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復令芝重往,權謂芝曰:「若天下太平,二主分治,不亦樂乎!」芝對曰:「夫天無二日,土無二王 ,如並魏之後,大王未深識天命者也,君各茂其德,臣各盡其忠,將提枹鼓,則戰爭方始耳。 」權大笑曰:「君之誠款,乃當爾邪!」權與亮書曰:「丁友掞張,陰化不盡;和合二國,唯有鄧芝。 」及亮北住漢中,以芝為中監軍、楊武將軍。 亮卒,遷前軍師、前將軍,領兗州刺史,封陽武亭侯,頃之,為督江州。 權數與芝相聞,饋遺優渥。 延熙六年,就遷為車騎將軍,後假節。 十一年,涪陵國人殺都尉反叛,芝串軍征討,即梟其渠帥,百姓安堵。 十四年卒。 芝為大將軍二十餘年,賞罰明斷,善恤卒伍。 身之衣食資仰于官,不苟素儉,然終不治私產,妻子不免饑寒,死之日家無餘財。 性剛簡。 不飾意氣,不得士類之和。 于時人少所敬貴,唯器異姜維雲。 子良,襲爵,景耀中為尚書左選郎。 晉朝廣漢大守。 張翼,字伯恭,犍為武陽人也。 高祖父司空浩。 曾父廣陵太守綱,皆有名有跡。 先主定益州,領牧,翼為書佐。 建安末,舉孝廉,為江陽長,徙涪陵令,遷梓潼太守,累遷至廣漢、蜀郡太守。 建興九年,為庲降都督、綏南中郎將。 冀性持法嚴,不得殊俗之歡心。 耆率劉冑北叛作亂,冀舉兵討冑。 冑未破,會被征當還,群下咸宜便馳騎即罪,冀曰:「不然。 吾以蠻夷蠢動,不稱職故還耳,然代人未至,吾方臨戰場,當運糧積穀,為滅賊之資,豈可以黜退之故而廢公家之務乎?」於是統攝不懈,代到乃發。 馬忠因其成基以破殄冑,丞相亮聞而善之。 亮出武功,以翼為前軍都督。 領扶風太守。 亮卒,拜前領軍,追論討劉冑功,賜爵關內侯。 延熙元年,入為尚書,稍遷督建威、假節、近封都亭侯、征西大將軍。 十八年,與衛將軍姜維俱還城都。 維議復出軍,唯翼廷爭以為國小民勞,不宜黷武。 維不聽,將冀等行 ,進冀位鎮南大將軍。 維至狄道,大破魏雍州刺史王經,經眾死於洮水者以萬計。 翼曰:「可止矣,不宜復近,進或毀此大功。 」維大怒,曰:「為蛇畫足。 」維竟圍經于狄道城,不能克。 自冀建異論,維心與翼不善。 然常牽率同行,翼亦不得已而往。 景耀二年,遷左車騎將軍,領冀州刺史。 六年,與維咸在劍閣,共詣降鐘會于涪。 明年正月,隨會至成都,為亂兵所殺。 宗預,字德艷,南陽安眾人也。 建安中,隨張飛入蜀。 建興初,丞相亮以為主簿,遷參軍、右中郎將。 及亮卒,吳慮魏或承衰取蜀,增巴丘守兵萬人,一欲以為救援,二欲以事分割也。 蜀聞之,亦益永安之守,以防非常。 預將命使吳。 孫權問預曰:「東之與西,譬猶一家,而聞西更增自帝之守,何也?」預對曰:「臣以為東益馬丘之戍,西增白帝之守,皆事勢宜然,俱不足以相問也。 」權大笑,嘉其抗盡,甚愛待之,見敬亞於鄧芝、費禕。 遷為侍中,徙尚書。 延熙十年,為屯騎校尉。 時車騎將軍鄧芝自江州還,來朝,謂預曰:「禮,六十不服戎而卿甫受兵,何也?」預答曰:「卿七十不還兵,我六十何為不受邪?」芝性驕傲,自大將軍費禕等皆避下之,而預獨不為屈。 預復東聘吳,孫權捉預手,涕泣而別曰:「君每銜命結二國之好。 今君年長,孤亦衰老,恐不復相見!」遺預大珠一斛,乃還。 遷後將軍,督永安,就拜征西大將軍,賜爵關內侯。 景耀元年,以疾征還成都。 後為鎮軍大將軍,領兗州刺史。 時都護諸葛瞻初統期事,廖化過預,欲與預共詣瞻許。 預曰:「吾等年逾七十,所竊已過,但少一死耳,何求于年少輩而屑屑造門邪?」遂不往。 廖化,字元儉,本名淳,襄陽人也。 為前將軍關羽主簿,羽敗,屬吳。 思歸先主,乃詐死。 時人謂為信然,因攜持老母晝夜西行。 會先主東征。 遇于秭歸。 先主大悅,以化為宜都太守。 先主薨,為丞相參軍。 後為督廣武,稍遷至右車騎將軍。 假節,領并州刺史,封中鄉侯,以果烈稱。 官位與張冀齊,而在宗預之右。 咸熙元年春,化、預俱內徙洛陽道病卒。 楊戲,字文然,犍為武陽人也。 小與巴西程祁公弘、巴郡楊汰季儒、蜀郡張表伯達並知名。 戲每推祁以為冠首,丞相亮深識之。 戲年二十餘,從州書佐為督軍從事 ,職典刑獄,論法決疑,號為平當,府闢為屬主簿。 亮卒,為尚書右選部郎,刺史蔣琬請為治中從事史。 琬以大將軍開府,又闢為東曹掾,遷南中郎參軍,副貳庲降都督,領建寧太守。 以疾征還成都,拜護軍、監軍,出領梓潼太守,入為射聲校尉,所在清約不煩。 延熙二十年,隨大將軍姜維出軍至芒水。 戲素心不服維,酒後言笑,每有傲弄之辭。 維外寬內忌,意不能堪,軍還,有司承旨奏戲,免為庶人。 後景耀四年卒。 戲性雖簡隋省略,未常以甘言加入、過情接物,書符指事,殺有盈紙;然篤于舊故,居誠存厚。 與巴西韓儼、黎韜童幼相親厚,後儼痼疾廢頓,韜無行見捐。 戲經紀振恤,恩好如初。 又時人謂譙周無當世才,少歸敬者,唯戲重之,常稱曰:「吾等後世,終自不如此長兒也。 」有識以此貴戲。 張表有威儀風觀,始名位與戲齊,後至尚書,督庲降、後將軍,先戲沒。 祁、汰各早死。 戲以延熙四的著《季漢輔臣贊》。 其所頌述,今多載于《蜀書》,是以記之於左。 自此之後卒者,則不追諡,故或有應見稱紀而不在乎篇者也。 其戲之所贊而今不作傳者,余皆註疏本末于其辭下,可以觕知其彷彿云爾。 第2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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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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