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召為吏部侍郎兼侍讀學士,未上而卒,年五十三。 先生之父傳芬,名湛氏之學,故幼而薰染,讀書白門。 遇建昌黎允儒,與之談學,霍然有省。 因問:「子之學,豈有所授受乎?」允儒曰:「吾師近溪羅子也。 」無何,先生在京,而近溪至。 先生大喜,遂稱弟子。 時江陵不說學,以為此陷阱不顧也。 近溪既歸,先生嘆曰:「吾師且老,今若不盡其傳,終身之恨也。 」因訪從姑山房而卒業焉。 常謂鄒南 曰:「師未語,予亦未嘗置問,但覺會堂長幼畢集,融融魚魚,不啻如春風中也。 」先生所至,以學淑人,其大指謂:「明德本體,人人所同,其氣稟拘他不得,物慾蔽他不得,無工夫可做,只要自識之而已。 故與愚夫愚婦同其知能,便是聖人之道。 愚夫愚婦之終於愚夫愚婦者,只是不安其知能耳。 」雖然,以夫婦知能言道,不得不以耳目口鼻四肢之慾言性,是即釋氏作用為之性說也。 先生之事近溪,出入必以其像供養,有事必告而後行,顧涇陽曰:「羅近溪以顏山農為聖人,楊復所以羅近溪為聖人。 」其感應之妙,錙銖不爽如此。 [清] 黃宗羲 卷三十五 泰州學案四 恭簡耿天台先生定向 耿定向字在倫,號天台,楚之黃安人。 嘉靖丙辰進士。 擢監察御史,以大理寺丞謫州判。 累遷至太仆寺少卿、右僉都御史。 丁憂。 起巡撫福建。 又丁憂。 起協理僉都御史,晉左副都,轉刑部侍郎,陞南京右都御史。 以戶部尚書總督倉場事。 告歸,家居七年,卒年七十三。 贈太子少保,謚恭簡。 先生所歷首輔:分宜、華亭、新鄭、江陵、吳縣,皆不甚齟齬。 而江陵奪情,先生致書,比之「伊尹之覺處以天下自任者,不得不冒天下非議,其諫奪情者,此學不明故耳」。 雖意在少衰其禍,然亦近於誦六藝以文奸言矣。 及掌留院,以御史王藩臣參三中丞不送揭帖為蔑視堂官,上疏紏之。 清議以為脅持言官,逢時相之慾。 顧涇凡作《客問》質之,先生無以難也。 先生之學,不尚玄遠,謂「道之不可與愚夫愚婦知能,不可以對造化;通民物者,不可以為道,故費之即隱也,常之即妙也,粗淺之即精微也」。 其說未嘗不是,而不見本體,不免打入世情隊中。 共行只是人間路,得失誰知天壤分?此古人所以貴刀鋸鼎鑊學問也。 是故以中行為學,稍一不徹骨髓,其下場不及狂狷多矣。 先生因李卓吾鼓倡狂禪,學者靡然從風,故每每以實地為主,苦口匡救。 然又拖泥帶水,於佛學半信半不信,終無以壓服卓吾。 乃卓吾之所以恨先生者,何心隱之獄,唯先生與江陵厚善,且主殺心隱之李義河,又先生之講學友也,斯時救之固不難,先生不敢沾手,恐以此犯江陵不說學之忌。 先生以不容已為宗,斯其可已者耶?先生謂學有三關:一即心即道,一即事即心,一慎術。 慎術者,以良知現現成成,無人不具,但用之於此則此,用之於彼則彼,故用在欲明明德於天下,則不必別為制心之功,未有不仁者矣。 夫良知即未發之中,有善而無惡,如水之必下,鍼之必南,欲明明德於天下,而後謂之良知,無待於用。 故凡可以之彼之此者,皆情識之知,不可為良。 先生之認良知,尚未清楚,雖然,亦緣《傳習後錄》記陽明之言者失真。 如云:「儀、秦亦是窺見得良知妙用處,但用之於不善耳。 」先生為其所誤也。 天台論學語 孔、孟之學,真實費而隱。 宋學未脫二氏蹊徑者,以其隱而隱也。 嘗謂惠能云:「『本來無一物』,此是又有無一物者在。 如孔子云『汎愛眾而親仁』,顏子『若虛』,『若無』,『犯而不校』,如此方是無一物。 」此類何等顯,其實何等微。 宋儒多隻說向入微處,終是未脫見耳。 兄之文似輸卻陽明一着。 陽明把筆時,卻是不曾要好,兄尚有要好心在也。 遷《史》之文,亦是無意要好,班固便要好,浸淫至於六朝,只是要好極耳。 (《與胡廬山》) 夫與百姓同然處,吾黨何能加得些子?惟是百姓日用不知耳。 日用處,聖人原與百姓同,其所用處,聖人自與百姓異。 區區所謂擇術者,非能有效於百姓日用之外也,意於百姓日用者,而辨所用耳。 世之言道,譬之以管窺天者,第知一隙之為天,不知觸處皆天也。 亦有知觸處之皆天者,而耽虛執見,不自反身理會視聽言動之皆天也。 或有知視聽言動之皆天者,而乃鹵莽恣睢,不知視聽言動之禮之為天則也。 竊詳彼教,大端以寂滅滅己處為宗。 吾孔、孟之教,惟以此不容已之仁根為宗耳。 聖人之尋常日用,經世宰物,何亦非此不容已者為之乎?然即此不容已之仁根,莫致莫為,原自虛無中來,不容着見,着見便自是兩截矣。 聖人以此立教,使人由之,不使知之。 如宰我短喪,夫子第即其不安處省之。 墨氏薄葬,孟子第原其顙有泚處省之。 至其所以不安處,其顙所以有泚處,非不欲使知,不可加知也。 (以上。 《與焦弱侯》) 聖人之道,由無達有;聖人之教,因粗顯精。 (《與周柳塘》) 廿年前,曾解《盡心章》云:「學者須從心體盡頭處了徹,使知性之真體,原是無思無為,便知上天之載,原是無聲無臭,渾然一貫矣。 ”所謂心體盡頭處者,蓋昔人所謂思慮未起,鬼神不知,不睹不聞處也。 近來自省於人倫日用,多少不盡分處,乃語學者云:“吾人能於子臣弟友,不輕放過,務實盡其心者,是其性真之不容自已也。 性真之不容自已,原是天命之於穆不已,非情緣也。 第2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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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第2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