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令章句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分為十二次,日月之所躔也。 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 每次三十*(二)*度三十*(三)***分之十四,日至其初為節,至其中為中氣。 自危十度至壁*(八)***度謂之豕韋之次,立春、驚蟄居之,衛之分野。 自壁*(八)***度至胃一度,謂之降婁之次,雨水、春分居之,魯之分野。 自胃一度至畢六度,謂之大梁之次,清明、穀雨居之,趙之分野。 自畢六度至井十度,謂之實沉之次,立夏、小滿居之,晉之分野。 自井十度至柳三度,謂之鶉首之次,芒種、夏至居之,秦之分野。 自柳三度至張十二度,謂之鶉火之次,小暑、大暑居之,周之分野。 自張十二度至軫六度,謂之鶉尾之次,立秋、處暑居之,楚之分野。 自軫六度至亢八度,謂之壽星之次,白露、秋分居之,鄭之分野。 自亢八度至尾四度,謂之大火之次,寒露、霜降居之,宋之分野。 自尾四度至斗六度,謂之析木之次,立冬、小雪居之,燕之分野。 自斗六度至須女二度,謂之星紀之次,大雪、冬至居之,越之分野。 自須女二度至危十度,謂之玄枵之次,小寒、大寒居之,齊之分野。 」 蔡邕分星次度數與皇甫謐不同,兼明氣節所在,故載焉。 謐所列在郡國志。 中星以日所在為正,日行四歲乃終,置所求年二十四氣小余四之,如法為少、大,余不盡,三之,如法為強、弱,以減節氣□明中星,而各定矣。 強,正; 弱,*(直)**[負]*也。 其強弱相減,同名相去,異名從之。 從強進少為弱,從弱退少而強。 從上元太歲在庚辰以來,盡熹平三年,歲在甲寅,積九千四百五十五歲也。 是以多歷年歲,猶未能有定。 四分于天,出三百年而盈一日,積世不悟,徒雲建歷之本必先立元,假托讖緯,遂開治亂。 此之為弊,亦以甚矣。 劉歆三統法尤復疏闊,方于四分,六千餘年又益一日。 楊雄心惑其說,采為太玄,班固謂之最密,着于漢志。 司馬彪曰:『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歷,施行百有餘年。 』曾不憶劉歆之生不逮太初,二三君子為歷,几乎不知而妄言者歟! 元和中谷城門候劉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闊,更以五百八十九為紀法,百四十五為鬥分,而造干象法,又制彁疾歷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轉精密矣。 ” 論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兩儀之分尚矣,乃有皇犧。 皇犧之有天下也,未有書計。 歷載彌久,暨于黃帝,班示文章,重黎記注,象應著名,始終相驗,準度追元,乃立曆數。 天難諶斯,是以五、三迄于來今,各有改作,不通用。 故黃帝造歷,元起辛卯,而顓頊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 漢興承秦,初用乙卯,至武帝元封,不與天合,乃會術士作太初曆,元以丁丑。 王莽之際,劉歆作三統,追太初前*(世)**[卅]*一元,得五星會庚戌之歲,以為上元。 太初曆到章帝元和,旋復疏闊,征能術者課校諸歷,定朔稽元,追漢*(三)***十五年庚辰之歲,追朔一日,乃與天合,以為四分歷元。 加六百五元一紀,上得庚申。 有近於緯,而歲不攝提,以辨歷者得開其說,而其元寭與緯同,同則或不得于天。 然歷之興廢,以疏密課,固不主于元。 光和元年中,議郎蔡邕、郎中劉洪補續律歷志,邕能着文,清濁鐘律,洪能為筭,述□三光。 今考論其業,義指博通,術數略舉,是以集錄為上下篇,放續前志,以備一家。 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遂與議郎張華等分受之,*(所使元順)**[其]*難者皆以付臣。 先治律歷,以籌筭為本,天文為驗,請太*(師)**[史]*舊注,考校連年,往往頗有差舛,當有增損,乃可施行,為無窮法。 道至深微,不敢獨議。 郎中劉洪,密於用筭,故臣表上洪,與共參思圖牒。 尋繹適有頭角,會臣被罪,*(遂)**[逐]*放邊野。 臣竊自痛,一為不善,使史籍所闕,*(故)**[胡]*廣所校,二十年之思,中道廢絶,不得究竟。 慺慺之情,猶以結心,不能違望。 臣初欲須刑竟,乃因縣道,具以狀聞。 今年七月九日,匈奴始攻郡鹽池縣,其時鮮卑連犯雲中、五原,一月之中,烽火不絶。 不*(言四)**[意西]*夷相與合謀,所圖廣遠,恐遂為變,不知所濟。 郡縣咸懼,不守朝旦。 臣所在孤危,懸命鋒鏑,湮滅土灰,呼吸無期。 誠恐所懷隨軀腐朽,抱恨黃泉,遂不設施,謹先顛踣。 科條諸志,臣欲*(制)*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三)***,及經典髃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並書章左。 臣初被考,妻子迸竄,亡失文書,無所案請。 加以惶怖愁恐,思念荒散,十分不得識一,所識者又恐謬誤。 觸冒死罪,披*(散)**[瀝]*愚情,願下東觀,推求諸奏,參以璽書,以補綴遺闕,昭明國體。 章聞之後,雖肝腦流離,白骨剖破,無所復恨。 惟陛下省察。 謹因臨戎長霍圉封上。 臣頓首死罪稽首再拜以聞。 ”其所論志,志家未以成書,如有異同,今隨事注之於本志也。 贊曰:象因物生,數本杪曶。 律均前起,準調後發。 該核衡琁,檢會日月。 後漢書志第四 禮儀上 合朔立春五供上陵冠夕牲耕高禖養老先蠶祓禊 夫威儀,所以與君臣,序六親也。 若君亡君之威,臣亡臣之儀,上替下陵,此謂大亂。 大亂作,則髃生受其殃,可不慎哉!故記施行威儀,以為禮儀志。 禮威儀,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曆,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政。 第40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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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4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