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聖中,近輔獻龍卵,雲 :「得自大河中。 」詔遣中人送潤州金山寺。 是歳大水,金山廬舍為水所漂者數十間,人皆以為龍卵所致。 至今匵藏,余屢見之:形類色理,都如鷄卵,大若五升囊;舉之至輕,唯空殻耳。 內侍李舜舉家曾為暴雷所震。 其堂之西室,雷火自窗間出,赫然出檐,人以為堂屋已焚,皆出避之。 及雷止,其舍宛然,牆壁窗紙皆黔。 有一木格,其中雜貯諸器,其漆器銀釦者,銀悉鎔流在地,漆器曾不焦灼。 有一寶刀,極堅鋼,就刀室中鎔為汁,而室亦儼然。 人必謂火當先焚草木,然後流金石,今乃金石皆鑠,而草木無一毀者,非人情所測也。 佛書言「龍火得水而熾,人火得水而災 」,此理信然。 人但知人境中事耳,人境之外,事有何限?欲以區區世智情識,窮測至理,不其難哉! 知道者苟未至脫然,隨其所得淺深,皆有效驗。 尹師魯自直龍圖閣謫官,過樑下,與一佛者談。 師魯自言以靜退為樂。 其人曰 :「此猶有所繫,不若進退兩忘。 」師魯頓若有所得, 自為文以記其說。 後移鄧州,是時範文正公守南陽。 少日,師魯忽手書與文正別,仍囑以後事,文下極訝之。 時方饌客,掌書記朱炎在坐,炎老人,好佛學,文正以師魯書示炎曰 :「師魯遷謫失意,遂至乘理,殊可怪也。 宜往見之,為致意開譬之,無使成疾 。 」炎即詣尹,百師魯已沐浴衣冠而坐,見炎來道文正意,乃笑曰 :「何希文猶以生人見待?洙死矣。 」與炎談論頃時,遂隱幾而卒。 炎急使人馳報文正,文正至,哭之甚哀。 師魯忽舉頭曰 :「早已與公別,安用復來?」文正驚問所以,師魯笑曰 :「死生常理也,希文豈不達此。 」又問其後事,尹曰:「此在公耳。 」乃揖希文,復逝。 俄頃,又舉頭顧希文曰: 「亦無鬼神,亦無恐怖。 」言訖,遂長往。 師魯所養至此。 可謂有力矣,尚未能脫有無之見,何也?得非進退兩忘猶存於胸中歟? 吳人鄭夷甫,少年登笠,有美才。 嘉祐中,監高郵軍稅務。 嘗遇一術士,能推人死期,無不驗者。 令推其命,不過三十五歳。 憂傷感嘆,殆不可堪。 人有勸其讀《老》《莊》以自廣。 久之,潤州金山有一僧,端坐與人談笑間遂化去。 夷甫聞之,喟然嘆息曰 :「既不得壽,得如此僧,復何憾哉!」乃從佛者授《首楞嚴經 》,往還吳中。 歳余,忽有所見,曰 :「生死之理。 我知之矣 。 」遂釋然放懷,無復芥蒂。 後調封州判官,預知死日,先期旬日,作書與交遊親戚敘訣,及次敘家事備盡。 至期,沐浴更衣。 公舍外有小園,面溪一亭潔飾,夷甫至其間,親督人灑掃及焚香。 揮手指畫之間,屹然立化。 家人奔出呼之,已立僵矣:亭亭如植木,一手猶作指畫之狀。 郡守而下,少時皆至,士民觀者如牆。 明日,乃就斂。 高郵崔伯易為墓誌。 略敘其事。 余與夷甫遠親,知之甚詳。 士人中蓋未曾有此事。 人有前知者,數千百年事皆能言之,夢寐亦或有之,以此知萬事無不前定。 余以謂不然,事非前定。 方其知時,即是今日,中間年歳,亦與此同時,元非先後。 此理宛然,熟觀之可諭。 或曰 :「苟能前知,事有不利者,可遷避之。 」亦不然也。 苟可遷避,則前知之時,已見所避之事;若不見所避之事,即非前知。 吳僧文捷,戒律精苦,奇蹟甚多。 能知宿命,然罕與人言。 余群從遘為知制誥,知杭州,禮為上客。 遘嘗學誦《揭帝咒 》,都未有人知,捷一日相見曰 :「舍人誦咒,何故闕一句?」既而思其所誦,果少一句。 浙人多言文通不壽,一日齊心,往問捷,捷曰 :「公更三年為翰林學士,壽四十歳。 後當為地下職仕,事權不減生時,與楊樂道待制聯曹。 然公此時當衣衰絰視事 。 」文通聞之,大駭曰:「數十日前,曾夢楊樂道相過云: 『受命與公同職事,所居甚樂,慎勿辭也 。 』」後數年,果為學士,而丁母喪,年三十九歳。 明年秋,捷忽使人與文通訣別;時文通在姑蘇,急往錢塘見之。 捷驚曰 :「公大期在此月,何用更來?宜即速還 。 」屈指計之,曰:「急行,尚可到家。 」文通如其言,馳還,遍別骨肉;是夜無疾而終。 捷與人言多如此,不能悉記,此吾家事耳。 捷嘗持如意輪咒,靈變尤多,缾中水咒之則湧立。 畜一舍利,晝夜常轉于琉璃缾中。 捷行道繞之,捷行速,則舍利亦速;行緩,則舍利亦緩。 士人郎忠厚事之至謹,就捷乞以舍利,捷遂與之,封護甚嚴。 一日忽失所在,但空缾耳。 忠厚齋戒,延捷加持,少頃,見觀音像衣上一物,蠢蠢而動,疑其蟲也,試取,乃所亡舍利。 如此者非一。 忠厚以余愛之,持以見歸,予家至今嚴奉,蓋神物也。 郢州漁人擲網于漢水,至一潭底,舉之覺重。 得一石,長尺餘,圓直如斷椽,細視之,乃群小蛤,鱗次相比,綢繆鞏固。 以物試抉其一端,得一書卷,乃唐天寶年所造《金剛經 》,題志甚詳,字法奇古,其末雲 :「醫博士攝比陽縣令朱均施。 」比陽乃唐州屬邑。 不知何年墜水中,首尾略無霑漬。 為土豪李孝源所得,孝源素奉佛,寶佛其書,蛤筒復養之水中。 客至欲見,則出以視之。 孝源因感經像之勝異,旋家財萬餘緡,寫佛經一藏於郢州興陽寺,特為嚴麗。 張忠定少時,謁華山陳圖南,遂欲隱居華山。 圖南曰:「他人即不可知。 如公者 ,吾當分半以相奉 。 然公方有官職,未可議此。 第3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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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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