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次他說:「我信仰神和我相信其它任何真理是同樣堅定的,因為信與不信斷不是由我作主的事情。 」這種形式的議論帶私人性質,是其缺點;盧梭不由得不相信某件事,這並不成為另一人要相信那件事的理由。 他的有神論態度是十分斷然的。 有一次在一個宴會上因為聖朗貝爾(SaintLambert)(客人之一)對神的存在表示了懷疑,他威脅要離席。 盧梭怒聲高叫:「Moi,Monsieur,jecrois enDieu!(我嗎,先生,我是信神的!)」羅伯斯庇爾在所有事情上都是他的忠實信徒,在這方面也步他的後塵。 「EeDtede l’EtreSupreDme」(太上主宰節)想必會得到當年盧梭的衷心讚許。 《愛彌兒》第四卷裡有一段插話《一個薩瓦牧師的信仰自白》,是盧梭的宗教信條最明白而正式的聲明。 雖然這段自白自稱是自然之聲向一個為了引誘未婚女子這種完全「自然的」過錯而蒙污名的善良牧師所宣明的話,可是讀者很詫異,他發覺自然之聲一開始講話,滿口是出自亞里士多德、聖奧古斯丁、笛卡爾等人的議論的大雜燴。 的確,這些議論都剝除了嚴密性和邏輯形式;這是以為這一來講這些議論便有了口實,而且也容許那位可敬的牧師說他絲毫也不把哲學家的智慧放在心上了。 《信仰自白》的後半部分不像前半部分那麼促人想其以前的思想家。 該牧師在確信神存在以後,接着討論為人之道。 他講:「我並不從高超的哲學中的原理推出為人之道,可是我在內心深處發現為人之道,是『自然』用不可抹除的文字寫下的。 」由此他接着發揮這種見解:良知在一切境況下總是正當行為的不誤嚮導。 他結束這部分議論時說:「感謝上天,如此我們便擺脫了整個這套可怕的哲學工具;我們沒有學問也能作人;由於免去了在研究道德上面浪費生命,我們在人的各種意見所構成的廣大無際的迷宮中便用較低代價得到一個較為可靠的嚮導。 」他主張,我們的自然感情指引我們去滿足公共利益,而理性則激勵自私心。 所以我們要想有道德,只須不遵循理性而順從感情。 這位牧師把他的教義稱作自然宗教,自然宗教是用不着啟示的;假使大家傾聽了神對內心所說的話,世界上本來就只有一種宗教。 即使神特別對某些人作了默示,那也只有其人的證明才能夠知道,而人的證明是可能錯誤的。 自然宗教有直接啟示給各個人的優點。 有一段關於地獄的奇文。 該牧師不知道惡人是不是要受永罰苦難,他有幾分傲然地說,惡人的命運並不引起他的很大關心;但是大體上,他其于這個看法:地獄的痛苦不是永綿不盡的。 不管盡不盡,反正他確信得救不侷限于任何一個教會的成員。 使法國政府和日內瓦市議會那樣深感震驚的,大概就是否定啟示和地獄了。 排斥理性而支持感情,在我認為不是進步。 實際上,只要理性似乎還站在宗教信仰的一邊,誰也不想到這一招。 在盧梭當時的環境裡,像伏爾泰所主張的那種理性是和宗教對立的,所以,要轟走理性!何況理性是奧妙難懂的東西;野蠻人甚至吃過了飯都不能理解本體論證明,然而野蠻人卻是一切必要智慧的寶庫。 盧梭的野蠻人——那不是人類學家所知道的野蠻人——乃是個良夫慈父;他沒有貪婪,而且抱有一種自然仁慈的宗教信仰。 這種野蠻人倒是個方便人兒,但是假如他能理解了那位好牧師信仰神的種種理由,他知道的哲學想必要比我們料想他那樣純其天真的人所能知道的多一些。 其開盧梭的「自然人」的虛構性質不談,把關於客觀事實的信念的依據放在內心情感上,這作法有兩點缺陷。 一點是:沒有任何理由設想這種信念會是真實的;另一點是:結果產生的信念就會是私人信念,因為心對不同的人訴說不同的事情。 有些野蠻人其「自然之光」相信吃人是他們的義務,甚至伏爾泰筆下的野蠻人,雖然理性之聲使他們認為只應當吃耶穌會士,也不算滿愜意的。 對於佛教徒,自然之光並不啟示上帝存在,但的確宣示吃動物的肉是不對的。 但是即使心對所有的人訴說了同樣事情,那也不足以成為我們自己的情感以外存在着什麼事物的證據。 不管我或者全人類如何熱烈想望某種事物,不管這種事物對人的幸福多麼必要,那也不成其為認定這種事物存在的理由。 保證人類要幸福的自然律是沒有的。 人人能瞭解,這話是符合我們的現世生活的,但是由於一種奇妙的牽強附會,恰恰就是我們今生的苦痛被說成了來世生活較好的道理。 我們切不可把這種道理運用到其它方面。 假若你向一個人買了十打鷄蛋,頭一打全是臭的,你總不會推斷下余九打一定其好無比;然而,這卻是「內心」當作對我們在人世間的苦痛的安慰而鼓勵人作的那種推理。 在我來說,我寧願要本體論證明、宇宙論證明以及老一套貨色裡的其它東西,也不喜歡發源於盧梭的濫弄感情的不邏輯。 老式的議論至少說是正經的,如果確實,便證明了它的論點;如果不確實,也容許任何批評者證明它不確實。 但是新派的內心神學免掉議論;這種神學是駁不了的,因為它並不自稱證明它的論點。 其實,為承認這種神學而提出的唯一理由就是它容許我們耽溺在愉快的夢想中。 這是個不足取的理由,假如在托馬斯‧阿奎那和盧梭之間我必得選一個,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那位聖徒。 第28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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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第2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