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是月聞蔡宗兗、許相卿、季本、薛侃、陸澄同舉進士,先生曰:「入仕之始,意況未免搖動,如絮在風中,若非粘泥貼網,亦自主張未得。 不知諸友卻何如?想平時工夫,亦須有得力處耳。 」又聞曰仁在告買田霅上,為諸友久聚之計,遺二詩慰之。 六月,疏請疏通鹽法。 始,都御史陳金以流賊軍餉,于贛州立廠抽分廣鹽,許至袁、臨、吉三府發賣。 然起正德六年至九年而止。 至是,先生以敕諭有便宜處置語,疏請暫行,待平定之日,仍舊停止。 從之。 九月,改授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給旗牌,得便宜行事。 南、贛舊止以巡撫蒞之,至都御史周南會請旗牌,事畢繳還,不為定製。 至是,先生疏請,遂有提督之命。 後不復,更疏以:「我國家有罰典,有賞格。 然罰典止行于參提之後,而不行于臨陣對敵之時;賞格止行于大軍征剿之日,而不行于尋常用兵之際,故無成功。 今後凡遇討賊,領兵官不拘軍衛有司,所領兵眾,有退縮不用命者,許領兵官軍前以軍法從事;領兵官不用命者,許總統官軍前以軍法從事。 所領兵眾,有對敵擒斬功次,或赴敵陣亡,從實具報,覆實奏聞,升賞如制。 若生擒賊徒,問明即押赴市曹,斬之以徇,庶使人知警畏,亦可比于令典決不待時者。 如此,則賞罰既明,人心激勵;盜起即得撲滅,糧餉可省,事功可建。 」又曰:「古者賞不逾時,罰不後事。 過時而賞,與無賞同;後事而罰,不罰同。 況過時而不賞,後事而不罰,其何以齊一人心,作興士氣?雖使韓、白為將,亦不能有所成。 誠得以大軍誅賞之法,責而行之於平時,假臣等令旗令牌,便宜行事:如是而兵有不精,賊有不滅,臣等亦無以逃其死矣!」事下兵部尚書王瓊,覆奏以為宜從所請。 於是改巡撫為提督,得以軍法從事,欽給旗牌八面,悉聽便宜。 既而鎮守太監畢真謀于近幸,請監其軍。 瓊奏以為兵法最忌遙制,若使南、贛用兵而必待謀于省城鎮守,斷乎不可;惟省城有警,則聽南、贛策應。 事遂寢。 按敕諭有曰:「江西南安、贛州地方,與福建汀、漳二府,廣東南、韶、潮、惠四府,及湖廣彬州、桂陽縣,壤地相接,山嶺相連,其間盜賊不時生發,東追則西竄,南捕則北奔。 蓋因地方各省,事無統屬,彼此推調,難為處置。 先年嘗設有都御史一員,巡撫前項地方,就令督剿盜賊。 但責任不專,類多因循苟且,不能申明賞罰,以勵人心,致令盜賊滋多,地方受禍。 今日所奏及各該部覆奏事理,特改命爾提督軍務,撫安軍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 一應軍馬錢糧事宜,但聽便宜區畫,以足軍餉。 但有盜賊生發,即便設法調兵剿殺,不許踵襲舊弊,招撫矇蔽,重為民患。 其管領兵快人等官員,不問文職武職,若在軍前違期,並逗遛退縮者,俱聽軍法從事。 生擒盜賊,鞠問明白,亦聽就行斬首示眾。 」 撫諭賊巢。 是時漳寇雖平,而樂昌、龍川諸賊巢尚多嘯聚,將用兵剿之,先犒以牛酒銀布,復諭之曰:「人之所共恥者,莫過于身被為盜賊之名;人心之所共憤者,莫過于身遭劫掠之苦。 今使有人罵爾等為盜,爾必憤然而怒;又使人焚爾室廬,劫爾財貨,掠爾妻女,爾必懷恨切骨,寧死必報。 爾等以是加人,人其有不怨者乎?人同此心,爾寧獨不知?乃必欲為此,其間想亦有不得已者。 或是為官府所迫,或是為大戶所侵,一時錯起念頭,誤入其中,後遂不敢出。 此等苦情,亦甚可憫。 然亦皆由爾等悔悟不切耳。 爾等當時去做賊時,是生人尋死路,尚且要去便去。 今欲改行從善,是死人求生路,乃反不敢耶?若爾等肯如當初去做賊時拚死出來,求要改行從善,我官府豈有必要殺汝之理?爾等久習惡毒,忍于殺人,心多猜疑。 豈知我上人之心,無故殺一鷄犬尚且不忍,況於人命關天?若輕易殺之,冥冥之中,斷有還報,殃禍及于子孫,何苦而必欲為此。 我每為爾等思念及此,輒至于終夜不能安寢,亦無非欲為爾尋一生路。 惟是爾等冥頑不化,然後不得已而興兵,此則非我殺之,乃天殺之也。 今謂我全無殺人之心,亦是誑爾;若謂必欲殺爾,又非吾之本心。 爾等今雖從惡,其始同是朝廷赤子。 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須去二人,然後八人得以安生。 均之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殺二子,不得已也。 吾于爾等,亦正如此。 若此二子者,一旦悔惡遷善,號泣投誠,為父母者,亦必哀憫而赦之。 何者?不忍殺其子者,乃父母之本心也。 今得遂其本心,何喜何幸如之;吾于爾等,亦正如此。 聞爾等為賊,所得苦亦不多,其間尚有衣食不充者。 何不以爾為賊之勤苦精力,而用之於耕農,運之於商賈;可以坐致饒富,而安享逸樂,放心縱意,遊觀城市之中,優遊田野之內。 豈如今日,出則畏官避仇,入則防誅懼剿,潛形遁跡,憂苦終身,卒之身滅家破,妻子戮辱,亦有何好乎?爾等若能聽吾言,改行從善,吾即視爾為良民,更不追爾舊惡。 若習性已成,難更改動,亦由爾等任意為之。 吾南調兩廣之狼達,西調湖湘之士兵,親率大軍,圍爾巢穴,一年不盡,至于兩年;兩年不盡,至于三年。 爾之財力有限,吾之兵糧無窮,縱爾等皆為有翼之虎,諒亦不能逃于天地之外矣。 嗚呼!民吾同胞,爾等皆吾赤子,吾終不能撫卹爾等,而至于殺爾,痛哉!痛哉!興言至此,不覺淚下。 」 第4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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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第4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