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可是一件煩重的工作,決不是通常的郵政局檢信員所能勝任的。 得鑽到海底里跟蹤摸索,得把雙手去探索世間所無法描摹的噴泉。 肋骨和骨盆;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我是什麼人,竟敢企圖去鈎住這種大海獸的鼻子!約伯遭到的那種可怕的奚落就足以把我嚇壞了。 「他(大海獸)豈肯與你立約?人們指望捉拿他,是徒然的!」(見《舊約。 約伯記》第四十一章四至九節。 )但是,我已經跑遍了許多圖書館,航遍了各大洋;我只得用我這雙看得見的手來處置這些大鯨;我是認認真真的,因此,我要試一試。 這裡得把一些準備工作安排一下。 第一鯨類學這門科學之未定未決的情形,正是有待於事實證明的首當其衝的問題,在某些方面說來,它還有一個爭議未決的問題,那就是大鯨究竟是不是魚。 林尼厄斯在寫於一七七六年的《自然之體系》一書中說,「這裡我要把鯨與魚區別開來。 」不過,就我所知,我知道直至一八五○年,鯊魚和鯡魚,魚和青魚,卻與林尼厄斯所發表的見解相反,仍然是跟大海獸共海而分處的。 林尼厄斯之所以要把鯨從海裡放逐出去的根據,是這樣的,他說:「鑒於它們有溫暖的雙心室的心臟,有肺,有能活動的眼皮,有內凹的耳朵,而且,雌性又有乳房,從自然規律說來,當然應該區別于一般魚類。 」(「而且,~一般魚類」原文是拉丁文。 )在某次航行中,我碰到了兩個餐友,就是南塔開特人西米恩。 麥賽和查利。 科芬,我把這一切向他們請教,他們都一致認為,上面所提的理由是完全不充足的。 查利還不敬地把他們稱為吹牛家咧。 其實,我寧願放棄一切爭論,堅持老式的立場,宣稱鯨是魚(按鯨是哺乳動物,不是魚類,中國科學院在一九五五年公佈「脊椎動物名稱」時,已將魚字取消。 ),並且請神聖的約拿來支持我。 這一基本之點已告解決,其次,就來研究鯨具有什麼與其他魚類不同的內部特徵。 關於這,林尼厄斯已在上面把這些要點提出來了。 簡略地說,這些特徵就是:有肺,有熱血;反之,其他魚類卻是沒有肺而且是冷血的。 第二我們該怎樣就它那顯而易見的外形來給鯨下定義,從而永遠給它以明顯的標誌呢?那麼,簡單說來,就是,鯨是一種會噴水,有平尾的魚。 這樣人們就明白了。 這個定義不管是怎樣被壓縮了,它可是經過廣泛思考的結果。 海象也象鯨一樣很會噴水,可是海象並不是魚,因為它是兩棲動物。 不過,這個定義的後半段,一跟前半段連在一起,就變得更為使人信服了。 几乎任何人都會注意到,陸地人所熟見的魚都沒有平尾,只有一根垂直的,或者向上向下的尾巴。 反之,在一切會噴水的魚中,它們的尾巴,雖然形狀可能相似,卻都一定有一種平面的形態。 我在上面對鯨所下的定義,可決不是想藉此而把鯨類跟任何海族都隔絶起來,因為一般見多識廣的南塔開特人迄今仍把海族與鯨一視同仁;同時,另一方面,也並不企圖把那種迄今仍被權威地認為是異類的任何魚類拿來跟鯨聯繫起來(原註:我知道迄今被稱為拉馬丁魚和懦艮魚(南塔開特的科芬家族稱之為鹹水火魚和牝豚魚)仍被許多博物學家們算作鯨類。 但是,說到這種鹹水火魚,它卻是一種吵吵閙閙,十分無聊的魚,大多潛伏在河口,賴濕草為生,尤其是它們並不會噴水,因此,我吊銷了它們作為鯨的國籍證,簽發給它們一張離開鯨類學王國的護照。 )。 於是,一切身材較小的。 會噴水而又有平尾的魚類都必須包括在這個鯨類學的平面圖中。 那麼,現在就來把整個鯨群分成六大類吧。 第一我按照大小,把鯨分為主要的三篇(各篇再分為章),這就把它們不論大小都包括在內了。 (一)對開鯨;(二)八開鯨;(三)十二開鯨。 我以抹香鯨,逆戟鯨,小鯨分別作為對開型,八開型,十二開型的代表。 對開型我把下列各章包括在這一篇中:(1)抹香鯨;(2)露脊鯨;(3)脊鰭鯨;(4)座頭鯨;(5)剃刀鯨;(6)黃腹鯨。 第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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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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