 況存之有義,而除之無據乎? 《周禮》封人掌設社壝,無稷字。 今帝社無稷,蓋出於此。 然國主社稷,故經傳動稱社稷。 《周禮》王祭社稷則絺冕,此王社有稷之交也。 封人所掌社壝之無稷字,說者以為略文,從可知也。 謂宜仍舊立二社,而加立帝社之稷。 時成粲義稱景侯論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鄭氏學。 咸重表以為:「如粲之論,景侯之解文以此壞。 《大雅》雲『乃立塚土』,毛公解曰,『塚土,大社也。 』景侯解《詩》,即用此說。 《禹貢》『惟土五色』,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為太社,封四方諸侯,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 如此,太社復為立京都也。 不知此論何從而出,而與解乖,上違經記明文,下壞景侯之解。 臣雖頑蔽,少長學門,不能默已,謹復續上。 」劉寔與咸議同。 詔曰:「社實一神,而相襲二位,眾議不同,何必改作!其便仍舊,一如魏制。 」 其後摯虞奏,以為:「臣案《祭法》『王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 』《周禮》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又曰『以血祭祭社稷』,則太社也。 又曰『封人掌設王之社壝』,又有軍旅宜乎社,則王社也。 太社為群姓祈報,祈報有時,主不可廢。 故凡祓社釁鼓,主奉以從是也。 此皆二社之明文,前代之所尊。 以《尚書·召告》社于新邑三牲各文,《詩》稱『乃立塚土』,無兩社之交,故廢帝社,惟立太社。 《詩書》所稱,各指一事,又皆在公旦製作之前,未可以易《周禮》之明典,《祭法》之正義。 前改建廟社,營一社之處,朝議斐然,執古匡今。 世祖武皇帝躬發明詔,定二社之義,以為永制。 宜定新禮,從二社。 」詔從之。 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 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無疆。 乃建太社,保佑萬邦。 悠悠四海,咸賴嘉祥。 」其帝社之祝曰:「坤德厚載,邦畿是保。 乃建帝社,以神地道。 明祀惟辰,景福來造。 」 第1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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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第1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