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載侗作《六書故》,其訓「忠」曰:「盡己致至之謂忠。 」《語》曰:「為人謀而不忠乎?」又曰:「言思忠。 」《記》曰:「喪禮,忠之至也。 」又曰:「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 」又曰:「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 」《傳》曰:「上思利民,忠也。 」又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忠之屬也。 」《孟子》曰:「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 」觀于此數者,可以知忠之義也。 反身而誠,然後能忠;能忠矣,然後由己推而達之家國天下,其道一也。 其訓恕曰:「推己及物之謂恕。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之道也。 充是心以往,達乎四海矣。 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忠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恕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夫聖人者,何以異於人哉,知終身可行,則知一以貫之之義矣。 《中庸》記夫子言,君子之道四,無非忠恕之事。 而《乾》九二之龍德,亦惟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 然則忠恕,君子之道也。 何以言「違道不遠」,曰:此猶之雲「巧言令色,鮮矣仁」也。 豈可以此而疑忠恕之有二乎?或曰:孟子言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何也?曰:此為未至首道者言之也。 孟子曰:「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 」仁義豈有二乎!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與天道在其中矣。 故曰:「不可得而聞。 」 子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 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 」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是疑其有隱者也。 不知夫子之文章,無非夫子之言性與天道,所謂「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 」 子貢之意,猶以文章與性與天道為二,故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天何言哉!」是故可仕、可止,可久、可速,無一而非天也。 恂恂便便,侃侃りり,無一而非天也。 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孟子以為堯舜性之之事。 夫子之文章莫大乎《春秋》,《春秋》之義,尊天王,攘戎翟,誅亂臣賊子,皆性也,皆天道也。 故胡氏以《春秋》為聖人性命之文,而子如不言,則小子其何述乎? 今人但以《繫辭》為夫子言性與天道之書。 愚嘗三複其文,如「鳴鶴在陰」七爻。 「自天祐之」一爻,「憧憧往來」十一爻,「履德之基也」九卦,所以教人學《易》者,無不在於言行之間矣。 故曰:「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 」司馬牛問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認。 」由是而充之,一日克己復禮。 有異道乎?今之君子學未及乎樊遲、司馬牛,而欲其說之高於顏、曾二子,是以終日言性與天道,而不自知其墮于禪學也。 朱子曰:「聖人教人,不過孝弟忠信。 持守誦習之問,此是下學之本。 今之學者以為鈍根,不足留意,其平居道說,無非子貢所謂不可得而聞者。 」又曰:「近日學者病在好高。 《論語》未問學而時習,便說一貫;《孟子》未言梁惠王問利,便說盡心。 《易》未看六十四卦,便讀《繫辭》,此皆躐等之病。 」又曰:「聖賢立言本身平易,今推之使高,鑿之使深。 」 黃氏《日鈔》曰:「夫子述《六經》,後來者溺于訓詁,未害也。 濂洛言通學,後來者藉以談禪,則其害深矣。 」 孔門弟子不過四科,自宋以下之為學者則有五科,曰「語錄科」。 劉、石孔華,本於清談之流禍,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談有甚于前代者。 昔之清談談老、莊,今之清談談孔、孟,未得其精而已遺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辭其末。 不習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代之務,舉夫子論學、論政之大端一切不問,而曰「一貫」,曰「無言」,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 股肱惰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神州蕩覆,宗社丘墟。 昔王衍妙善玄言,自比子貢,及為石勒所殺,將死,顧而言曰:「嗚呼,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 」今之君子得不有愧乎其言? ○變齊變魯變魯而至于道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變齊而至于魯者,道之以政,齊之以刑。 ○博學于文君子博學于文,自身而至于家國天下,制之為度數,發之為音容,莫非文也。 「品節斯,斯之謂禮。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踴不絶地;姑姊妹之大功,踴絶于地,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記》曰:“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 」又曰:「禮減而進,以進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 」《傳》曰:「文明以止,人文也。 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故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而《謚法》:「經緯天地曰文。 」與弟子之學《詩》、《書》六藝之文,有深淺之不同矣。 ○三以天下讓《皇矣》之詩曰:「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 」則泰伯之時,周日以強大矣。 乃托之採藥,往而不反。 當其時,以國讓也;而當其時,讓王季也;而自後日言之,則讓于文王、武王也。 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後而讓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記其功,彞鼎不銘其跡,此所謂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者也。 《路史》曰:「方太王時,以與王季,而王季以與文王,文王以與武王,皆泰伯啟之也,故曰三讓。 」 第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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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第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