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承認,也有某類的基督教倫理,尼采的酷評對它可以用得上而公正合理。 巴斯卡爾和杜思退也夫斯基——用尼采自己舉的實例——在品德上都有某種卑劣的地方。 巴斯卡爾為他的神犧牲了自己堂堂的數學才智,於是歸給神一種野蠻殘暴,那就是巴斯卡爾的病態精神痛苦的無限擴張。 杜思退也夫斯基和「正當的自豪」是無緣的;他要犯罪,為的是來悔改和享受懺悔的快樂。 我不想討論這樣的越軌行為有幾分可以公正地歸罪于基督教的問題,但是我要承認我和尼采有同感,認為杜思退也夫斯基的意氣銷沉是可鄙的。 我也覺得,某種高潔和自豪,甚至某類的自以為是,都是最優良的品格中的要素;根源在於恐懼的美德沒一件是大可讚賞的。 聖賢有兩種:生來的聖賢和出於恐懼的聖賢。 生來的聖賢對人類有一種自發的愛;他行好事是因為行好事使他幸福。 反之,出於恐懼的聖賢像隻因為有警察才不幹偷竊的人一樣,假使沒有地獄的火或他人的報復的想法約束着他就會作惡。 尼采只能想像第二種聖賢;由於他心中充滿恐懼和憎恨,所以對人類自發的愛在他看來是不可能有的。 他從來沒有設想過有一種人,雖然具有超人的大無畏和倔強的自尊心,還是不加給人痛苦,因為他沒有這樣做的願望。 有誰會認為林肯採取他那種作法是由於害怕地獄嗎?然而在尼采看來林肯是下賤的,拿破崙大大了不起。 還需要考察一下尼采所提出的主要倫理問題,即:我們的倫理應當是貴族式的呢?或者在某種意義上應當把一切人同樣看待呢?這個問題照我剛纔這樣的提法,是一個意義不很明了的問題,所以顯然第一步是要把問題弄明確一些。 我們首先務必把貴族式的‧倫‧理和貴族式的‧政‧治‧理‧論區別開。 信奉邊沁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原則的人抱有民主的倫理思想,但是他也許認為貴族式的政體最能促進一般人的幸福。 這不是尼采的見解。 他認為平常人的幸福並不是善本身的一部分。 本身就是善的或是惡的事情全都只存在於少數優越者方面;其餘人遭遇的事是無足輕重的。 以下的問題是:少數優越者怎樣下定義?實際上,這種人向來通常是戰勝的氏族或世襲貴族,而貴族至少從理論上講向來通常是戰勝的氏族的後裔。 我想尼采是會接受這個定義的。 「沒有好的出身就不可能有道德」,他這樣告訴我們。 他說貴族階級最初總是野蠻人,但是人類的每一步向上都起因于貴族社會。 不明白尼采把貴族的優越性看成先天的呢還是教育和環境造成的。 如果是後者,那麼把其他人排除在照假定說來他們同樣有資格具備的有利條件之外,很難有道理可講。 所以我假定他認為戰勝的貴族及其後裔比受他們統治的人在生物學上優越,就像人比家畜優越一樣,不過程度較差罷了。 「在生物學上優越」要指什麼意思呢?在解釋尼采時,意思是指屬於優越氏族的個人及其後裔在尼采講的「高貴」的意義上更有可能是「高貴」的:他們會有較多的意志力量、較多的勇氣、較多的權力衝動、較少的同情心、較少的恐懼、較少的溫柔。 我們現在可以敘述一下尼采的倫理。 我想以下的話是對他的倫理的公正的評析。 戰爭的勝利者及其後裔通常比敗北者在生物學上優越。 所以由他們掌握全權、完全為他們自己的利益去處理事務是要得的。 這裡還有「要得的」一詞需要考慮。 在尼采的哲學裡什麼是「要得的」呢?從旁觀者的觀點看來,尼采所謂的「要得的」東西就是尼采想要的東西。 有了這個解釋,尼采的學說不妨更乾脆、更老實地用以下一句話來敘述:「我假若是生活在白裡克里斯時代的雅典或梅狄奇時代的弗羅棱斯才好。 」 但是這不叫一種哲學;這是關於某個人的傳記事實。 「要得的」一詞和「我想要的」並不是同義語;這個詞要求某種普遍的立法定規,不管這要求多麼不明確。 有神論者可能說,要得的東西就是神想要的東西,但是尼采不會講這話。 他本來可以說他憑倫理的直觀知道什麼是善,可是他不要這樣講,因為這話康德氣太重。 把「要得的」一詞加以推廣,他所能講的是這些話:「假如大家讀我的著作,有一定百分數的人關於社會組織問題就會和我有同樣的願望;這些人在我的哲學會給予他們的精力和決心的激勵下,能夠保全和復興貴族社會,由他們自己作貴族或(像我一樣)作貴族的阿諛者。 這樣他們就會得到比作為人民的仆從能夠有的生活更充實的生活。 」 尼采思想裡還有一個成分,和「徹底個人主義者」極力主張的反對工會的理由非常相近。 在所有人對所有人的鬥爭中,勝利者可能具有尼采讚賞的某些氣質,例如勇氣、多謀和意志的力量。 但是,如果不具備這些貴族氣質的人們(他們是絶大多數)團結一致,他們儘管各個人是低劣的也可能得勝。 在這場canaille(愚民)集體對貴族的鬥爭中,就像法國大革命曾經是戰斗的前線,基督教是意識形態的前線。 因此我們應該反對個體軟弱者之間的一切聯合,惟恐他們的集合力量會壓倒個體強者的集合力量;另一方面,我們應該促進人口當中強韌而雄健的分子之間的聯合。 創始這種聯合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宣揚尼采哲學。 可見要保留倫理學和政治學的區別不是一件容易事。 假如我們想——我確實想——找到一些反駁尼采的倫理學和政治學的理由,究竟能找到什麼理由呢? 第3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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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第3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