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科,忘其何地人,攜妻就食塞外,傭于西商,西商昵其妻,揮金如土,不數載,資盡歸。 一科反寄食其家,妻厭薄之,詬誶使去。 一科曰:微是人無此日,負之不祥。 堅不可。 妻一日持梃逐西商,一科怒詈,妻亦反詈曰:彼非愛我,昵我色也;我亦非愛彼,利彼財也。 以財博色,色已得矣,我原無所負于彼,以色博財,財不繼矣,彼亦不能責於我。 此而不遣,留之何為。 一科益憤,竟抽刃殺之,先以百金贈西商,而後自首就獄。 又一人忘其姓名,亦攜妻出塞,妻病卒,因不能歸,且行乞,忽有西商招至肆,贈五十金。 怪其太厚,固詰其由,西商密語曰:我與爾婦最相昵,爾不知也。 爾婦垂歿,私以爾托我,我不忍負于死者,故資爾歸裡。 此人怒擲于地,竟格鬥至訟庭。 二事相去不一月。 相國溫公時鎮烏魯木齊,一日宴僚佐于秀野亭,座間論及,前竹山令陳題橋曰:一不以貧富易交,一不以死生負約,是雖小人,皆古道可風也。 公顰蹙曰:古道誠然,然張一科曷可風耶?後殺妻者擬抵,而讞語甚輕;贈金者擬杖,而不雲枷示。 公沉思良久,慨然曰:皆非法也,然人情之薄久矣,有司如是上,即如是可也。 ●嘉祥曾映華言,一夕秋月澄明,與數友散步場圃外,忽旋風滾滾,自東南來,中有十餘鬼,互相牽曳,且毆且詈,尚能辨其一二語,似爭朱陸異同也。 門戶之禍,乃下徹黃泉乎? ●去去復去去,淒惻門前路,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含情一迴首,見我窗前柳,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鈎,昨為樓上女,簾下調鸚鵡,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悲哉兩決絶,從此終天別,別鶴空徘徊,誰念鳴聲哀,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死亦無別語,願葬君家土,儻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右見永樂大典,題曰李芳樹刺血詩。 不著朝代,亦不詳芳樹始末,不知為所自作如竇玄妻詩,為時人代作如焦仲卿妻詩也。 世無傳本,余校勘四庫,偶見之,愛其纏綿悱惻,無一毫怨怒之意,殆可泣鬼神,令館吏錄出一紙,久而失去。 今于役灤陽,檢點舊帙,忽于小篋內得之,沈湮數百年,終見于世,豈非貞魂怨魄,精貫三光,有不可磨滅者乎?陸耳山副憲曰:此詩次韓蘄王孫女詩。 前彼在宋末,則芳樹必宋人,以例推之,想當然也。 ●舅氏安公實齋,一夕就寢,聞室外扣門聲。 問之不答,視之無所見。 越數夕,復然,又數夕,他室亦復然,如是者十餘度,亦無他故。 後村中獲一盜,自雲我曾入某家十餘次,皆以人不睡而返。 問其日皆合。 始知鬼報盜警也。 故瑞不必為祥,妖不必為災,各視乎其人。 ●明永樂二年,遷江南大姓實畿輔,始祖椒坡公,自上元徙獻縣之景城,後子孫繁衍,析居崔莊,在景城東三里。 今土人以仕宦科第多在崔莊,故皆稱崔莊紀,舉其盛也。 而余族則自稱景城紀,不忘本也。 椒坡公故宅在景城,崔莊間,兵燹久圮,其址屬族叔楘庵家,楘庵從余受經,以乾隆丙子舉鄉試,擬築室移居於是。 先姚安公為預題一聯曰:當年始祖初遷地,此日雲孫再造家。 後室不果築,而姚安公以甲申八月棄諸孤,卜地惟是處吉。 因割他田易諸婺庵而葬焉,前聯如公自讖也。 事皆前定,豈不信哉。 ●侍姬沈氏,餘字之曰明睠.其祖長洲人,流寓河間,其父因家焉。 生二女,姬其次也,神思朗徹,殊不類小家女。 常私語其姊曰:我不能為田家婦,高門華族,又必不以我為婦,庶幾其貴家媵乎?其母微聞之,竟如其志。 性慧黠,平生未嘗忤一人,初歸余時,拜見馬夫人,馬夫人曰:聞汝自願為人媵,媵亦殊不易為。 斂衽對曰:惟不願為媵,故媵難為耳,既願為媵,則媵亦何難。 故馬夫人始終愛之如嬌女,嘗語余曰:女子當以四十以前死,人猶悼惜,青裙白髮作孤雛腐鼠,吾不願也。 亦竟如其志,以辛亥四月二十五日卒,年僅三十。 初僅識字,隨余檢點圖籍,久遂粗知文義,亦能以淺語成詩。 臨終,以小照付其女,口誦一詩,請余書之曰:三十年來夢一場,遺容手付女收藏,他時話我生平事,認取姑蘇沈五娘。 泊然而逝。 方病劇時,余以侍值圓明園,宿海淀槐西老屋,一夕,恍惚兩夢之,以為結念所致耳。 既而知其是夕暈絶,移二時乃蘇,語其母曰:適夢至海淀寓所,有大聲如雷霆,因而驚醒。 余憶是夕,果壁上掛瓶繩斷墮地,始悟其生魂果至矣。 故題其遺照有曰:幾分相似幾分非,可是香魂月下歸,春夢無痕時一瞥,最關情處在依稀。 又曰:到死春蠶尚有絲,離魂倩女不須疑,一聲驚破梨花夢,恰記銅瓶墜地時。 即記此事也。 第8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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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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