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下都建業,詳、綜併為侍中,進封鄉侯,兼左、右領軍。 時魏降人或雲魏都督河北振威將軍吳質頗見猜疑,綜乃偽質為作降文三條: 其一曰:「天綱弛絶,四海分崩,群生憔悴,士人播越,兵寇所加,邑無居民,風塵煙火,往往而處。 自三代以來,大亂之極,未有若今時者也。 臣質志薄,處時無方,系于土壤,不能翻飛,遂為曹氏執事戎役。 遠處河朔,天衢隔絶,雖望風慕義,思託大命,愧無因緣,得展其志。 每往來者,竊聽風化,伏知陛下齊德乾坤,同明日月,神武之姿,受之自然。 敷演皇極,流化萬里,自江以南,戶受覆燾。 英雄俊傑,上達之士,莫不心歌腹詠,樂在歸附者也。 今年六月末,奉聞吉日,龍興踐阼,恢弘大繇,整理天綱,將使遺民,睹見定主。 營武王伐殷,殷氏倒戈;高祖誅項,四面楚歌。 方之今日,未足以喻。 臣質不勝吳天至願,謹遣所親同郡黃定恭行奉表,及托降叛,間關求達,其欲所陳,載列于左。 」 其二曰:「昔伊尹去夏人商,陳平委楚歸漢,書功竹帛,遺名陵後世,世主不謂之背誕者,以為知天命也。 臣昔為曹氏所見交接,外托群臣,內如骨肉,恩義綢繆,有合無離,遂受偏方之任,總河北之軍。 當此之時,志望高大,永與曹氏同死懼生。 惟恐功之不建,事之不成耳。 及曹氏之亡,後嗣繼位,幼沖統政,讒言彌興。 同儕者以勢相害,異趣者得間其言,而臣受性簡略,素不下人,視彼數子,意實迫之,此亦臣之過也。 遂為邪議所見構會,招至猜疑,誣臣欲叛。 雖識真者保明其心,世亂讒勝,余嫌猶在,常懼一旦橫受無辜,憂心孔疚,如覆冰炭。 昔樂毅為燕昭王立功于齊,惠王即位,疑奪其任,遂去燕之趙,休烈不虧。 彼豈欲二三其德,蓋畏功名不建,而懼禍之將及也。 昔遣魏郡周光以賈販為名,托叛南詣,宣達密計。 時以倉卒,未敢便有章表,使光口傳而已。 以為天下大歸可見,天意所在,非吳復誰?此方之民,思為臣妾,延頸舉踵,惟恐兵來之遲耳。 若使聖恩少加信納,當以河北承望王師,疑心赤實,天日是鑒。 而光去經年,不聞咳唾,未審此意竟得達不?瞻望長嘆,日月以幾,魯望高子,何足以喻!又臣今日見待稍薄,蒼蠅之聲,綿綿不絶,必受此禍,遲速事耳。 臣私度陛下未垂明慰者,必以臣質貫穿仁義之道,不行若此之事,謂光所傳,多虛少實,或謂比中有他消息,不知臣質構讒見疑,恐受大害也。 且臣質著有罪之日,自當奔赴鼎鑊,束身待罪,此蓋人臣之宜也。 今日無罪,橫見譖毀,將有商鞅、白起之禍。 尋惟事勢,去亦直也。 死而弗義,不去何為!樂毅之出,吳起之走,君子傷其不遇,未有非之者也。 願陛下推古況今,不疑怪于臣質也。 又念人臣獲罪,當如伍員奉己自效,不當繞幸因事為利。 然今與古,厥勢不同,南北悠遠。 江湖隔絶,自不舉事,何得濟免!是以忘志士之節,而思立功之義也之也。 且臣質又以曹氏之嗣,非天命所在,政弱刑亂,柄奪于臣,諸將專威于外,各自為政,莫或同心,士卒衰耗,帑藏空虛,綱紀毀廢,上下並昬,想前後數得降叛,具聞此問,兼弱攻昧,宜應天時,此實陛下進取之秋。 是以區區敢獻其計。 今若內兵淮、泗,據有下邳,荊、揚二州,聞聲響應,臣從河北席眷而南,形勢一連,根牙永固。 關西之兵系于所衛,青、徐二州不敢徹守,許,洛余兵眾不滿萬,誰能來東與陛下爭者?此城千載一會之期,可不深思而熟計乎!及臣所在,既自多馬,加以羌、胡常以三四月中美草時,驅馬來出,隱度今者,可得三千餘匹。 陛下出軍,當投此時,多將騎士來就馬耳。 此皆先定所一二知。 凡兩軍不能相究虛實,今此間實羸,易可克定,陛下舉動,應者必多。 上定洪業,使普天一統,下令臣質建非常之功,此乃天也。 若不見納,此亦天也。 願陛下思之,不復多陳。 」 其三曰:「昔遠子舍袁就曹,規畫計較,應見納受,遂破袁軍,以定曹業。 向使曹氏不信子遠,懷疑猶豫,不決於心,則今天下袁氏有也。 願陛下思之。 間聞界上將閻浮、趙楫欲歸大化,唱和不速,以取破亡。 今臣款款,遠授其命,若復懷疑,不時舉動,令臣孤絶,受此厚禍,即恐天下雄夫烈士欲立功者,不敢復托命陛下矣,願陛下思之。 皇天后土,實聞其言。 」此文既流行,而質已人為侍中矣。 二年,青州人隱蕃歸吳。 上書曰:臣聞紂為無道,微子先出。 高祖寬明,陳平先入。 臣年二十二,委棄封域,歸命有道,賴蒙天靈,得自全致。 臣至北有日,而主者同之降人,未見精別,使臣徽言妙旨,不得上達。 于邑三嘆,曷惟其已。 謹詣闕拜章,乞蒙引見。 ”權即召入。 蕃謝答問,及陳時務,甚有辭觀。 綜時侍坐,權問何如。 綜對曰:「蕃上書,大語有似東方朔,巧捷詭辯有似彌衡。 而才皆不及。 」權又問可堪何官?綜對曰:「未可以治民,且試以都輦小職。 」權以蕃盛論刑獄,用為廷尉監。 左將軍朱據、廷尉郝普稱蕃有王佐之才,普尤與之親善,常怨嘆其屈。 後蕃謀叛,事覺伏誅,晉見責自殺。 據禁止,歷時乃解。 拜綜偏將軍,兼左執法,領辭訟。 遼東之事,輔吳將軍張昭以諫權言辭切至,權亦大怒,其和協彼此,使之無隙,綜有力焉。 性嗜酒,酒後歡呼極意,或推引杯觴,搏擊左右。 權愛其才,弗之責也。 第2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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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第2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