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把他的歷史哲學納入了黑格爾辯證法所提出的模子,但事實上只有一個三元組是他關心的:封建主義,以地主為代表;資本主義,以工業僱主為代表;社會主義,以僱傭勞動者為代表。 黑格爾把民族看作是傳遞辯證的運動的媒介;馬克思將民族換成了階級。 他一貫否認他選擇社會主義或採取僱傭勞動者的立場有任何道德上或人道主義上的理由;他斷言,並不是說僱傭勞動者的立場從道德上講比較好,而是說這個立場是辯證法在其徹底決定論的運動中改採取的立場。 他本來滿可以講他並沒有倡導社會主義,只是預言了社會主義。 不過,這樣講不算完全正確。 毫無疑問,他相信一切辯證的運動在某種非個人的意義上都是進步,而且他必定認為社會主義一旦建成,會比已往的封建主義或資本主義給人類帶來更多的幸福。 這些信念想必支配了他的一生,但是就他的著作來說,這些信念卻大部分是隱而不露的。 不過,有時候他也拋開冷靜的預言,積極地激勵反叛,在他寫的所有的東西裡面都隱含着他的那些貌似科學的預言的感情基礎。 把馬克思純粹當一個哲學家來看,他有嚴重的缺點。 他過于尚實際,過分全神貫注在他那個時代的問題上。 他的眼界侷限於我們的這個星球,在這個星球範圍之內,又侷限於人類。 自從哥白尼以來已經很顯然,人類並沒有從前人類自許的那種宇宙重要地位。 凡是沒徹底領會這個事實的人,誰也無資格把自己的哲學稱作科學的哲學。 和侷限于地上事務這件事相伴隨的是樂於信仰進步是一個普遍規律。 這種態度是十九世紀的特色,在馬克思方面和在他那個時代的其他人方面同樣存在。 只是由於信仰進步的必然性,所以馬克思才認為能夠免掉道德上的考慮。 假如社會主義將要到來,那必是一種事態改進。 他會毫不遲疑地承認,社會主義在地主或資本家看來不像是改進,但是這無非表示他們同時代的辯證運動不諧調罷了。 馬克思自稱是個無神論者,卻又保持了一種只能從有神論找到根據的宇宙樂觀主義。 概括地說,馬克思的哲學裡由黑格爾得來的一切成分都是不科學的,意思是說沒有任何理由認為這些成分是正確的。 馬克思給他的社會主義加上的哲學外衣,也許和他的見解的基礎實在沒大關係。 絲毫不提辯證法而把他的主張的最重要部分改述一遍也很容易。 他通過恩格斯和皇家委員會的報告,徹底瞭解到一百年前存在於英國的那種工業制度駭人聽聞的殘酷,這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看出這種制度很可能要從自由競爭向獨占發展,而它的不公平必定引起無產階級的反抗運動。 他認為,在徹底工業化的社會中,不走私人資本主義的道路,就只有走土地和資本國有的道路。 這些主張不是哲學要談的事情,所以我不打算討論或是或非。 問題是這些主張如果正確便足以證實他的學說體系裏的實際重要之點。 因而那一套黑格爾哲學的裝飾滿可以丟下倒有好處。 馬克思向來的聲名史很特殊。 在他本國,他的學說產生了社會民主黨的綱領,這個黨穩步地發展壯大,最後在1912年的普選中獲得了投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不久,社會民主黨一度執政,魏瑪共和國的首任總統艾伯特就是該黨黨員;但是到這時候社會民主黨已經不再固守馬克思主義正統了。 同時,在俄國,狂熱的馬克思信徒取得了統治權。 在西方,大的工人階級運動歷來沒有一個是十足馬克思主義的運動;已往英國工黨有時似乎朝這個方向發展過,但是仍舊一直堅守一種經驗主義式的社會主義。 不過,在英國和美國,大批知識分子受到了馬克思很深的影響。 在德國,對他的學說的倡導全部被強行禁止了,但是等推翻納粹之後預計可以再復活。 現代的歐洲和美洲因而在政治上和意識形態上分成了三個陣營。 有自由主義者,他們在可能範圍內仍信奉洛克或邊沁,但是對工業組織的需要作不同程度的適應。 有馬克思主義者,他們在俄國掌握著政府,而且在其他一些國家很可能越來越有勢力。 這兩派意見從哲學上講相差不算太遠,兩派都是理性主義的,兩派在意圖上都是科學的和經驗主義的。 但是從實際政治的觀點來看,兩派界線分明。 在上一章引證的詹姆士‧穆勒的那封講「他們的財產觀顯得真醜」的信裡,這個界線已然表現出來。 可是,也必須承認,在某些點上馬克思的理性主義是有限度的。 雖然他認為他對發展的趨向的解釋是正確的,將要被種種事件證實,他卻相信這種議論只會打動那些在階級利益上跟它一致的人的心(極少數例外不算)。 他對說服勸導不抱什麼希望,而希望從階級鬥爭得到一切。 因而,他在實踐上陷入了強權政治,陷入了主宰階級論,儘管不是主宰民族論。 固然,由於社會革命的結果,階級劃分預計終究會消失,讓位於政治上和經濟上的完全諧和。 然而這像基督復臨一樣,是一個渺遠的理想;在達到這理想以前的期間,有鬥爭和獨裁,而且強要思想意識正統化。 在政治上以納粹黨和法西斯黨為代表的第三派現代見解,從哲學上講同其他兩派的差異比那兩派彼此的差異深得多。 這派是反理性的、反科學的。 它的哲學祖先是盧梭、費希特和尼采。 這一派強調意志,特別是強調權力意志;認為權力意志主要集中在某些民族和個人身上,那些民族和個人因此便有統治的權利。 第3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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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第3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