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西平王羡等六王,皆妻子成家,官屬備其,當早就蕃國,為子孫基址。 而室第相望,久盤京邑,婚姻之盛,過于本朝,仆馬之觽,充塞城郭,驕奢僭擬,寵祿隆過。 今諸國之封,並皆膏腴,風氣平調,道路夷近,朝聘有期,行來不難。 宜割情不忍,以義斷恩,發遣康、焉各歸蕃國,令羡等速就便時,以塞觽望。 ”帝納之。 章和二年,鮮卑擊破北匈奴,而南單于乘此請兵北伐,因欲還歸舊庭。 時竇太后臨朝,議欲從之。 意上疏曰:“夫戎狄之隔遠中國,幽處北極,界以沙漠,簡賤禮義,無有上下,強者為雄,弱即屈服。 自漢興以來,征伐數矣,其所克獲,曾不補害。 光武皇帝躬服金革之難,深昭天地之明,故因其來降,覊縻畜養,邊人得生,勞役休息,于茲四十餘年矣。 今鮮卑奉順,斬獲萬數,中國坐享大功,而百姓不知其勞,漢興功烈,于斯為盛。 所以然者,夷虜相攻,無損漢兵者也。 臣察鮮卑侵伐匈奴,正是利其抄掠,及歸功聖朝,實由貪得重賞。 今若聽南虜還都北庭,則不得不禁制鮮卑。 鮮卑外失暴掠之願,內無功勞之賞,豺狼貪婪,必為邊患。 今北虜西遁,請求和親,宜因其歸附,以為外扞,巍巍之業,無以過此。 若引兵費賦,以順南虜,則坐失上略,去安即危矣。 誠不可許。 ”會南單于竟不北徙。 遷司隷校尉。 永元初,大將軍竇憲兄弟貴盛,步兵校尉鄧疊、河南尹王調、故蜀郡太守廉范等髃黨,出入憲門,負埶放縱。 意隨違舉奏,無所迴避,由是與竇氏有隙。 二年,病卒。 孫俱,靈帝時為司空。 寒朗字伯奇,魯國薛人也。 生三日,遭天下亂,□之荊棘;數日兵解,母往視,猶尚氣息,遂收養之。 及長,好經學,博通書傳,以尚書教授。 舉孝廉。 永平中,以謁者守侍御史。 與三府掾屬共考案楚獄顏忠、王平等,辭連及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 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 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 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而二人錯□不能對。 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為忠、平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 帝乃召朗入,問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朗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冀以自明。 」帝曰:「即如是,四侯無事,何不早奏,獄竟而久系至今邪?」朗對曰:「臣雖考之無事,然恐海內別有發其奸者,故未敢時上。 」帝怒罵曰: 「吏持兩端,促提下。 」左右方引去,朗曰:「願一言而死。 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 」帝問曰:「誰與共為章?」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染人,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 臣見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後責。 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 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下幸甚。 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嘆,莫不知其多冤,無敢啎陛下者。 臣今所陳,誠死無悔。 」帝意解,詔遣朗出。 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餘人。 後平、忠死獄中,朗乃自系。 會赦,免官。 復舉孝廉。 建初中,肅宗大會髃臣,朗前謝恩,詔以朗納忠先帝,拜為易長。 歲余,遷濟陽令,以母喪去官,百姓追思之。 章和元年,上行東巡狩,過濟陽,三老吏人上書陳朗前政治狀。 帝至梁,召見朗,詔三府為闢首,由是闢司徒府。 永元中,再遷清河太守。 坐法免。 永初三年,太尉張禹薦朗為博士,征詣公車,會卒,時年八十四。 論曰:左丘明有言:「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齊侯省刑。 若鐘離意之就格請過,寒朗之廷爭冤獄,篤矣乎,仁者之情也!夫正直本於忠誠則不詭,本於諫爭則絞切。 彼二子之所本得乎天,故言信而志行也。 贊曰:伯魚、子阿,矯急去苛。 臨官以絜,匡帝以奢。 宋均達政,禁此妖禜。 禽蟲畏德,子民請病。 意明尊尊,割恩蕃屏。 惵惵楚黎,寒君為命。 後漢書卷四十二 光武十王列傳 第三十二 光武皇帝十一子:郭皇后生東海恭王強、沛獻王輔、濟南安王康、阜陵質王延、中山簡王焉,許美人生楚王英,光烈皇后生顯宗、東平憲王蒼、廣陵思王荊、臨淮懷公衡、琅邪孝王京。 東海恭王強。 建武二年,立母郭氏為*[皇]*後,強為皇太子。 十七年而郭後廢,強常慼慼不自安,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蕃國。 光武不忍,彁回者數歲,乃許焉。 十九年,封為東海王,二十八年,就國。 帝以強廢不以過,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 兼食魯郡,合二十九縣。 賜虎賁旄頭,宮殿設鐘虡之縣,擬于乘輿。 強臨之國,數上書讓還東海,又因皇太子固辭。 帝不許,深嘉嘆之,以強章宣示公卿。 初,魯恭王好宮室,起靈光殿,甚壯麗,是時猶存,故詔強都魯。 中元元年入朝,從封岱山,因留京師。 明年春,帝崩。 冬,歸國。 第1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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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1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