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獻帝初平四年,詔曰:「今耆儒年逾六十,去離本土,營求糧資,不得專業。 結童入學,皓首空歸,長委農野,永絶榮望,朕甚愍焉。 其依科罷者,聽為太子舍人。 」唐昭宗天復元年,赦文令中書門下選擇新及第進士中,有久在名場、才沾科級、年齒已高者,不拘常例,各授一官。 於是禮部侍郎杜德祥奏揀到新及第進士陳光問年六十九,曹松年五十四,王希羽年七十三,劉象年七十,柯崇年六十四,鄭希顏年五十九,詔光問、松、希羽可秘書省正字,象崇、希顏可太子較書。 此皆前代季朝之政,當喪亂之後,以此慰寒而收物情,非平世之典也。 《實錄》:宣德二年六月己卯,行在禮部尚書胡淡奏:「北京國子監生及見撥各衙門歷事者,請令六部尚書、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各堂上官、六科給事中,公同監官揀選凡年五十五以上及殘疾貌陋不堪者,皆罷為民。 」上從之。 凡斥去一千九十五人,其南京國子監生亦準此例。 三年四月丙辰,行在吏部尚書蹇義奏:「揀擇吏員年五十以上,及人物鄙狠不諳文移者,皆罷為民。 」四年九月甲寅,放南北兩京國子監生年五十五以上及殘疾者二百五十三人還鄉為民。 九年九月戊寅,行在禮部奏:「取天下生員年四十五以上者考試,其中者人國子監讀書,不中者罷歸為民。 」宣廟精勤吏治,一時澄清之效如此。 後人不知,即知之亦不肯言矣。 ○年齒《記》曰:「四十曰強而仕,七十曰老而傳。 」是人生服官之日不過三十年。 漢順帝陽嘉元年,用左雄之言,令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 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史課箋奏。 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梁武帝天監四年,令九流常選,年未三十,不通一經不得解褐。 今則突而弁兮,已廁銀黃之列;死期將至,尚留金紫之班。 何補官常,徒隳士習?宜定為中制,二十方許應試,三十方許服官。 年至六十,見任官聽其自請致仕,無官之人一切勒停。 是雖蚤于占《記》之十年,要亦不過三十年而已。 三十年之中,復有三年大憂及期喪不得選補之曰,則其人在仕路之日少,而居林下之日多,可以消名利之心,而息營競之俗。 洪熙元年四月庚戊,鄭府審理正俞廷輔言:「近年賓興之士,率記誦虛文,求其實才,十無二三。 或有年才二十者,未嘗學問。 一旦掛名科目,而使之臨政治民,職事廢隳,民受其弊。 自今各處鄉試,宜令有司先行審訪,務得博古通今,行止端重,年過二十五者,許令人試。 」上雖嘉納,而未果行。 今則積習相沿二三百載,青雲之路,跬步可階。 五尺之童,便思奔競。 欲以成人材而厚風俗,難矣。 ○教官漢成帝陽朔二年,詔曰:「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于天下也。 儒林之官,四海淵源,宜皆明於古今,溫古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遵道德也。 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 元仁宗時,方以科舉取士。 虞集上議曰:「師道立則善人多。 今天下學士,狠以資格授強,加之諸生之上,而名之日師,有司弗信也,生徒弗信也。 如此而望師道之立,能乎,今莫若使守令,求經明行修為成德之君子者,身師尊之,以教於其郡邑;其次則求夫操履近正、而不為詭異駭俗者,確守先儒經義師說,而不敢妄為奇論者,眾所敬服而非鄉愿之徒者;其次則取鄉貢至京師罷歸者。 當今之世,欲求成德之人,如上一言者而不可速得;若其次之三言,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亦未至乏才也;而徒用其又次之一言,則亦不過以資格授之,而毫鄙之夫遂以學官為餬口之地,教訓之員名存而實廢矣。 」明初教職多由儒士薦舉。 景泰二年,始準會試不中式舉人考授。 天順三年十二月庚申,建安縣老人賀煬言:「朝廷建學立師,將以陶熔士類。 奈何郡邑學校師儒之官,真材實學者百無二三,虛靡廩祿,狠瑣貪饕,需求百計,而受業解惑莫措一辭。 師範如此,雖有英才美質,何由而成?至于生徒之中,亦往往玩忄曷歲年,桃達城闕,待次循資,濫升監學,侵尋老耋,授以一官。 但知為身家之謀,豈復有功名之念?是則朝廷始也聚群而飲啖,終也縱群狼以牧人。 苟不嚴行考選,則人材日陋,士習日下矣。 」上是其言,命巡按御史同布、按二司分巡官,照提調學校例考之。 第1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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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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