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鐘之角。 火三元終,則左行傳于東方木。 如是左行至于丁巳,中呂之宮,五音一終。 復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終於癸亥。 謂蕤賓娶林鐘,上生太蔟之類。 自子至于巳為陽,故自黃鐘至于中呂皆下生;自午至于亥為陰,故自林鐘至于應鐘皆上生。 予于《樂論》敘之甚詳,此不復紀。 甲子乙丑金,與甲午乙未金雖同,然甲子乙丑為陽律,陽律皆下生;甲午乙未為陽呂,陽呂皆上生。 六十律相反,所以分為一紀也。 今太常鐘鎛,皆于甬本為紐,謂之旋蟲,側垂之。 皇祐中,杭州西湖側,發地得一古鐘,匾而短,其枚長幾半寸,大略制度如《鳧氏》所載,唯甬乃中空,甬半以上差小,所謂衡者。 予細考其制,亦似有義。 甬所以中空者,疑鐘縻自其中垂下,當衡甬之間,以橫括掛之,橫括疑所謂旋蟲也。 今考其名,竹筩之筩,文從竹、從甬,則甬僅乎空;甬半以上微小者,所以礙橫括,以其橫括所在也,則有橫之義也。 其橫括之形,似蟲而可旋,疑所謂旋蟲。 以今之鐘、鎛校之,此衡甬中空,則猶小於甬者,乃欲礙橫括,似有所因。 彼衡、甬俱實,則衡小於甬,似無所因。 又以其括之橫于其中也,則宜有衡義。 實甬直上植之,而謂之衡者何義?又橫括以其可旋而有蟲形,或可謂之旋蟲;今鐘則實其紐不動,何緣得「旋」名?若以側垂之,其鐘可以掉蕩旋轉,則鐘常不定,擊者安能常當其燧?此皆可疑,未知孰是。 其鐘今尚在錢塘,予群從家藏之。 海州士人李慎言,嘗夢至一處水殿中,觀宮女戲*。 山陽蔡繩為之傳,敘其事甚詳。 有《拋[*]曲》十餘闋,詞皆清麗。 今獨記兩闋 :「侍燕黃昏曉未休,玉階夜色月如流。 朝來自覺承恩醉 ,笑倩傍人認綉[*]”。 “堪恨隋家幾帝王,舞裀揉盡綉鴛鴦。 如今重到拋[*]處,不是金爐舊日香 。 」 《盧氏雜說》:「韓皋謂嵇康琴曲有《廣陵散》者,以玉陵、母丘儉輩皆自廣陵敗散,言魏散亡自廣陵始,故名其曲曰 《廣陵散》。 」以余考之,「散」自是曲名,如操、弄、摻、淡、序、引之類。 故潘岳《笙賦》 :「輟張女之哀彈,流廣陵之名散 。 」又應琚《與劉孔才書》云:「聽廣陵之清散。 」知 「散」為曲名明矣。 或者康藉此名以諫諷時事 ,「散」取曲名, 「廣陵」乃其所命,相附為義耳。 馬融《笛賦》雲 :「裁以當簻便易持。 」李善注謂「簻,馬策也。 裁笛以當馬簻,故便易持 。 」此謬說也。 笛安可為馬策?簻,管也。 古人謂樂之管為簻。 故潘岳《笙賦》雲 :「脩簻內闢,餘簫外逶 。 」裁以當簻者,余器多裁眾簻以成音,此笛但裁一簻,五音皆具。 當簻之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 笛有雅笛,有羌笛,其形制、所始,舊說皆不同。 《周禮》: 「笙師掌教箎篴。 」或雲 :「漢武帝時,丘仲始作笛 。 」又云 :「起於羌人。 」後漢馬融所賦長笛,空洞無底,剡其上孔五孔,一孔出其背,正似今之「尺八 」。 李善為之註雲 :「七孔,長一尺四寸 。 」此乃今之橫笛耳,太常鼓吹部中謂之「橫吹 」,非融之所賦者。 融《賦》雲 :「易京君明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知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 」沈約《宋書》亦云 :「京房備其五音。 」《周禮·笙師》註:「杜子春云: 『篴乃今時所吹五空竹篴。 』」以融、約所記論之,則古篴不應有五孔,則子春之說,亦未為然。 今《三禮圖》畫篴,亦橫設而有五孔,又不知出何典據。 琴雖用桐,然須多年木性都盡,聲始發越。 予曾見唐初路氏琴,木皆枯朽,殆不勝指,而其聲愈清。 又常見越人陶道真畜一張越琴,傳雲古塚中敗棺杉木也,聲極勁挺。 吳僧智和有一琴,瑟瑟微碧,紋石為軫,制度音韻皆臻妙。 腹有李陽冰篆數十字,其略雲 :「南溟島上得一木,加伽陀羅,紋如銀屑,其堅如石,命工斲為此琴 。 」篆文甚古勁。 琴材欲輕、松、脆、滑,謂之四善。 木堅如石,可以制琴,亦所未諭也。 《投荒錄》雲 :「瓊管多烏樠、呿陀,皆奇木。 」疑「伽陀羅」即「呿陀」也。 高郵人桑景舒,性知音,聽百物之聲,悉能占其災福,尤善樂律。 舊傳有《虞美人草》,聞人作《虞美人曲》,則枝葉皆動,他曲不然。 景舒試之,誠如所傳。 乃詳其曲聲,曰 :「皆吳音也 。 」他日取琴,試用吳音制一曲,對草鼓之,枝葉亦動,乃謂之《虞美人操 》。 其聲調與《虞美人曲》全不相近,始末無一聲相似者,而草輒應之,與《虞美人曲》無異者,律法同管也。 其知者臻妙如此。 景舒進士及第,終於州縣官。 今《虞美人操》盛行于江吳間,人亦莫知其如何為吳音。 卷六 樂律二 前世遺事,時有于古人文章中見之。 元稹詩有「琵琶宮調八十一,三調弦中彈不出 。 」琵琶共有八十四調,蓋十二律各七均,乃成八十四調。 稹詩言「八十一調 」,人多不喻所謂。 余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賀懷智《琵琶譜》一冊,其序雲 :「琵琶八十四調。 內黃鐘、太蔟、林鐘宮聲,弦中彈不出,須管色定弦。 其餘八十一調,皆以此三調為準,更不用管色定弦 。 」始喻稹詩言。 如今之調琴,須先用管色「合」字定宮弦下生徵,徵弦上生商,上下相生,終於少商。 凡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取之。 凡弦聲皆當如此。 古人仍須以金石為準,《商頌》 「依我磬聲」是也。 第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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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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