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草名。 【爾雅·釋草】馬舃,車前。 【疏】馬舃,一名車前,一名當道。 【莊子·至樂篇】生於陵屯,則為陵舃。 陵舃得鬱棲,則為烏足。 【注】陵屯,阜也。 言物因水成而陸產,生於陵屯,化作車前,改名陵舃也。 一名澤舃,隨燥濕變也。 ◆又與磶同。 【何晏·景福殿賦】玉舃承跋。 【注】舃與磶同。 廣雅曰:磶,礩也,言以玉礩承柱之跋也。 亦與潟同。 【前漢·溝洫志】終古舃鹵兮生稻粱。 【注】師古曰:舃鹵,即斥鹵也。 謂鹹鹵之地也。 【王融·策文】舃鹵可腴。 ◆又【廣韻】【正韻】七雀切【集韻】七約切,□與鵲同。 鳥名。 【說文】□也。 ◆又【集韻】闥各切,音託。 大貌。 詩松桷有舃,徐邈讀。 ◆又【韻補】履舃。 亦叶音鵲。 【陸雲·逸民賦】相彼宇宙,方之委舃,夫豈不休,而好是沖漠。 【注】委舃,猶棄屣也。 磶原字從舃,不從舄。 █舅 【未集下】【臼字部】 舅 【廣韻】其久切【集韻】【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 【爾雅·釋親】母之晜弟為舅,母之從父晜弟為從舅。 【詩·秦風】我送舅氏,曰至渭陽。 ◆又【大雅】王之元舅,文武是憲。 ◆又【爾雅·釋親】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 【禮·內則】婦事舅姑,如事父母。 ◆又【爾雅·釋親】妻之父為外舅。 ◆又姓。 【姓譜】晉大夫舅犯之後。 ◆又通作咎。 【儀禮·士昏禮注】古文舅皆作咎。 【□天子傳】咎氏。 【郭璞注】咎猶舅也。 ◆又【韻補】葉暨幾切,音麂。 【前漢·敘傳】遭成之逸,政自諸舅。 陽平作威,誅加卿宰。 宰,獎裡切。 ◆又【易林】潔身白齒,衰老復起。 多孫衆子,宜利姑舅。 ◆又葉跽許切,音矩。 【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曰籲,伯父叔舅。 各安爾位,訓厥甿畮。 畮音姥。 █興 【未集下】【臼字部】 興 【唐韻】【韻會】【正韻】□虛陵切,音□。 【爾雅·釋言】興,起也。 【詩·小雅】夙興夜寐。 【禮·中庸】國有道,其言足以興。 【注】興,謂起在位也。 ◆又【廣韻】盛也。 【詩·小雅】天保定爾,以莫不興。 【箋】興,盛也。 ◆又【五音集韻】舉也。 【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 【注】興,猶舉也。 ◆又動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下柎之功,末應將興。 【注】興,猶動也。 ◆又【詩·大雅】興迷亂於政。 【箋】興,猶尊尚也。 ◆又【周禮·地官·旅師】頒其興積。 【注】縣官徵聚物曰興。 今雲軍興是也。 ◆又【司稼】平其興。 【注】所徵賦。 ◆又州名。 【五音集韻】漢置武都郡,魏立東西州。 梁為興州,因武興山而名。 ◆又縣名。 【李顒·涉湖詩】旋經義興境。 ◆又殿名。 【張衡·西京賦】龍興含章。 【注】龍興,殿名。 ◆又姓。 【姓譜】漢濟陰王,謁者興渠。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應切,音嬹。 【集韻】象也。 ◆又【韻會】比興。 【增韻】興,況意思也。 【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 【詩詁】興者,感物而發,如倉庚于飛,熠燿其羽,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之類。 ◆又【正韻】悅也。 【禮·學記】不興其藝,不能樂學。 【注】興之言喜也。 【殷仲文詩】獨有清秋日,能使高興盡。 ◆又【正韻】許刃切,音釁。 【禮·文王世子】既興器用幣。 【釋文】音同釁。 ◆又【韻補】葉火宮切,音凶。 【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弦更興。 繁手累發,密櫛□重。 重平聲。 ◆又葉虛良切,音香。 【徐幹·親詩】沈陰增憂愁,憂愁為誰興。 念與君相別,乃在天一方。 【潘乾□】實天生德,有漢將興。 子子孫孫,俾爾熾昌。 ◆又葉丘侵切,音欽。 【詩·大雅】殷商之旅,其會如林。 矢于牧野,維予侯興。 考證:〔又【掌均】平其興。 〕 謹按周禮無掌均之官,所引出地官司稼。 掌均謹改司稼。 █與 【未集下】【臼字部】 與 〔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 【說文】黨與也。 【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強楚。 【注】與,黨與也。 【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於下。 ◆又【廣韻】善也。 【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 【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 【論語】吾與點也。 【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 【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 【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 【注】師古曰:與,如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 【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 【注】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 【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撲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 【注】與,猶助也。 ◆又類也。 【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為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 【注】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 【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 【朱注】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 【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 【注】□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 【詩·唐風】人之為言,苟亦無與。 【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 【禮·曲禮】生與來日。 【注】與,猶數也。 ◆又語辭。 【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第42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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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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