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有某種不可侵奪的權利之說,按其絶對形式講,與功利主義是矛盾的,那就是,與所謂正當行為即最有助于促進總體幸福的行為這個學說是矛盾的。 但是為了要某個學說成為法的適當依據,它並不是非在一切可能有的情況下都正確不可,只需要在極大多數的場合是對的。 我們都能夠設想一些場合,那時殺人可說是正當的,但這種場合究屬罕見,不能成為反對殺人犯法的理由。 同樣,從功利主義的觀點看,給每個人保留一定的個人自由範圍,也許是要得的(我並不說一定要得)。 假若如此,縱然人權難免有例外情況,人權說也是相應法律的適當根據。 功利主義者總得從人權說的實際效果着眼,來研討看成是法的根據的人權說,不能夠自始便非難人權說違反自己的倫理學。 第三節 社會契約 在十七世紀的政治思想中,關於政府的起源,主要有兩類理論。 一類理論我們已有羅伯特‧費爾默爵士為實例:這類理論主張,神把權力賦給了某些人,這些人或他們的後代繼承人構成合法政府,所以反抗它不僅是大逆,而且是瀆神。 這種見解是遠古以來人心所認可的:差不多在一切初起的文明各國中,為王的都是神聖人物。 國王們自然把它看成是個絶妙的好理論。 貴族們有支持它的動機,也有反對它的動機。 于這理論有利的是,它強調世襲主義,而且對抵制驟然興起的商人階級這件事給予莊嚴的支持。 若中產階級比起國王來,是貴族所更為懼怕或憎恨的,這種動機便占優勢。 如果事情適相反,尤其是假若貴族自己有獲得大權的希望,他們就往往反對國王,因而排斥各種王權神授說。 另一類主要理論——洛克是其代表者——主張民政政治是契約的結果,並非由神權確立的東西,而是純粹現世的事情。 有的著述家把社會契約看成是歷史事實,有的看成法律擬制;對所有這些人來說,重要的問題是為統治權力找出一個現世的起源。 事實上,除這個想像的契約外,他們再想不出什麼可替代神授權說的東西。 除謀反者而外,人人感覺必須為服從政府這件事找出‧某‧種根據,他們認為只是說對大多數人來說政治的權力有方便是不夠的。 政治在某個意義上必須有一種強人服從的‧權‧利,若不說那是神命,似乎只好說是契約授予的權利了。 因此,政治是由契約設立的這個學說,几乎在所有反對王權神授說的人當中都得人心。 在托馬斯‧阿奎那的思想中這個理論略露眉目,但是在格老修斯的著作裡見得到最早對它的鄭重發揮。 契約論可能成為一種為專制政治辯解的理論。 例如,霍布士認為公民之間有一個契約,把全部權力移交給選定的主權者,但是該主權者並非契約的一方,因此勢必獲得無限制的權力。 這種理論起初本來就可以成為克倫威爾極權國家的口實;王政復辟之後,它給查理二世找到根據。 然而在洛克講的那種契約論中,政府為契約的一方,如果不履行這契約中的義務,可以有正當理由反對它。 洛克學說在本質上或多或少是民主的,但是民主成分受到一個(暗示而未明言的)見解的限制,那就是沒有財產的人不應當算公民。 現在我們看關於當前這個問題,洛克是要講些什麼。 首先有一個政治權力的定義: 「所謂政治權力,我以為即制定法律的權利,為了規定與保護財產而制定法律,附帶著死刑、下而至于一切輕緩刑罰,以及為執行這種法律和為防禦國家不受外侮而運用社會力量的權利,而這一切無非為了公益。 」 據他講,在自然狀態下,每個人是自己的訟案中的法官,由此生出種種不便當,政治是其救治手段。 但是若君主是爭執的當事者,這就不成其為救治手段,因為君主既是法官又是原告。 為了這些理由,所以產生一個意見,認為政府不可是專制的政府,而且司法部門應該獨立在行政部門以外。 這種議論在英國在美國都有了遠大前途,但是目前我們暫且不談。 洛克說,每人天生就有權懲治對他本身或他的財產的侵襲,甚至致人死命。 在人們把這個權利轉移給社會或法律的場合,而且只在這種場合,才有政治社會。 君主專制不算是一種民政政治,因為不存在中立威權,裁定君主和臣民之間的爭執;實際上,君主在對臣民的關係上依然處于自然狀態。 希望一個生性粗暴的人因為作國王就會有道德,是沒有用的。 「在美洲森林裡要驕橫為害的人,在王座上大概也不會善良很多;在王座上,恐怕他將找出學問、宗教為他對臣民所做的一切事情辯護,凡有膽敢提出懷疑的人,利劍立刻叫他們噤聲。 」 君主專制正好像人們對臭貓和狐狸有了防護,「卻甘心被獅子吞噬,甚至可以說以此為安全。 」 市民社會勢必要服從過半數,除非大家同意需要更多的人數(例如,就像在美國,要修改憲法或批准條約時。 )這聽起來好像民主,但是必須牢記洛克首先認為婦女和窮人是被排斥在公民權利以外的。 「政治社會的發端有賴于各個人同意聯合組成單一的社會。 」據他(有些不大認真地)主張,這種同意必是在某個時代實際有過的,雖然他承認除了在猶太人中間,各處政治的起源都在有史以前。 設立政治的市民契約只約束訂立這契約的那些人;父親所訂的契約,兒子必得重新承認。 (由洛克的原則如何推出來這點,顯而易見,但此話卻不太現實。 有哪個美國青年到了二十一歲,宣稱「我不要受創建這合眾國的那個契約的約束」,他就會惹來一身麻煩。 ) 第2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西方哲學史》
第2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