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帝加元服。 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 賜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 二月戊戌,詔以民入山鑿石,發泄藏氣,□有司檢察所當禁絶,如建武、永平故事。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醔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禦。 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 五州雨水。 秋八月庚子,遣使實核死亡,收斂稟賜。 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九月,復安定、北地、上郡歸舊土。 癸酉,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 太常王龔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 鮮卑寇朔方。 十二月乙卯,宗正劉崎為司徒。 是歲,分會稽為吳郡。 拘彌國遣使貢獻。 五年春正月,疏勒王遣侍子,及大宛、莎車王皆奉使貢獻。 夏四月,京師旱。 辛巳,詔郡國貧人被醔者,勿收責今年過更。 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冬十月丙辰,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皆減罪一等,詣北地、上郡、安定戍。 乙亥,定遠侯班始坐殺其妻陰城公主,腰斬,同產皆□市。 六年春二月庚午,河閒王開薨。 三月辛亥,復伊吾屯田,復置伊吾司馬一人。 秋九月辛巳,繕起太學。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丁酉,于闐王遣侍子貢獻。 冬十一月辛亥,詔曰:「連年醔潦,冀部尤甚。 比蠲除實傷,贍恤窮匱,而百姓猶有□業,流亡不絶。 疑郡縣用心怠惰,恩澤不宣。 易美『損上益下』,書稱『安民則惠』。 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芻焒。 」 十二月,日南徼外葉調國、撣國遣使貢獻。 壬申,客星出牽牛。 于闐王遣侍子詣闕貢獻。 陽嘉元年春正月乙巳,立皇后梁氏。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二月,海賊曾旌等寇會稽,殺句章、鄞、鄮三縣長,攻會稽東部都尉。 詔緣海縣各屯兵戍。 丁巳,皇后謁高廟、光武廟,詔稟甘陵貧人,大小口各有差。 京師旱。 庚申,□郡國二千石各禱名山嶽瀆,遣大夫、謁者詣嵩高、首陽山,並祠河、洛,請雨。 戊辰,雩。 以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贍,詔案行稟貸,勸農功,賑乏絶。 甲戌,詔曰:「政失厥和,陰陽隔並,冬鮮宿雪,春無澍雨。 分禱祈請,靡神不禜。 深恐在所慢違『如在』之義,今遣侍中王輔等,持節分詣岱山、東海、滎陽、河、洛,盡心祈焉。 」 三月,楊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庚寅,帝臨闢雍饗射,大赦天下,改元陽嘉。 詔宗室絶屬籍者,一切復籍;稟冀州尤貧民,勿收今年更、租、口賦。 夏五月戊寅,阜陵王恢薨。 秋七月,史官始作候風地動銅儀。 丙辰,以太學新成,試明經下第者補弟子,增甲、乙科員各十人。 除郡國耆儒九十人補郎、舍人。 九月,詔郡國中都官繫囚皆減死一等,亡命者贖,各有差。 鮮卑寇遼東。 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陰狼殺女子九十七人,詔賜狼所殺者錢,人三千。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 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十二月丁未,東平王敞薨。 庚戌,復置玄菟郡屯田六*(郡)**[部]*。 閏月丁亥,令諸以詔除為郎,年四十以上課試如孝廉科者,得參廉選,歲舉一人。 戊子,客星出天苑。 辛卯,詔曰:“閒者以來,吏政不勤,故醔咎屢臻,盜賊多有。 退省所由,皆以選舉不實,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 書歌股肱,詩刺三事。 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其簡序先後,精核高下,歲月之次,文武之宜,務存厥衷。 ” 庚子,恭陵百丈廡醔。 是歲,起西苑,修飾宮殿。 二年春二月甲申,詔以吳郡、會稽饑荒,貸人種糧。 三月,使匈奴中郎將王稠率左骨都侯等擊鮮卑,破之。 辛酉,除京師耆儒年六十以上四十八人補郎、舍人及諸王國郎。 夏四月,復置隴西南部都尉官。 己亥,京師地震。 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坤,協序陰陽,醔眚屢見,咎徵仍臻。 地動之異,發自京師,矜矜祗畏,不知所裁。 髃公卿士將何以匡輔不逮,奉荅戒異?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諱。 ” 戊午,司空王龔免。 六月辛未,太常魯國孔扶為司空。 緡勒國獻師子、封牛。 丁丑,洛陽地陷。 是月,旱。 秋七月己未,太尉龐參免。 八月己巳,大鴻臚沛國施延為太尉。 鮮卑寇代郡。 冬十月庚午,行禮闢雍,奏應鐘,始復黃鐘,作樂器隨月律。 三年春二月己丑,詔以久旱,京師諸獄無輕重皆且勿考竟,須得澍雨。 三月庚戌,益州盜賊劫質令長,殺列侯。 夏四月丙寅,車師後部司馬率後部王加特奴等掩擊匈奴,大破之,獲其季母。 五月戊戌,制詔曰:“昔我太宗,丕顯之德,假於上下,儉以恤民,政致康乂。 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譴怒,大變仍見。 春夏連旱,寇賊彌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 嘉與海內洗心更始。 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謀反大逆諸犯不當得赦者,皆赦除之。 賜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斗; 九十以上加賜帛,人二匹,絮三斤。 ” 秋七月庚戌,鐘羌寇隴西、漢陽。 冬十月,護羌校尉馬續擊破之。 第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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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