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雖然指出了一個無限的、不依存於別的東西的、全能的、等等的存在體存在,但並不說明一個創造者存在,除非是有人認為這樣推論是十分正確的,即從什麼東西存在,我們相信這個東西創造了其他一切東西,因此世界從前是由他創造的。 此外,他①說上帝的觀念和我們的靈魂的觀念是從我們心裡產生的,並且居住在我們心裡。 我倒要知道,那些睡得很深、什麼夢也沒做的人,他們的靈魂思維了沒有。 如果他們的靈魂一點也沒思維,那麼他們的靈魂就什麼觀念也沒有; 從而沒有什麼觀念是從我們心裡產生並且居住在我們心裡的,因為從我們心裡產生並且居住在我們心裡的東西在我們的思維裡永遠是當前的。 ①「他」,法文第二版是:「笛卡爾先生」。 答辯 我們歸之於上帝的東西里邊沒有一個是能夠作為一個樣板的原因來自外部世界的;因為在上帝裏邊沒有什麼跟外部的東西相似,也就是說,跟物體性東西相似。 可是顯然,凡是我們領會為在上帝裏邊跟外部東西不相似的東西,都不能通過外部的東西的媒介,而只能通過這種差別性的原因(也就是說上帝)的媒介來到我們的思維之中。 現在我請問這位哲學家是怎麼從外部的東西得出上帝的理智的;因為,對我來說,我用下面的辦法很容易解釋我所具有的觀念是什麼:用觀念這一詞,我是指某種知覺的全部形式①說的;因為,有誰能領會什麼東西而不知覺這個東西,因而缺少理智的這種形式或這種觀念?理智的這種形式或這種觀念延伸到無限,就做成了上帝的理智的觀念。 上帝的一些屬性就是這樣②。 ①「某種知覺的全部形式」,法文第二版:「全部知覺的形式」。 ②法文第二版:「我關於這種完滿性說的話,對於其他一切完滿性也應該適用」。 不過,既然我使用了我們心中的上帝的觀念來證明上帝的存在,並且在這個觀念中包含着一個如此廣大無垠的能力以致我們領會到,如果上帝以外別的東西不是由上帝創造的,如果真有上帝存在的話,他就會反對那些東西存在,那麼顯然從它們的存在性被證明出來了這件事也就證明出來全世界,也就是說,上帝以外凡是存在着的東西,都是由他創造的。 最後,當我說,某種觀念是與我們俱生的,或者說它是天然地印在我們靈魂裡的,我並不是指它永遠出現在我們的思維裡,因為,如果是那樣的話,就沒有任何觀念;我指的僅僅是在我們自己心裡有生產這種觀念的功能。 第十一個反駁 「我用來證明上帝存在的論據,它的全部效果就在於我看到:上帝,也就是我心裡有其觀念的上帝,如果他真不存在,我的本性就不可能是這個樣子,也就是說,我不可能在我心裡有上帝的觀念。 」 那麼,既然我們心裡有上帝的觀念是一件沒有得到證明的事,並且基督教強迫我們相信上帝是不可領會的,也就是說,按照我的看法,人們不能有上帝的觀念,因此上帝的存在並沒有得到證明,更不要說創造了。 答辯 說上帝是不可領會的,這是指一個全部地、完滿地理解上帝的領會說的。 再說,對於我們心裡①怎麼有上帝的觀念,我已經解釋過多少遍了,如果我再重複一遍,讀者們就要厭煩了。 ①「心裡」,法文第二版缺。 第十二個反駁 關於第四個沉思論真理和錯誤 「這樣一來,我認識到,錯誤,就其作為錯誤而言,並不取決於上帝的什麼實在的東西,而僅僅是一種缺陷,從而對於犯錯誤來說,我不需要有上帝專門為這個目的而給了我的什麼能力①。 ①“能力」法文版第二版是「功能」。 無知當然僅僅是一種缺陷,不需要什麼正面的功能去無知;可是,至于錯誤,事情就不這麼明顯。 因為好象是,石頭以及其他一切無生物之所以不犯錯誤,就是因為它們沒有推理和想象的功能,從而可以得出結論說,要犯錯誤,就需要給予凡是犯錯誤的人一種理智,或者至少是一種想象(這兩種功能都是正面的),不過只給予犯錯誤的人自己。 此外,笛卡爾先生又說:「我發現我的錯誤是由兩個原因造成的,即由於我心裡的認識功能和選擇功能或我的自由意志。 」這似乎是①同以前說過的東西有矛盾。 在這方面也必須注意,自由意志的自由是假定的,並沒有得到證明,雖然這種假定是跟加爾文派②的意見相反的。 ①「這似乎是」,法文第二版:「我覺得」。 ②「加爾文派」即基督教新教,俗稱耶穌教。 答辯雖然說需要有推理(或者不如說判斷,或者肯定或否定①)的功能才能犯錯誤,不過,既然犯錯誤是個缺點,那麼不能因此就說這個缺點是實在的,這和盲目不能叫做實在的東西一樣,石頭雖然不能看,也不能因此就說石頭是盲目的。 我在所有這些反駁裡感到奇怪的是我還沒有遇到我認為是從原則中正確推論出來的任何結論。 ①法文第二版:「或者最好說是判斷,也就是說肯定和否定。 」 關於自由,我除了我們在我們心中每天感覺到的東西之外,沒有做任何假定,而由於自然的光明,這是人所共知的; 而且我不能理解他在這裡為什麼說這和我以前所說的話有矛盾。 第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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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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