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公之詳計,而無與俗同也。 且楚攻南陽,魏攻平陸,齊無南面之心,以為亡南陽之害,不若得濟北之利,故定計而堅守之。 今秦人下兵,魏不敢東面,橫秦之勢合,則楚國之形危。 且棄南陽,斷右壤,存濟北,計必為之。 今楚、魏交退,燕救不至,齊無天下之規,與聊城共據期年之弊,即臣見公之不能得也。 齊必決之於聊城,公無再計。 彼燕國大亂,君臣過計,上下迷惑,慄腹以百萬之眾,五折於外,萬乘之國,被圍於趙,壤削主困,為天下戮,公聞之乎?今燕王方寒心獨立,大臣不足恃,國弊禍多,民心無所歸。 今公又以弊聊之民,距全齊之兵,期年不解,是墨翟之守也;食人炊骨,士無反北之心,是孫臏、吳起之兵也。 能以見於天下矣!故為公計者,不如罷兵休士,全車甲,歸報燕王,燕王必喜。 士民見公,如見父母,交遊攘臂而議於世,功業可明矣。 上輔孤主,以制群臣;下養百姓,以資說士。 矯國革俗於天下,功名可立也。 意者,亦捐燕棄世,東遊於齊乎?請裂地定封,富比陶、衛,世世稱孤寡,與齊久存,此亦一計也。 二者顯名厚實也,願公孰計而審處一也。 且吾聞,效小節者不能行大威,惡小恥者不能立榮名。 昔管仲射桓公中鈎,篡也;遺公子糾而不能死,怯也;束縛桎梏,辱身也。 此三行者,鄉裡不通也,世主不臣也。 使管仲終窮抑,幽囚而不出,慚恥而不見,窮年沒壽,不免為辱人賤行矣。 然而管子並三行之過,據齊國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諸侯,為伍伯首,名高天下,光照鄰國。 曹沫為魯君將,三戰三北,而喪地千里,使曹子之足不離陳,計不顧後,出必死而不生,則不免為敗軍禽將。 曹子以敗軍禽將,非勇也;功廢名滅,後世無稱,非知也。 故去三北之恥,退而與魯君計也,曹子以為遭。 齊桓公有天下,朝諸侯,曹子以一劍之任,劫桓公於壇位之上,顏色不變,而辭氣不悖,三戰之所喪,一朝而反之,天下震動驚駭,威信吳、楚,傳名後世。 若此二公者,非不能行小節,死小恥也,以為殺身絶世,功名不立,非知也。 故去忿恚之心,而成終身之名;除感忿之恥,而立累世之功。 故業與三王爭流,名與天壤相敝也。 公其圖之!(《戰國策》十三:燕將保守聊城,田單攻之,歲餘不下。 魯仲連乃書,約之矢以射城中,遺燕將。 燕將曰:「敬聞命矣。 」因罷兵到讀而去。 ) 吾聞之,智者不倍時而棄利,勇士不怯死而滅名,忠臣不先身而後君。 今公行一朝之忿,不顧燕王之無臣,非忠也;殺身亡聊城,而威不信於齊,非勇也;功敗名滅,後世無稱焉,非智也。 三者,世主不臣,說士不載,故智者不再計,勇士不怯死。 今死生榮辱,貴賤尊卑,此時不再至,願公詳而無與俗同。 且楚攻齊之南陽,魏攻平陸,而齊無南面之心,以為亡南陽之害小,不如得濟北之利大,故定計審處之。 今秦人下兵,魏不敢東面;衡秦之勢成、楚國之形危;齊棄南陽,斷右壤,定濟北,計猶且為之也。 且夫齊之必決於聊城,公勿再計。 今楚魏交退於齊,而燕救不至。 以全齊之兵,無天下之規,與聊城共據期年之敝,則臣見公之不能得也。 且燕國大亂,君臣失計,上下迷惑,慄腹以十萬之眾五折於外,以萬乘之國被圍於趙,壤削主困,為天下笄笑。 國敝而禍多,民無所歸心。 今公又以敝聊之民距全齊之兵,是墨翟之守也。 食人炊骨,士無反外之心,是孫臏之兵也。 能見於天下。 雖然,為公計者,不如全車甲以報於燕。 車甲全而歸燕,燕王必喜;身全而歸於國,士民如見父母,交遊攘臂而議於世,功業可明。 上輔孤主以制群臣,下養百姓以資說士,矯國更俗,功名可立也。 亡意亦捐燕棄世,東遊於齊乎?裂地定封,富比乎陶、衛,世世稱孤,與齊久存,又一計也。 此兩計者,顯名厚實也,願公詳計而審處一焉。 且吾聞之,規小節者不能成榮名,惡小恥者不能立大功。 昔者管夷吾射桓公中其鈎,篡也;遺公子糾不能死,怯也;束縛桎梏,辱也。 若此三行者,世主不臣,而鄉裡不通。 鄉使管子幽囚而不出,身死而不反於齊,則亦名不免為辱人賤行矣。 臧獲且羞與之同名矣,況世俗乎!故管子不恥身在縲紲之中,而恥天下之不治;不恥不死公子糾,而恥威之不信於諸侯,故兼三行之過,而為五霸首,名高天下,而光燭鄰國。 曹子為魯將,三戰三北,而亡地五百里。 鄉使曹子計不反顧,議不還踵,刎頸而死,則亦名不免為敗軍禽將矣。 曹子棄三北之恥,而退與魯君計。 桓公朝天下,會諸侯,曹子以一劍之任,枝桓公之心於壇坫之上,顏色不變,辭氣不悖,三戰之所亡,一朝而復之,天下震動,諸侯驚駭,威加吳、越。 若此二士者,非不能成小廉而行小節也,以為殺身亡軀,絶世滅後,功名不立,非智也。 故去感忿之怨,立終身之名;棄忿之節,定累世之功。 是以業與三王爭流,而名與天壤相弊也。 願公擇一而行之。 (《史記·魯仲連傳》,《戰國策》有刪節,亦有多出字句。 據下文言燕將見書泣三日自殺,知《史記》此書取之《魯連子》,非本《戰國策》者也。 故並載之。 ) ○魯連子 第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上古三代文章》
第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