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 第六 孝順皇帝諱保,安帝之子也。 母李氏,為閻皇后所害。 永寧元年,立為皇太子。 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中常侍樊豐譖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殺之,太子數為嘆息。 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搆陷太子,太子坐廢為濟陰王。 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髃僚莫不哀之。 及北鄉侯薨,車騎將軍閻顯及江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后,秘不發喪,而更征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 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王于德陽殿西鐘下,即皇帝位,年十一。 近臣尚書以下,從輦到南宮,登雲台,召百官。 尚書令劉光等奏言:「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天下。 陛下正統,當奉宗廟,而奸臣交構,遂令陛下龍潛蕃國,髃僚遠近莫不失望。 天命有常,北鄉不永,漢德盛明,福祚孔章。 近臣建策,左右扶翼,內外同心,稽合神明。 陛下踐祚,奉遵鴻緒,為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猒民望。 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別具奏。 」制曰:「可。 」 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 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郎)**[郭]*鎮與交鋒刃,遂斬顯弟韂尉景。 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乃幸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並下獄誅。 己未,開門,罷屯兵。 壬戌,詔司隷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 」壬申,謁高廟。 癸酉,謁光武廟。 乙亥,詔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曪斜路。 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 司空劉授免。 賜公卿以下錢谷各有差。 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 *(其)*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 癸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為濟陰王詔書。 奏可。 京師大疫。 辛亥,詔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尚書令以下從輦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鴻烈。 奸慝緣閒,人庶怨讟,上乾和氣,疫癘為災。 朕奉承大業,未能寧濟。 蓋至理之本,稽私德惠,蕩滌宿惡,與人更始,其大赦天下。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 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 宗室以罪絶,皆復屬籍。 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 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司徒李合免。 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九江朱倀為司徒。 賜百官隨輦宿韂及拜除者布各有差。 隴西鐘羌叛,護羌校尉馬賢討破之。 夏五月丁丑,詔幽、並、涼州刺史,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年老劣弱不任軍事者,上名。 嚴□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後,簡習戎馬。 六月己亥,封濟南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韂尉來歷為車騎將軍。 八月,鮮卑寇代郡,代郡太守李超戰歿。 九月辛亥,初令三公、尚書入奏事。 冬十月辛巳,詔減死罪以下徙邊;其亡命贖,各有差。 丁亥,司空陶敦免。 鮮卑犯邊。 庚寅,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 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郡增置步兵,列屯塞下。 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 壬寅,廷尉張皓為司空。 甲辰,詔以疫癘水潦,令人半輸今年田租;傷害什四以上,勿收責;不滿者,以實除之。 十二月辛巳,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布各有差。 二年春正月戊申,樂安王鴻來朝。 丁卯,常山王章薨。 二月,鮮卑寇遼東、玄菟。 甲辰,詔稟貸荊、豫、兗、冀四州流□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致醫藥。 護烏桓校尉耿曄率南單于擊鮮卑,破之。 三月,旱,遣使者錄囚徒。 疏勒國遣使奉獻。 夏六月乙酉,追尊謚皇妣李氏為恭愍皇后,葬于恭北陵。 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太守張朗討焉耆、尉儣、危須三國,破之;並遣子貢獻。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罷。 庚子,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勛許敬為司徒。 辛丑,下邳王成薨。 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 甲午,詔實核傷害者,賜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被害,郡縣為收斂。 乙未,詔勿收漢陽今年田租、口賦。 夏四月癸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內、魏郡、陳留、東郡,稟貸貧人。 六月,旱。 遣使者錄囚徒,理輕系。 甲寅,濟南王顯薨。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寑醔,帝縞素避正殿。 辛亥,使太常王龔持節告祠茂陵。 九月,鮮卑寇漁陽。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 是歲,車騎將軍來歷罷。 四年春正月丙寅,詔曰:“朕托王公之上,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庶獄彌繁,憂悴永嘆,疢如疾首。 詩云:『君子如祉,亂庶遄已。 』 三朝之會,朔旦立春,嘉與海內洗心自新。 其赦天下。 從甲寅赦令已來複秩屬籍,三年正月已來還贖。 其閻顯、江京等知識婚姻禁錮,一原除之。 務崇寬和,敬順時令,遵典去苛,以稱朕意。 ” 第2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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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