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書剛一開頭,他就宣佈自己的徹底唯物論。 他說,生命無非是四肢的運動,所以機器人具有人造的生命。 國家——他稱之為「利維坦」——是人工技巧創造的東西,事實上是一個模造的人。 這話不僅是要作為一個比喻,他還作了相當詳細的發揮。 主權就是人工模擬的靈魂。 最初創造利維坦時所憑的協定和盟約代替了神說「我們要造人」時神的命令。 書的第一編論個體的人,以及霍布士認為必需有的一般哲學。 感覺作用是由對象的壓力引起的;顏色、聲音等等都不在對象中。 對象中和我們的感覺相應的性質是運動。 他敘述了第一運動定律,然後立即應用於心理學:想像是衰退中的感覺,兩者都是運動。 睡眠時的想像作用便是作夢;異教徒的各種宗教是由於不分辯夢境和醒覺生活而產生的。 (鹵莽的讀者也許要把同樣議論用到基督教上,但是霍布士謹慎得很,自己不這樣做。 )相信夢寐預兆未來,是自欺欺人;信仰巫術和鬼,也是無中生有。 我們的一個個思想的前期後續不是任意形成的,受着定律支配——有時候是聯想律,有時候是和我們的思考中的目的相關的一些定律。 (這是決定論在心理學上的應用,有重要意義。 ) 會料得到,霍布士是一個十足的唯名論者。 他說,除名目而外別無普遍的東西,離了辭語,什麼一般概念我們也不能設想。 沒有語言,就沒有真也沒有假,因為「真」和「假」都是言語的屬性。 他認為幾何學是迄今創立的唯一真正科學。 推理帶有計算性質,應當從定義出發。 但是定義裡必須避免自相矛盾的概念,在哲學中可經常沒有做到這點。 例如,「無形體的實體」就是胡話。 如果你提出神即「無形體的實體」當反對理由,這時霍布士有兩個回答:第一,神非哲學的對象;第二,許多哲學家一向認為神有形體。 他說,‧一‧般命題的所有錯誤出於悖謬(即自相矛盾);他舉出自由意志觀念,和乾酪具有麵包的偶性這種想法,作為「悖謬」的實例(大家知道,按天主教義,麵包的偶性‧能固屬於非麵包的實體。 ) 在這段文字中,霍布士流露出一種舊式的唯理主義。 開普勒得出了一個一般論斷:「行星沿橢圓繞日迴轉」;但是其它意見,類如托勒密之說,在邏輯上也不悖謬。 霍布士儘管敬佩開普勒和伽利略,但是對使用歸納法求得普遍定律這件事,一直沒有正確領會。 霍布士和柏拉圖相反,他主張理性並非天生的,是靠勤奮發展起來的。 他然後開始論各種激情。 「意向」可以定義成動念的微小根芽;它如果趨向什麼,就是‧欲‧望;如果趨避什麼,是‧厭‧惡。 愛和慾望是一回事,憎和厭惡是一回事。 一件事物是慾望的對象,大家說它是「好」的;是厭惡的對象,說它是「壞」的。 (可以注意到,這兩個定義沒給「好」和「壞」加上客觀性; 如果人們的慾望相異,並沒有理論方法調和分歧。 )又有種種激情的定義,這些定義大部分立腳在人生的競爭觀上;例如說發笑就是突如其來的大得意。 對無形力量的恐懼,如果被公開認可,叫宗教;不被認可,是迷信。 因此,斷定何者是宗教何者是迷信,全在立法者。 福祉離不開不斷進展;它在於步步成功,不在於已經成功;所謂靜態幸福這種東西是沒有的——當然,天國的極樂不算,這已經超乎我們的理解力了。 意志無非是深思熟慮中最後余留的欲求或厭惡。 也就是說,意志並不是和慾望及厭惡不同的東西,不過是發生衝突的情況中最強的慾望或厭惡罷了。 這說法跟霍布士否定自由意志明顯有連帶關係。 霍布士與大多數專制政治的擁護者不同,他認為一切人生來平等。 在任何政治也還不存在的自然狀態下,人人欲保持個人的自由,但是又欲得到支配旁人的權力。 這兩種慾望都受自我保全衝動主使。 由於它們的衝突,發生了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把人生弄得「險惡、殘酷而短促」。 在自然狀態下,沒有財產、沒有正義或不義;有的只是戰爭,而「武力和欺詐在戰爭中是兩大基本美德」。 第二編講人類如何結合成若干各服從一個中央權力的社會,從而免除這些惡弊。 這件事被說成是通過社會契約而發生的。 據設想,有許多人匯聚起來,同意選擇一個主權者或主權團體,對他們行使權力,結束總體混戰。 我以為這種「盟約」(霍布士通常如此稱呼)並未被看成是明確的歷史事件;把它這樣看待,與當前的議論的確也不切題。 這是一種神話性的解釋,用它來說明為什麼人類甘受、而且應當甘受因服從權力而給個人自由必然要帶來的種種限制。 霍布士說,人類給自己加上約束,目的在於從我們愛好個人自由和愛好支配旁人因而引起的總體混戰裡得到自我保全。 第23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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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第2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