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末,蘇格拉底,你聽聽我們這些把你養大成人的人們的話吧。 不要先想到自己的生命和孩子,然後才想到正義;應該先想到正義,這樣你在九泉之下的君主面前才能證明你自己正直。 因為你若是做出了克利陀所勸你的話,那末無論是你,還是你的親人,在這一生都不會再幸福、再聖潔、或者再正直,也不會在來生幸福。 現在你要是能清白無辜地離去,那末你就是一個受難者而不是一個作惡者;你就不是一個法律之下的犧牲者而是眾人之下的犧牲者。 但是如果你要以怨報怨、以仇報仇,破壞了你和我們所訂的契約和協定,並且傷害了你本來最不應該傷害的人,那就是說,傷害了你自己、你的朋友和你的國家;那末只要你在世一天,我們就要懷恨你一天;而且我們的兄弟們,即陰世的法律也要把你當作敵人來對待;因為他們將會知道你已經盡了你的力量來毀滅我們了。 蘇格拉底說,這個聲音「我彷彿聽見是在我的耳中嗡嗡作響,好象是神秘者耳中的笛聲那樣」。 因而他就決定,他的責任是留下來甘心接受死刑。 在《斐多篇》裡,最後的時辰到來了,他的枷鎖除去了;他獲得允許可以和他的朋友們自由談話。 他把他哭哭啼啼的妻子送了出去,為的是使她的憂傷不致于打攪他們的討論。 蘇格拉底一開頭就說,雖然任何一個有哲學精神的人都不怕死,而是相反地會歡迎死;然而他卻不想了結自己的生命,因為那被認為是非法的。 他的朋友就問他,為什麼自殺被認為是非法的;他的答覆與奧爾弗斯派的學說相符合,而那也几乎恰好是一個基督徒所要說的話。 「有一種秘密流傳的學說,說人就是囚犯,人是沒有權利打開門逃跑的;這是一個我不大瞭解的大秘密」。 他把人和神的關係比作是牛羊對於主人的關係,他說如果你的牛自由行動了結了它自己的性命,你會生氣的;因此「就可以有理由說一個人應該等待,而不可了結自己的生命,要等候神來召喚他,就象現在神在召喚着我那樣」。 他對死並不感到憂戚,因為他相信「首先我是到別的智慧而善良的神那兒去,(我對這一點正象我對任何這類事情那樣,是深信不疑的,)而且其次(雖說對這一點我並不那麼有把握)我是到已經故去了的人們那兒去,他們比起我在身後留下來的那些人要好得多。 我懷着美好的希望,希望還有別的事物在等待着死者,那些事物對於善人要比對於惡人更加美好得多」。 蘇格拉底說,死就是靈魂與身體的分離。 在這上面我們就遇到了柏拉圖的二元論:即,實在與現象,理念與感覺對象,理智與感官知覺,靈魂與身體。 這些對立都是相聯繫着的:在每一組對立中,前者都優越于後者,無論是在實在性方面還是在美好性方面。 苦行式的道德便是這種二元論的自然結果。 基督教一部分採用了這種學說,但卻從未全部加以採用。 因為有兩個障礙:第一個是,如果柏拉圖是正確的話,創造有形世界就必定是一樁罪惡的事,因此創造主就不能是善良的。 第二個是,正統的基督教從來不會讓自己譴責婚姻,雖說它認為獨身要來得更高貴。 而摩尼教徒則在這兩點上都要更加一貫得多。 心與物之間的區別——這在哲學上、科學上和一般人的思想裡已經成為常識了——有着一種宗教上的根源,並且是從靈魂與身體的區別而開始的。 我們已經說過,奧爾弗斯教徒就宣稱自己是大地與星天的兒女,從地得到了身體從天得到了靈魂。 柏拉圖力圖以哲學的語言來表示的,也正是這種理論。 蘇格拉底在《斐多篇》裡一開始便發揮了他的學說中的苦行主義的涵義,但是他的苦行主義是一種有節制的並帶紳士氣味的苦行主義。 他並不說哲學家應該完全禁絶日常的快樂,而只是說哲學家不應該成為它的奴隷。 哲學家不應該為飲食操心,但是當然他應該吃必要數量的食品;蘇格拉底並不提倡禁食。 並且《斐多篇》也告訴我們,雖然蘇格拉底並不嗜酒,但是他在某些場合裡比任何別人都喝得多,並且從來不醉。 他所譴責的並不是飲酒而是嗜酒。 同樣地,哲學家也不該縈心于戀愛的快樂,或華貴的衣鞋,或其他的個人裝飾。 他必須全心全意關懷着靈魂,而不關懷身體:「他願意儘量地離其身體而轉向靈魂」。 顯然,這種學說通俗化了之後,就會變成為禁慾主義的;但是它的意圖,正確地說來,卻並不是禁慾主義的。 哲學家並不要努力摒絶感官的快樂,而是要想唸著別的事物。 我就知道有許多哲學家忘記了吃飯,而最後就是在吃飯的時候,他們也還是手不釋卷。 這些人就是在做着柏拉圖所說的哲學家應該做的事了:他們並不以一種道德的努力來摒絶大吃大喝,而只是對於別的事物更感興趣而已。 顯然,哲學家們也應該以同樣無所縈心的方式去結婚並且生兒育女,但是自從婦女解放以來這一點就變得格外困難起來了。 臧蒂普①是一個悍婦,是一點不足為奇的。 第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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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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