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 先是爵號阿母宋娥為山陽君;後父梁商本國侯,又多益商封;商長子冀當繼商爵,以商生在,復更封冀為襄邑侯;追號後母為開封君:皆過差非禮。 漢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陽劉漢等百九十七家為火所燒,後四年,宮車比三晏駕,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宮掖庭中德陽殿火,及左掖門。 先是梁太后兄冀挾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喬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誣奏固、喬而誅滅之。 是後樑太后崩,而梁氏誅滅。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 戊子,丙署火。 二月壬辰,武庫火。 五月丁卯,原陵長壽門火。 先是亳後因賤人得幸,號貴人,為後。 上以後母宣為長安君,封其兄弟,愛寵隆崇,又多封無功者。 去年春,白馬令李雲坐直諫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連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宮丙署火。 四月乙丑,恭北陵東闕火。 戊辰,虎賁掖門火。 五月,康陵園寢火。 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 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內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 七月甲申,平陵園寢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千秋萬歲殿皆火。 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 閏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鈎盾、掖庭朔平署各火。 十一月壬子,德陽前殿西合及黃門北寺火,殺人。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轉行,民相驚噪。 靈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園災。 光和四年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 五年五月庚申,德陽前殿西北入門內永樂太后宮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宮雲台災。 庚戌,樂*(城)**[成]*門災,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歡殿。 案雲台之災自上起,榱題數百,同時並然,若就縣華鐙,其日燒盡,延及白虎、威興門、尚書、符節、蘭台。 夫雲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術籍、珍玩、寶怪皆所藏在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是時黃巾作慝,變亂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時俱發,命將出觽,雖頗有所禽,然宛、廣宗、曲陽尚未破壞,役起負海,杼柚空懸,百姓死傷已過半矣。 而靈帝曾不克己復禮,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騶騎電激,官非其人,政以賄成,內嬖鴻都,並受封爵。 京都為之語曰:「今茲諸侯歲也。 」天戒若曰: 放賢賞淫,何以舊典為?故焚其台門秘府也。 其後三年,靈帝暴崩,續以董卓之亂,火三日不絶,京都為丘墟矣。 于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 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 」又曰:「君高其台,天火為災。 」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 上天降監,故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荅天意。 昔太戊有桑谷生於朝,武丁有雊雉登于鼎,皆聞災恐懼,側身修德,三年之後,遠夷朝貢,故號曰中宗、高宗。 此則前代之明鑒也。 今案舊占,災火之發,皆以台榭宮室為誡。 然今宮室之所以充廣者,實由宮人猥多之故,宜簡擇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罷省其餘。 此則祖己之所以訓高宗,高宗之所以享遠號也。 ’詔問隆:『吾聞漢武帝時柏梁災,而起宮殿以厭之,其義雲何?』對曰:『臣聞西京柏梁既災,越巫陳方,建章是營,以厭火祥,乃夷越之巫所為,非聖賢之明訓也。 五行志曰:「柏梁災,其後有江充巫蠱韂太子事。 」如志之言,越巫建章無所厭也。 孔子曰:「災者,修類應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 」是以聖主鷪災責躬,退以修德,以消復之。 今宜罷散民役,宮室之制務從約節,內足以待風雨,外足以講禮儀,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立作,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 疲民之力,竭民之財,實非所以致符瑞而懷遠人也。 』”臣昭曰:高堂隆之言災,其得天心乎!雖與本志所明不同,靈帝之時有焉,故載其言,廣災異也。 獻帝初平元年八月,霸橋災。 其後三年,董卓見殺。 庶征之恆燠,漢書以冬溫應之。 中興以來,亦有冬溫,而記不錄雲。 安帝元初三年,有瓜異本共生,*(一)***瓜同蔕,時以為嘉瓜。 或以為瓜者外延,離本而實,女子外屬之象也。 是時閻皇后初立,後閻後與外親耿寶等共譖太子,廢為濟陰王,更外迎濟北王子犢立之,草妖也。 桓帝延熹九年,雒陽城局竹柏葉有傷者。 占曰:「天子凶。 」 靈帝熹平三年,右校別作中有兩樗樹,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長,長丈餘,大一圍,作胡人狀,頭目鬢鬚發備具。 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人狀。 」 董卓之亂,實擁胡兵,傕、汜之時,充斥尤甚,遂窺閒宮嬪,剽虐百姓。 鮮卑之徒,踐藉畿封,胡之害深,亦已毒矣。 五年十月壬午,禦所居殿後槐樹,皆六七圍,自拔,倒豎根在上。 中平元年夏,東郡,陳留濟陽、長垣,濟陰冤句、離狐縣界,有草生,其莖靡累腫大如手指,狀似鳩雀龍蛇鳥獸之形,五色各如其狀,毛羽頭目足翅皆具。 近草妖也。 是歲黃巾賊始起。 皇后兄何進,異父兄朱苗,皆為將軍,領兵。 後苗封濟陽侯,進、苗遂秉威權,持國柄,漢遂微弱,自此始焉。 草妖之興,豈不或信!” 中平中,長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樹中,有人面生鬢。 又掘徙梨,根傷而血出。 曹公惡之,遂寢疾,是月薨。 ” 獻帝興平元年九月,桑復生椹,可食。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鳥集濟南台,十月,又集新豐,時以為鳳皇。 第4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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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4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