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西方國家中的絶大部分人來說,僅僅溫飽的生活不足以帶來幸福,因為他們還需要有成功的感覺。 在某些職業中,例如科學研究中,那些並無豐厚收入的人可以獲得這種感覺,但在大部分職業中,收入成了成功的尺度。 在這一點上,我們觸及到了一種事實,即;在絶大多數情況下,由於在這個充滿競爭的世界上,只有少數人才能取得耀眼的成功,所以,適度的放棄是必要的和可接受的。 在婚姻中,努力可以是必要的,也可以是不必要的,這要看不同的情形而定。 在那些某一性別的人居于少數的地方,例如男人在英國和女人在澳大利亞,這個性別的人一般無須努力,便可以如願以償地結婚。 不過,如果這一性別的人居于多數,那情形就會相反了。 誰要是研究一下婦女雜誌上的廣告,就不難發現,在女子占多數的地方,如果她們中的某人想要結婚,就得花費較大的力氣和心思。 在男人占多數的地方,他們為達到結婚的目的,往往採用更加直截了當的方法,如採用手槍。 這很自然,因為大多數男人是經常處于文明的邊緣的。 如果有一場瘟疫只讓男人倖免而使他們在英國成為多數,我真不知道他們會怎麼辦,他們也許又會回覆過去的慇勤而又豪爽的風度。 花費在成功地哺育孩子上的努力是如此之明顯,以至于沒人會否認它的。 信奉放棄主義以及被誤解了的所謂「精神至上」的生活觀的國家,其兒童死亡率是極高的。 不依靠世俗的職業,就不可能獲得藥物、衛生、無菌操作、合適的食物這些東西。 這些東西能夠使人獲得應付物質環境的能量和智慧。 凡是將物質看成幻象的人,也往往無視灰塵的存在,結果導致了孩子的死亡。 更一般地講來,有人也許會認為,只要人的天生慾望不曾治滅,那麼菜種權力慾就是每個人的正常而又合法的目標。 人希望獲得何種權力依賴於他的主導熱情。 有的人想要控制別人行為的權力;有的人企求控制別人思想的權力;有的人希冀控制別人情感的權力。 有的人希望改變物質環境,有的人想通過掌握知識來獲得權力的感覺。 每一件世俗工作都包含了某種權力慾,除非它僅僅以發財為目的。 一個因目睹人類的悲慘命運而純粹為他人感到悲痛的人,他的痛苦是真誠的,將渴望能減輕人類的痛苦。 對權力完全冷漠的人,只能是那些對同胞毫無感情的人。 因此,對某種形式的權力慾,當它成為某些人的部分品質時,應該加以承認,因為這些人能建立一個更為美好的社會。 任何形式的權力慾,如果它並未遭受挫折的話,總是包括了相關形式的努力。 這在西方人的思想中,也許是在老調重彈,但是在西方國家,現在與所謂的「東方智慧」者眉來眼去的人並不在少數,而東方人卻正在拋棄它。 對上述這些西方人來說,我們以上所說的一切都是成問題的。 如果真是如此,老調也是值得重彈的了。 然而,放棄在征服幸福的過程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這種作用比努力所起的作用並不遜色。 雖然聰明的人不願意在可以防止的不幸面前坐視不管,但他不願意在不可避免的災難上徒費時間和精力,而且即使這些災難本身是可以戰勝的,但只要它們會引起時間和精力的過分消耗,以致妨礙他追求更為重大的目標,那麼他也寧願屈服,許多人為了一點不順心的小事便會焦慮不安或者過分惱怒,這樣就空耗了不少有用的精力。 一個人即使在追求真正重要的目標時,也不應該陷得太深,使可能出現失敗的想法長久地困擾着自己,威脅心靈之平靜安寧。 基督教告誡人們尊從上帝的意志,即使那些不接受這一說教的人,也應該在自己的活動中貫穿著某種信仰。 在實際工作中,效率與我們對這一工作的感情並不諧調。 說實在的,感情有時倒是效率的絆腳石。 恰當的態度應該是:儘力而為,把得失留給命運去安排。 放棄有兩種形式,一種來自于絶望感,一種來自于倔強的希望。 前者是不好的,後者是好的。 一個遭受了徹底失敗而對重大成就失去了希望的人,可能學會絶望的放棄。 如果他真的學會了這种放棄,他便會拋開所有的重要活動,並用宗教教義或者用感到上帝的存在才是人生的真正目標這種學說來掩飾自己的絶望。 然而無論他用何種偽裝來隱藏內心的失敗感,歸根到底他是無用的和不幸福的。 而將放棄建立在倔強的希望之上的人,則做得完全不一樣。 倔強的希望一定是偉大而非個人的。 無論我做什麼,我可能死亡、可能生病、可能被對手擊敗;或者可能發現自己走了一條愚不可及、永無結果的道路……不管情形如何,純粹個人的希望是無法避免破滅的命運的,然而如果個人的希望只是人類的偉大希望的一部分,那麼個人希望的破滅就不會是徹底的失敗。 一個希望偉大發現的科學家可能會失敗.或因頭部被擊而不得不放棄工作,但如果他由衷地希望科學進步,而不僅僅希望個人有什麼貢獻,那麼他便術會象那些純粹為了研究而研究的人,對之感到絶望。 一個人為了極迫切的革新而辛勤工作,結果卻發現自己所有的努力全被戰爭夷平,或者發現在他有生之年自己為之艱苦奮斗的東西不會出現但他不必為此而陷入徹底的絶望之中,只要他關切的是人類的命運,而不僅僅是自己能否參與其中。 第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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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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