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武傳》:「為成都尹、劍南節度使。 房琅以故宰相為巡內刺史,武慢倨不為禮,最厚杜甫,然欲殺甫數矣。 李白作《蜀道難》者,乃為房與杜危之也。 」此宋人穿鑿之論。 李白《蜀道難》之作,當在開元、天寶間。 時人共言錦城之樂,而不知畏途之險、異地之虞,即事成篇,別無寓意。 及玄宗西幸,升為南京,則又為詩曰:「誰道君王行路難,六龍西幸萬人歡。 地轉錦江成渭水,天回玉壘作長安。 」一人之作前往不同如此,亦時為之矣。 《張孝忠傳》:「孝忠魁偉,長六尺。 」《李晨傳》:「長六尺。 」古人以六尺為短,今以六尺為長,於他書未見。 《舊書‧段秀實傳》:「陰說大將劉海賓,何明禮、姚令言判官歧靈岳,同謀殺Г,以兵迎乘輿。 三人者,皆秀實夙所獎遇。 」此渭姚令言之判官歧靈岳,與海賓、明禮為三人耳。 按文,「姚令言」上當少一「及」字。 《新書》遂謂:「結劉海賓、姚令言、都虞候何明禮,欲圖Г。 此三人者,皆秀實素所厚。 」而下文方雲大吏岐靈岳。 令言,賊也,安有肯同秀實之謀者哉? 《舊唐書》高仙芝、封常清二傳,並雲四鎮節度使「夫蒙靈」,而李嗣業、段秀實二傳則云:安西節度使「馬靈」,《劉全諒傳》則雲安東副都護、保定軍使「馬靈」。 按《王維集》有《送不蒙都護詩》,註:「不蒙,著官姓也。 」古「不」字有「夫」音,「不蒙」當即「夫蒙」,然未知其何以又為「馬」也。 《新書》因之,兩姓並見。 而《突厥傳》則雲安西節度使「夫蒙靈」。 《馬總傳》:李師道平,析鄆、曹、濮等為一道,除總節度,賜號天平軍。 長慶初,劉總上幽鎮地,詔總徙天平。 而召總還,將大用之。 會總卒,穆宗以鄆人附賴總,復詔還鎮。 上雲詔「總徙天平」,劉總也。 下雲「召總還」,馬總也。 又云「會總卒」,劉總也。 又云「鄆人附賴總」,馬總也。 此於人之主賓、字之繁省皆有所不當。 當雲「詔徙天平」,而去「總」字;其下則雲「會劉總卒」,于文無加,而義明矣。 《舊唐書‧皇甫傳》附柳泌事云:「泌系京兆府獄,吏叱之曰:『何苦作此虛矯?』泌曰:『吾本無心,是李道古教我,且雲壽四百歲。 』府吏防虞周密,恐其隱化。 及解衣就誅,一無變異。 」語雖煩而敘事則明。 《新書》但云:「皆道古教我。 解衣即刑,卒無它異。 」去其中間語,則「它異」二字何所本邪?《曹確傳》:「大宗著令,文武官六百四十三。 」按《百官志》「太宗省內外官,定製為七百三十員。 」《舊唐書‧鄭啟傳》:「昭宗謂有藴蓄,就常奏班簿側註云:『鄭啟可禮部侍郎、平章事。 」中書胥吏詣其家參謁,啟笑曰:‘諸君大誤,使天下人皆不識字,宰相不及鄭五也。 』晉吏曰:『出自聖旨特恩,來日製下。 』啟抗其手曰:『萬一如此,笑殺他人。 』明日果制下。 ”《新書》改曰:「俄聞制詔下,嘆曰:『萬一,然笑殺天下人。 』」制已下矣,何萬一之有?《禮樂志》:「貞觀二十一年,詔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賈逵、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虔、何休、王肅、王弼、杜預、范寧二十二人配享。 」《儒學傳》復出此文,而缺賈逵,作二十一人。 《林藴傳》:「泉州莆田人。 父披,以臨汀多山鬼淫祠,民厭苦之,撰《無鬼論》刺史樊晃奏署臨汀令。 」此當是署令在前,作論在後,而倒其文。 凡吳氏《糾謬》所已及者不更論。 昔人謂宋子京不喜對偶之文,其作史,有唐一代遂無一篇詔令。 如德宗興元之詔,不錄于書。 徐賢妃《諫大宗疏》,狄仁傑《諫武後營大像疏》。 僅寥寥數言。 而韓愈《平淮西碑》則全載之。 夫史以記事,詔疏俱國事之大,反不如碑頌乎?柳宗元《貞符》,乃希恩飾罪之文,與相如之《封禪頌》異矣,載之尤為無識。 ○宋史《宋史》言朝廷與金約滅遼,止求石晉賂契丹故地,而不思營、平、灤。 三州非晉賂,乃劉仁恭獻契丹以求援者。 既而王鑿悔,欲並得之,遣趙良嗣往請之再三,金人不與。 此史家之誤。 按《通鑒》:初幽州北七百里有渝關,下有渝水通海,自關東北循海有道,道狹處才數尺,旁有亂山高峻,不可越,北至進牛口。 舊置八防禦軍,募土兵守之,田祖皆供軍食,不入于薊,幽州歲致繒纊,以供戰士衣。 每歲早獲,清野堅壁,以待契丹。 契丹至,輒閉壁不戰。 俟其去,選驍勇,據隘邀之,契丹常失利走。 士兵皆自為田園,力戰有功,則賜勛加賞。 由是契丹不敢輕人寇。 及周德威為盧龍節度使,恃勇,不修邊備,遂失渝關之險。 契丹每芻牧于營、平之間。 又按《遼史》,太祖天贊二年春正月丙申,大元帥堯骨克平州,獲刺史趙思溫、裨將張崇。 二月,如平州。 甲子,以平州盧龍軍置節度使。 遼之天贊二年,乃後唐莊宗同光元年,是營、平二州,契丹自以兵力取之於唐,而不于劉仁恭,又非賂以求援也。 若灤本平州之地,遼太祖以俘戶置灤州。 當劉仁恭時,尚未有此州,尤為無據。 《遼史》于灤州下云:「石晉割地,在平州之境。 」亦誤也。 元人作《宋史》,于《天文志》中,如「胡兵大起」、「胡主憂」之類,改日「北兵」、「北主」。 昴為胡星,改為「北星」。 惟「北河」下「一曰胡門」,則不能改也,仍其文。 第2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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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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