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我們不是在醒着就是睡着,的確在睡覺的時候我們有時就受騙,那時我們覺得好像看見了一些東西,而實際上並沒有看見;但是我們也並不總是做夢;當我們真地醒着時,我們就非常有把握,決不再去懷疑究竟我們是醒着還是在做夢。 同樣,雖然我們可以認為天性使我們能夠在我們覺得是最真實的事物上弄錯,但是我們也知道天性使我們能夠認識真理;我們雖然有時弄錯,比如當一種詭辯把我們迷惑住了,或當我們看見一根棍子一半插在水裡時;但有時我們也認識真理,比如在幾何學的論證裏邊,或在一根棍子在水外面的時候;因為這些真理太明顯了,不可能讓我們有所懷疑;即使我們能夠不信任我們其他一切知識的真實性,但至少我們不能懷疑這一點,即一切事物給我們表現得就像它們給我們表現的那樣,而且它們那樣地表現給我們也不可能不是非常真實的。 並且雖然自然似乎給我們提供出許多為理性所告訴我們不要去相信的東西,但這並不能去掉現象的真實性,並不能使這件事不是真的,即我們把什麼東西看成我們所看見的那樣。 不過,在這裡不是去觀察理性和感官的刺激怎樣矛盾,以及是否也許像左手沒有自持之力而用右手托住它那樣,或者像什麼別的樣子。 三、你隨後就進到問題裡面來了,但是你好像僅僅輕微地接觸了一下;因為你接着這樣說:可是現在既然我開始更好地認識了我自己,開始更清楚地發現了我的來源的創造者,那麼我真地就不認為我應該糊里糊塗地接受感官好像告訴我的一切東西;不過我也不認為我應該把什麼都統統拿來懷疑。 你這話說得有道理,我想毫無疑問,你的思想一向是建築在這個基礎上的。 你繼續說:首先,因為我知道凡是我所清楚、分明地領會的東西都能像我所領會的那樣是上帝產生的,只要我能清楚、分明地領會一個東西而不牽涉到別的東西,就足以確定這一個東西是和那一個東西有分別或不同的,因為它們可以分開放置,至少由上帝的全能把它們分開放置;至于什麼力量把它們分開,使我把它們斷定為不同的東西,這倒沒有關係。 對此我沒有什麼別的話可說,只有一點:你是用一個模糊的東西來證明一個清楚的東西,更不要說你所得出的結論中有某種模糊不清的東西。 我也不去反駁你:必須事先論證了上帝存在以及他的能力能夠達到哪些東西上去,然後再來指出他能做出你所能夠清清楚楚地領會的一切東西。 我僅僅問你是否清楚、分明地把三角形的這個特性,即最大的角對最大的邊,同另外的一個特性,即三角之和等於二直角,分開來領會;你是否因此就相信上帝能夠把這個特性同另外的一個特性分開,使三角形能夠有時有這個特性而沒有那個特性,有時有那個特性而沒有這個特性。 不過,為了讓我們不要在這上面談得太多,也因為這個分別對於我們的問題關係不大,你接著說:從而,就是因為我確實認識到我存在,同時除了我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之外我又看不出還有什麼別的東西必然屬於我的本性或屬於我的本質;因此我確實有把握斷言我的本質就在於我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或者就在於我是一個實體,這個實體的全部本質或本性就是思維。 就是在這裡我想要停一下;不過在這上面只要重複一下我關於第二個沉思所說過的話就夠了,要不然就等一等看看你想怎麼論證。 第1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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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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