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就象幾何學家們把綫領會為沒有寬的長,把面領會為沒有高的長和寬,儘管沒有沒有寬的長,也沒有沒有高的寬,同樣也許有人會懷疑凡是在思維的東西是否也不是沒有廣延的,而是,除了和其他有廣延的東西有共同性的那些特性,比如可動、可以具有形狀、等等而外,它還有這種特殊的思維能力和功能;由此,這個東西可以由一種精神的抽象用這個單一的能力而被領會為一個在思維的東西,雖然事實上肉體的特點和性質對於凡是有思維功能的東西都合適,這和大小可以被領會為單獨具有長一樣,雖然事實上沒有大小不是具有長、寬、高的。 困難增加了。 這就是,這種思維的能力似乎是和肉體器官接合在一起的,因為在小孩子那裡它很微弱,而在瘋子那裡它就完全消失了;這就是那些不信教的和屠殺靈魂的人所主要反對我們的原故。 以上就是我關於精神和肉體的實在分別要說的話。 不過,既然笛卡爾先生從事于論證靈魂不死,人們可以有理由問是否由這個分別可以明顯地得出這個結論。 因為,按照普通的哲學的原則是得不出這個結論的;因為這些原則一般都說動物的靈魂跟它們的肉體有分別,雖然如此,它們的靈魂跟它們的肉體一起死亡。 我把我的文章一直寫到這裡,我的打算是指出,按照我們的著者的原則(這些原則我想我是從他的哲學思維方式中採取的),從精神與肉體的實在分別怎麼很容易結論出精神不死,這時有人交到我的手中一個同一著者作的六個沉思的提要,這個提要除了給他的整個著作帶來巨大光明之外,還包含着在這個問題上我為瞭解決它而思考的同樣一些理由。 關於動物的靈魂,他在別的一些地方已經講得很清楚,他的意見是動物沒有靈魂,它只有一個以某種方式配備的、以許多不同的器官組成的肉體,這些器官是這樣安排的,即我們在這些器官上所看到的一切活動都能夠是在肉體中、並且由肉體做成的。 可是,怕的是,這個意見如果沒有一些非常有力的理由來支持和證明,它就不能在人們的心中得到信任。 因為這首先似乎是,如果沒有任何靈魂的主宰,比如在一隻羊的眼裡反映出一隻狼的身體的光如此地鼓動着它的小小的視神經網,以致由於這個活動,一直達到大腦,動物的精神以這種方式被擴展到它的神經,這種方式足以使這只小羊逃跑,這首先似乎是不可相信的。 我在這裡只加上一句話:我非常贊成笛卡爾先生關於想象和思維①或智慧之間的區別所說的話;而我們由於理性所領會的東西是比肉體感官使我們知覺到的東西要可靠得多,這也是我一向的見解。 因為很久以前我在聖奧古斯丁的《論靈魂的量》這本書的第十五章裡就知道,有些人相信我們用精神看到的東西不如我們用肉體的眼睛看到的東西那麼可靠,用精神看到的東西總是被粘液給弄模糊了,必須拋棄這些人的見解。 聖奧古斯丁在他的《獨白》(Soliloques)一書的第一卷第四章中說,他在幾何學方面體驗了不只一次:感官就象船一樣。 ①「思維」,法文第二版是「純領會」。 他說:因為,對於建立和證明幾個幾何學命題,在我任着我的感官把我帶到我打算要去地方的時候,在我剛一離開感官,用我的思維去複習它們似乎告訴我的一切東西以後,我覺得精神就好象人們在長時期航海之後把腳步剛剛落到地上那樣地不穩。 因此我認為能夠與其只用感官的媒介來理解幾何學(雖然似乎它們對於初學幾何學的人幫助不小),倒不如能夠找到在陸地上行船的技術為好。 關於上帝 我們的著者為了證明上帝的存在提出的第一條理由(這個理由他在第三個沉思裡給以證明),包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上帝存在,因為他的觀念在我心裡;第二個部分是:有着這樣的一個觀念的我,我只能來自上帝。 關於第一部分,只有一件事是我不能同意的,這就是,笛卡爾先生在指出錯誤真正說來只在於判斷之後,他卻在不多遠以後說,有一些觀念,這些觀念能夠認真說來不是在形式上,而是在質料上錯誤了,我認為這似乎跟他的原則有些矛盾。 但是,怕的是在如此模糊的一個問題上我不能把我的思想解釋得足夠清楚,我將用一個例子來把它說明得更清楚些。 他說冷不過是熱的缺乏,給我表象一個正面的東西的觀念①將在質料上是假的。 ①「的觀念」,法文第二版缺。 相反,如果冷僅僅是一個缺乏,那就不可能有任何冷的觀念來給我表象為一個正面的東西;在這裡,著者把判斷和觀念混為一談了。 因為,冷的觀念是什麼?就是冷本身,就其是客觀地在理智之中而言;不過,如果冷是一個缺乏,它就不可能是用一個觀念而客觀地存在於理智之中,客觀的存在體的觀念是一個正面的存在體。 因此,如果冷僅僅是一個缺乏,它的觀念決不能是正面的,結果是,不可能有任何一個觀念在質料上是錯誤的。 這一點是笛卡爾先生為了證明一個無限的存在體的觀念必然是真的所使用的同一論據所肯定了的。 因為,雖然可以認為這樣的一個存在體不存在,可是不能認為這樣的一個存在體的觀念不給我表示什麼實在的東西。 第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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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集》
第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