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字子庸,吉水人。 谷平其所居里名也。 正德甲戌進士。 授刑部主事。 上疏諫武宗西僧出入禁內,宦官用事,謫通衢驛丞。 文成起兵誅濠,使參軍事,擢廣東僉事,轉廣西左參議,尋以副使提督其省學校。 丁內艱。 再任陞浙江右參政,廣東按察使。 外艱。 起複,轉右布政使,不肯逢迎撫按,降四川右參政,移浙江按察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先謁闕裡。 曲阜三氏學生,舊無廩,至先生始給之。 曰:「使東土人知天子敬學,庶其興乎?」晉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 嘉靖壬寅十一月卒官,年六十五。 先生受學於楊玉齋之門,玉齋名珠,其學自傳註以溯濂、洛,能躬理道,不苟榮勢,貧老而無子,橫經授徒,未嘗見戚容。 弟子出其門者,以解釋考據為名家,然自謂所學不在是也。 晚得先生與語,喜曰:「吾學其有傳人乎?吾本之明道,明道其醇者也,而吾未嘗輕語人,驗其資皆不足多也。 聖人與人何異?亦為之而已矣。 子勉之。 」先生資質清苦,入仕十餘年,俸入不足以供朝夕。 嘗留門人飯,貸米乏薪,至爨傢具,日暮矣,竟不及飯而別。 故其所言,皆是得力處。 以為「學只有存養,省察是存養內一件。 儒者之學,理一而分殊,分不患其不殊,所難者理一耳。 」若非工夫親切,不敢如此道也。 夫理不患其不一,所難者分殊耳。 此李延平之言也。 蓋延平以救儱侗之失,而先生反之者,欲其事事從源頭而出,以救零星裝合之非。 兩家各有攸當,非與先儒為翻案耳。 谷平日錄 古之學者,只是誠實;今之學者,只是遷就。 存天理,只為始學者論,語其極,則心即理,理即心,何以言存天理哉?凡言存天理,心尚與理為二。 復其見天地之心乎?人得是心以為心,人之心天地之心也,但私則與天地不相似,一去其私,則我之心即天地之心,聖人之為聖人,全此心而已。 識得此心,則真是天下之廣居,非形容之言。 薛文清公言:「人與天地,本無二理,惟無私貫之。 」此真見得。 又曰:「孟子曰『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 』蓋凡為善為學,皆貴乎熟,不獨仁也。 」此語又差卻。 聖人之學,為仁而已,為仁之外,又何為學為善乎?學必見得到一處,方是真見。 下學而上達,蓋下學者事。 上達者理,理外無事,事外無理,學者要思而得之。 人須是有遯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底心,到此地位,道在我矣。 學者須自考,若有些子悶底意思在,即是有我,便與天地不相似。 人之目視耳聽手持足行,氣自如此,吾人之學,只是約之於中正,不大段費力,到視明聽聰手恭足重,即仁也。 先儒曰:「中人以下,乃以命處義,賢者求之有道,得之有義,不必言命。 」是固然矣,然命字亦不可輕看,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 」彌子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 」孔子亦曰:「有命。 」孟子因臧倉之阻,曰:「吾之不遇魯侯,天也。 」推而言之,堯、舜之禪,湯、武之征伐,皆命也。 但不肆縱慾之心,只是處貧賤安於貧賤,處富貴安於富貴,當生則生,當死則死,到安命處,便是道義,非有二也。 君子思不出其位,安命也。 若待不得已然後言命,非安命也。 或問:「復其見天地之心,在人心如何看?”曰“孟子所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便是復其見天地之心。 齊宣王謂吾甚慚於孟子,便是復其見天地之心。 盜牛恐王彥方知,便是復其見天地之心。 」 或問:「程子謂道無精粗,言無高下,是否?”曰:「然。 」曰:「夫子謂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如何?」曰:“理外無事,事外無理,就如教此皂隷,不可嚇人取錢,不可過重打人,此便是仁恕之理。 若教知學之人,便只論仁恕之理。 語上語下,要之無二理。 」 思慮紛擾,是何勞擾?必除去之,才知天理真樂。 世人役役於富貴聲色之間,怪他不得,舍此無可樂。 果能閒邪,則天理之樂在我,其妙有難以語人。 孔子曰:「好仁者無以尚之」,近略見得。 伊川先生曰:「《易》之《艮》,言止之義,曰『艮其止,止其所也』,人多不能止。 蓋人萬物皆備,遇事時各因其心之所重者,更互而出,纔見得這事重,便有這事出。 若物各付物,便自不出來。 」此亦可見理一分殊,莫非自然也。 知覺之外,無心焉,有死灰槁木之理,只是知覺常存乎正,即是敬以直內工夫。 寂然不動,只是渾然天理,無纖毫私慾,非謂無知覺也。 若無知覺,如何曉得是天理,無人欲? 不知心之貴者,未必不樂於涉躐汗漫,博學者,亦是多欲。 天下之道,公而已矣,《易》曰:「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 」不獲其身,無我也;不見其人,無人也。 如是則全體是道,無他,公而已。 若有一毫有我有人之意在,即是私己,便與道不相似。 聖學之功,只是一個存養為本,省察是存養內一件。 常時存此本心不失,便是存養。 或有一念之動,少有非僻,省察之,即與克去,此本心依舊存而不失。 聖學之功,存養為本,思無邪者,存養之全功也。 往歲去何處,起身時,便有速到之心;近時此念絶無。 作善獲福,作惡獲禍,此理自然如此,要人自理會。 人之由大路,泰然行將去,何利如之?若由曲徑,穿林莽,未有無所損傷,此自可見,若求之報應之說,惑之甚矣。 其亦怠於善也夫!其亦流於惡也夫! 第3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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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第3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