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平袁氏,以柔為管長。 縣中素聞其名,奸吏數人,皆自引去。 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 況此諸吏,于吾未有失乎!其召復之。 」咸還皆自勵,咸為佳吏。 高幹既降,頃之以并州叛。 柔自歸太祖,太祖欲因事誅之,以為刺奸令史:處法允當,獄無留滯,闢為丞相倉曹屬。 太祖欲遣鐘繇等討張魯,柔諫,以為:今猥遣大兵,西有韓遂、馬超,謂為己舉,將相搧動作逆,宜先招集三輔,三輔苟平,漢中可傳檄而定也。 繇入關,遂、超等果反。 魏國初建,為尚書郎。 轉拜丞相理曹掾。 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 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士。 漢祖除秦苛法 ,蕭何定律。 掾清識平當,明於憲典,勉恤之哉!」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 舊法,軍征士亡,考竟其妻子。 太祖患猶不息,更重其刑。 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主者奏盡殺之。 柔啟曰:「士卒亡軍,誠在可疾,然竊聞其中時有悔者。 愚謂乃宜貸其妻子,一可使賊中不信,二可使誘其還心。 正如前科,固已絶其意望,而猥復重之,柔恐自今在軍之士,見一人亡逃,誅將及已,亦且相隨而走,不可復得殺也。 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 」太祖曰:「善。 」即止不殺金母、弟,蒙活者甚眾。 遷為穎川太守,復還為法曹掾。 時置校事盧洪、趙達等,使察群下,柔諫曰:「設官分職。 各有所司。 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達等數以憎愛擅作威福,宜檢治之。 」大祖曰:「卿知達等,恐不如吾也。 要能刺舉而辨眾事,使賢人君子為之,則不能也。 昔叔孫通用群盜,良有以也。 」達等後姦利發,太祖殺之以謝于柔。 文帝踐阼,以柔為治書侍御史,賜爵關內侯,轉加治書執法。 (時)民間數有誹謗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輒殺,而賞告者。 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輒賞。 既使過誤無反善之路,又將開凶狡之群相誣罔之漸,誠非所以息奸省訟,緝熙治道也。 昔周公作誥,稱殷之祖宗,咸不顧小人之怨。 在漢太宗,亦除妖言誹謗之令。 臣愚以為宜除妖謗賞告之法,以隆天父養物之仁。 」帝不即從,而相誣告者滋甚。 帝乃下詔:敢以誹謗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 於是遂絶。 校事劉慈等,自黃初初數年之間,舉吏民奸罪以萬數,柔皆請懲虛實;其餘小小掛法者,不過罰金。 四年,遷為廷尉。 魏初,三公無事,又希與朝政。 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時成功,元首以輔弼興治;成湯仗阿衡之佐,文、武憑旦、望之力。 逮至漢初,蕭、曹之儔並以元勛代作心膂,此皆明王聖主任臣于上,賢相良輔股肱于下也。 今公鋪之臣、皆國之棟樑、民所具瞻。 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養高,鮮有進納,誠非朝廷崇用大臣之義、大臣獻可替否之謂也。 古者刑政有疑,輒議于槐棘之下。 自今之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以咨訪三公。 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講論得失,博盡事情,庶有裨起天聽,弘益大化。 」帝嘉納焉。 帝以宿嫌,欲枉法誅治書執法鮑勛,而柔固執不從詔命,帝怒甚,遂召柔詣台;遣使者承指至廷尉考竟勛,勛死,乃遣柔還寺。 明帝即位、封柔延壽亭侯。 時博士執經,柔上疏,曰:「臣聞遵道重學,聖人洪訓。 褒文崇儒,帝者明義。 昔漢末陵遲 ,禮樂崩壞,雄戰虎爭,以戰陳為務,遂使儒林之群,幽隱而不顯。 太祖初興,愍其如此,在於撥亂之際,並使郡縣立教學之官。 高祖即使,遂闡其業,興復辟雍,州立課試,於是天下之士,復聞庠序之教,親俎豆之禮焉。 陛下臨政,允迪睿哲,敷弘大猷,光濟先軌,雖夏啟之承基,周成之繼業,誠無以加也。 然今博士皆經明行修,一國清選,而使遷除限不過長,懼非所以崇顯儒術,帥勵怠惰也。 孔子稱『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故楚禮申公,學士鋭精,漢隆卓茂,搢紳競慕。 臣以為博士者,道之淵藪,六藝所宗,宜隨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 敦崇道教,以勸學者,于化為弘。 」帝納之。 後大興殿舍,百姓勞役。 廣采眾女,充盈後宮;後宮皇子連夭,繼嗣未育。 柔上疏,曰:「二虜狡猾,潛自講肄,謀動干戈,未圖束手。 宜畜養將士,繕治甲兵,以逸待之,而頃興造殿舍,上下勞擾;若使吳、蜀知人虛實,通謀並勢,復俱送死,甚不易也。 昔漢文惜十家之資,不營小台之娛;去病慮匈奴之害,不遑治第之事。 況今所損者非惟百金之費,所憂者非徒北狄之患乎?可粗成見所營立,以充朝宴之儀。 乞罷作者,使得就農。 二方平定,復可徐興。 昔軒轅以二十五子,傳祚彌遠。 周室以姬國四十,歷年滋多。 陛下聰達,窮理盡性,而頃皇子連多夭逝,熊羆之祥又未感應。 群下之心,莫不悒戚。 《周禮》,天子后妃以下百二十人,嬪嬙之儀,既以盛矣。 竊聞後庭之數,或復過之,聖嗣不昌,殆能由此。 臣愚以為可妙簡淑媛,以備內宮之數,其餘盡遣還家。 且以育精養神,專靜為寶。 如此,則螽斯之征,可庶而致矣。 」帝報曰:「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輒克昌言;他復以聞。 」時獵法甚峻。 宜陽典農劉龜竊于禁內射兔,其功曹張京詣校事言之。 帝匿京名,收龜付獄。 柔表請告者名,帝大怒曰:「劉龜當死,乃敢獵吾禁地。 送龜廷尉,廷尉便當考掠,何復請告者主名,吾豈妄收龜邪?」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毀法乎?」重複為奏,辭指深切。 帝意寤,乃下京名。 即還訊,各當其罪。 第15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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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第1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