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來說,我不完全同意這種推理;因為,就算一個東西由它本身而存在,就象你喜歡的那樣吧,也就是說,它不是由別的東西而存在,如果這種限制是來自它的內部的、組成它的那些原則,也就是說,來自它的形式本身和它的本質,而對於這種本質你們還沒有證明它是無限的,那麼你們將要說什麼呢?不錯,如果你們認為熱就是熱的,那麼它是由於它的內部的、組成它的一些原則而熱,而不是由於冷,雖然你們想象它之所以是熱的不是由於別的東西。 我毫不懷疑笛卡爾先生並不缺少理由來代替別人也許沒有足夠充分解釋、也沒有足夠清楚地闡明的東西。 最後,我同意這位偉大的人物所建立的普遍規則,即:我們領會得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東西都是真的。 我甚至相信凡是我想的都是真的,並且從很長的時間以來我就拋棄一切怪物和一切由理性推論出來的東西,因為任何一種力量都不能改變它自己的對象:如果意志動起來,它就趨向于善;感官本身並不能弄錯,因為視覺看見它所看見的東西,耳朵聽到它所聽到的東西:如果我們看見了閃爍着金黃色的銅片,我們是看對了;但是當我們用判斷力斷定我們所看見的是金子,我們就弄錯了。 ①因此,笛卡爾先生把一切錯誤都歸之於判斷和意志,這是很有道理的。 ①法文第二版,在這句話後面還有以下幾句話:「這時這就是我們領會得不好,或者不如說,我們一點也沒有領會;因為,既然每一個官能對於它的對象都不會弄錯,那麼如果理智一旦把一件東西領會得清楚、分明,它就是真的」。 但是現在讓我們看一看他想要從這個規則推論出來的東西是否正確。 他說:我清楚、分明地認識到無限的存在體,所以它是一個真實的存在體,它·是一個什麼東西。 有人將要問他:你清楚、分明地認識無限的存在體嗎?那麼為大家都承認的這個普通的定理:無限,因為它是無限的,所以是不可知的,是什麼意思呢?因為,如果說當我想到一個千邊形,它模模糊糊地給我表象一個什麼圖形的時候,我不能清楚地想象出或認識出這個千邊形來,因為它不能清楚地給我表象出來它的一千個邊,那麼,既然我不能清楚、準確地看到構成它的那些無限的完滿性,我怎麼能清清楚楚地而不是模模糊糊地領會到作為無限的存在體呢? 並且,這也許是聖托瑪想要說的,因為在反對上帝存在這個命題上是清清楚楚、用不着證明之後,他自己提出反對給聖達瑪塞奴斯①所說的:對上帝存在的認識是自然地刻印在一切人的心裡的;因此這是一件很清楚的事,用不着證明來認識它。 對於這句話,他回答說:一般地並且(象他所說的那樣)在某種模糊的情況下認識上帝存在,即,就其是人的天福來說,這自然是刻印在我們心中的;可是(他說)這不是簡單地認識上帝存在,這完全和認識有人來了但並不認識張三一樣,雖然張三來了,等等。 這就如同他想要說上帝是在這樣的一些情況下被認識的,即在共同理性的情況下,或者是從最後的目的上,或者甚至是從最初的、非常完滿的存在體上,或者,最後,在這樣的一個存在體的意義的情況下,這個存在體模糊地並且一般地包含一切事物,不過不是在它的存在的準確的意義的情況下,因為這樣它才是無限的,對我們來說是不可知的。 我知道笛卡爾先生會很容易對提這種問題的人做出回答的;雖然如此,我相信我僅僅用討論的態度所講的這些事情將會使他記起波伊提烏斯②所說的,有某一些共同概念是只有學者們才會用不着證明就能認識的;如果那些希望比別人知道得更多的人發問得多,如果他們用長時間去考慮他們知道已經被人說過的和作為一切事物的第一的和主要基礎而提出來、並且雖然如此,不經過長期研究和非常大的精神貫注他們就仍然不能理解的東西,這是不足為奇的。 ①Damascenus,中世紀拜占廷哲學家、神學家。 ②Boèce(480—524),古羅馬哲學家。 可是讓我們同意這個原則並且讓我們假定有人具有一個至上的、至高無上完滿的存在體的清楚、分明的觀念吧,那麼你們打算從那裡推論出什麼來呢?這就是這個無限的存在體是存在的,而這件事是如此地肯定,以致我應該至少和肯定上帝的存在以及我直到現在為止我從數學的論證得出來的真理同樣肯定;因此,領會一個上帝,也就是說,領會一個至上完滿的存在體,而他竟缺少存在性,也就是說,缺少某種完滿性,這和領會一座山而沒有谷是同樣不妥當的。 這就是全部問題的關鍵。 目前誰要是退讓,誰就必須認輸;對於我來說,我要對付的是一個強有力的對手,我必須躲一躲他的鋒鋩,為的是既然總歸是要輸的,我至少可以把我不能避免的事暫時拖它一段時間。 第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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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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