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瑤華道人言,蒙古某額駙嘗射得一狐,其後兩足著紅鞋,弓彎與女子無異。 又沈少宰雲椒言,李太仆敬室,少與一狐女往來,其太翁疑為鄰女,布灰於所,經之路院中,足印作獸跡,至書室門外,則足印作纖纖樣矣。 某額駙所射之狐,了無他異;敬堂所眷之狐,居數載別去。 敬堂問何時再晤,曰:君官至三品當來迎。 此語人多知之,後果驗。 ●外叔祖張公雪堂言,十七八歲時,與數友月夜小集,時霜蟹初肥,新盰亦熟,酣洽之際,忽一人立席前,著草笠,衣石藍衫,攝鑲去履,拱手曰:仆雖鄙陋,然頗愛把酒持螯,請附末坐可乎?眾錯愕不測,姑揖之坐,問姓名,笑不答,但痛飲大嚼,都無一語。 醉飽後蹶然起曰:今朝相遇,亦是前緣,後會茫茫,不知何日得酬高誼。 語訖,聳身一躍,屋瓦無聲,已莫知所在,視椅上有物粲然,乃白金一餅,約略敵是日之所費。 或曰仙也,或曰術士也,或曰劇盜也。 余為劇盜之說為近之。 小時見李金梁輩,其技可以至此,又聞竇二東之黨,二東獻縣劇盜,其兄曰大東,皆逸其名,而以乳名傳。 他書記載或作竇爾敦,音之轉耳。 每能夜入人家,伺婦女就寢,脅以力,禁勿語,並衾褥卷之,挾以越屋數十重,曉鐘將動,仍卷之送還。 被盜者惘惘如夢。 一夕失婦家伏人于室,俟其送還,突出搏擊,乃一手揮刀格鬥,一手擲婦于床上,如風旋電掣已無蹤,殆唐代劍客之支流乎? ●奇門遁甲之書,所在多有。 然皆非真傳,真傳不過口訣數語,不著諸紙墨也。 德州宋先生清遠言,曾訪一友——清遠嘗舉其姓名,歲久忘之。 清遠稱雨後泥濘,借某人一騾騎往,則所居不遠矣。 友留之宿曰:良夜月明,觀一戲劇可乎?因取凳十餘,縱橫布院中,與清遠明燭飲堂上。 二鼓後,見一人越垣入,環轉階前,每遇一凳,輒蹣跚,努力良久乃跨過,始而順行,曲踴一二百度,轉而逆行;又曲踴一二百度,疲極踣臥。 天已向曙矣,友引至堂上,詰問何來,叩首曰:吾實偷兒,入宅以後,惟見層層皆短垣,愈越愈不能盡,窘而退出,又愈越愈不能盡。 困頓故見擒,死生惟命。 友笑遣之。 謂清遠曰:昨卜有此偷兒來,故戲以小術。 問此何術,曰:奇門法也,他人得之恐召禍,君真端謹,如願學,當授君。 清遠謝不願,友太息曰:願學者不可傳,可傳者不願學,此術其終絶矣。 意若有失,悵悵送之返。 ●有故家子,日者推其命大貴,相者亦云大貴。 然垂老官僅至六品,一日扶乩,問仕路崎嶇之故。 仙判曰:日者不謬,相者亦不謬,以太夫人偏愛之故,削減官祿至此耳。 拜問偏愛固不免,然何至削減官祿,仙又判曰:禮雲繼母如母,則視前妻之子當如子,庶子為嫡母服三年,則視庶子亦當如子。 而人情險惡,自設町畦,所生與非所生,厘然如水火不相入,私心一起,機械萬端,小而飲食起居,大而貨財田宅,無一不所生居于厚,非所生者居于薄,斯已干造物之忌矣。 甚或離間讒構,密運陰謀,詬誶囂陵,罔循理法,使罹毒者吞聲,旁觀者切齒,猶嘵嘵稱所生者之受。 抑鬼神怒視,祖考怨恫,不禍譴其子,何以見天道之公哉?且人之受享只有此數,此贏彼縮,理之自然。 既于家庭之內,強有所增,至于仕官之途,陰有所減。 子獲利於兄弟多矣,物不兩大,亦何憾于坎坷乎?其人悚然而退。 後親串中聞之,一婦曰:悖哉此仙,前妻之子,恃其年長,無不吞噬其弟者,庶出之子,恃其母寵,無不陵轢其兄者,非有母為之撐拄,不盡為魚肉乎?姚安公曰:是雖妒口,然不可謂無此理也。 世情萬變,治家者平心處之可矣。 ●族祖黃圖公言,順治康熙間,天下初定,人心未一,某甲陰為吳三桂諜,以某乙驍健有心計,引與同謀,既而梟獍伏誅,鯨鯢就築,亦既洗心悔禍,無復逆萌,而往來秘札,多在乙處。 書中故無乙名,乙脅以訐發,罪且族滅,不得已以女歸乙,贅于家。 乙得志益驕,無復人理,迫淫其婦女殆遍,乃至女之母不免。 女之幼弟,才十三四亦不免。 皆飲泣受污,惴惴然恐失其意。 甲抑鬱不自聊,恆避于外。 一日散步田間,遇老父對語,怪附近村落無此人。 老父曰:不相欺,我天狐也,君固有罪,然乙逼君亦太甚,吾竊不平,今盜君秘札奉還,彼無所挾,不驅自去矣。 因出十餘紙付甲,甲驗之良是,即毀裂吞之,歸而以實告乙。 乙防甲女竊取,密以鐵瓶瘞他處,潛往檢視,果已無存,乃踉蹌引女去。 女日與詬誶,旋亦仳離,後其事漸露,兩家皆不齒于鄉黨,各攜家遠遁。 夫明季之亂極矣,聖朝蕩滌洪爐,拯民水火,甲食毛踐土,已三十餘年,當吳三桂拒命之時,彼已手戮桂王,斷不得稱楚之三戶,則甲陰通三桂,亦不能稱殷之頑民。 即闔門並戮亦不冤,乙從而污其閨幃,較諸荼毒善良,其罪似應未減。 然乙初本同謀,罪原相埒,又操戈挾制,肆厥凶淫,罪實當加甲一等。 雖後來食報,無可證明,天道昭昭,諒必無倖免之理也。 第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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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筆記》
第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