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集韻】魚覊切,音宜。 義同。 【揚雄·甘泉賦】樵蒸焜上,配藜四施。 北爌幽都,南煬丹厓。 ◆又牛懈切,音□。 同睚,目際也。 一曰怒視。 或作□□□。 █厠 【子集下】【廠字部】 厠 〔古文〕□【正韻】初寺切。 同廁。 【說文】清也。 ◆又間也,親也,次也。 █厃 【子集下】【廠字部】 厃 【唐韻】職廉切【集韻】之廉切,□音詹。 【說文】仰也。 從人在廠上。 一曰屋梠也。 秦謂之桷,齊謂之厃。 ◆又【集韻】五委切,音頠。 ◆又【集韻】【類篇】□之嚴切。 義□同。 █厒 【子集下】【廠字部】 厒 【集韻】渴合切,音□。 山左右有岸曰厒。 【爾雅·釋山】左右有岸,厒。 【疏】謂山兩邊有水,山與水為岸,此山名厒。 ◆又乞業切,音怯。 同□。 █廳 【寅集下】【廣字部】 廳 【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正韻】他經切,□音汀。 【廣韻】廳,屋也。 【集韻】古者治官處,謂之聽。 事後語省,直曰聽,故加廣。 【增韻】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 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乃始加廣。 █厊 【子集下】【廠字部】 厊 【唐韻】五下切【集韻】語下切,□音雅。 厏厊,不相合也。 █厲 【子集下】【廠字部】 厲 【唐韻】【集韻】【韻會】力制切【正韻】力霽切,□音例。 【說文】旱石也。 從廠,蠆省聲。 【徐曰】旱石,麤悍石。 【玉篇】磨石也。 【詩·大雅】取厲取鍛。 ◆又磨也。 【左傳·成十六年】秣馬厲兵。 【荀子·性惡篇】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 ◆又【說文】嚴也。 【論語】聽其言也厲。 ◆又【廣韻】烈也,猛也。 【禮·表記】不厲而威。 ◆又【玉篇】危也。 【易·乾卦】厲無咎。 ◆又【爾雅·釋詁】厲,作也。 【注】穀梁傳曰:始厲樂矣。 【疏】興作也。 【方言】厲,□,為也。 甌越曰□,吳曰厲。 ◆又【玉篇】虐也。 【孟子】厲民以自養也。 ◆又【玉篇】上也。 【詩·衛風】在彼淇厲。 【韻會】岸危處曰厲。 ◆又【詩·衛風】深則厲。 【注】以衣涉水,由帶以上曰厲。 ◆又【周禮·秋官·司厲注】犯政為惡曰厲。 ◆又【爾雅·釋天】月在戌曰厲。 ◆又【韻會】醜惡也。 【莊子·天地篇】厲之人夜半生子,恐其似己。 ◆又【史記·嚴安傳】民不夭厲。 【注】厲,病也。 ◆又【前漢·儒林傳】以厲賢才焉。 【注】師古曰:厲,勸勉之也。 ◆又【息夫躬傳】鷹隼橫厲。 【注】師古曰:厲,疾飛也。 ◆又【正韻】厲鬼。 【左傳·昭七年】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 ◆又【正韻】鞶厲,帶重也。 【左傳·桓二年】鞶厲斿纓。 ◆又姓。 【廣韻】漢有魏郡太守厲溫。 ◆又【集韻】【正韻】□落蓋切,音賴。 【前漢·地理志】厲鄉,故厲國也。 【注】師古曰:厲,讀曰賴。 ◆又【史記·范雎傳】漆身為厲。 【注】厲,音賴。 言以漆塗身,而生瘡為病癩。 ◆又【韻會】力孽切【正韻】良薛切,□音列。 【韻會】嚴也。 一曰囊垂飾。 【詩·小雅】心之憂矣,如或結之。 今茲之正,胡然厲矣。 【左思·蜀都賦】巴姬彈絃,漢女擊節。 起西音於促柱,歌江上之□厲。 【注】□厲,歌聲清越也。 考證:〔【易·乾卦】厲旡咎。 〕 謹照原文旡改無。 █厎 【子集下】【廠字部】 厎 【唐韻】諸市切【集韻】【韻會】軫視切【正韻】諸氏切,□音指。 【說文】柔石也。 從廠,氐聲。 【徐曰】可以為礪。 【前漢·梅福傳】爵祿,天下之厎石。 【蕭望之傳】厎厲鋒鍔。 【注】師古曰:厎,柔石。 厲,卓石。 ◆又【說文】致也。 【書·旅獒】西旅厎貢厥獒。 ◆又定也。 【書·臯陶謨】朕言惠可厎行。 ◆又【說文】厎,或從石作砥。 【詩·小雅】周道如砥。 ◆又【韻會】通作底。 《孟子》引《詩》:周道如底。 ◆又或作耆。 【詩·周頌】耆定爾功。 【注】致也。 音指。 與厎同。 ◆又【集韻】都黎切,音低。 至也。 ◆又陟利切,音致。 致也。 【書·禹貢】震澤厎定。 ◆又丁計切,音帝。 義同。 ◆又【正韻】旨而切,音支。 【前漢·梅福傳】註:師古曰,厎細石也,音之履反,又音秪。 考證:〔【前漢·梅福傳】爵祿,天下之厎石。 。 【注】師古曰,有平去二音。 〕 謹按所引與上文重複,且師古注亦無有平去二音之語。 謹照原文改為前漢梅福傳注師古曰,厎細石也,音之履反,又音秪。 █厜 【子集下】【廠字部】 厜 【唐韻】姊宜切【集韻】【韻會】津垂切,□音觜。 【說文】厜□,山顛也。 【爾雅·釋山】崒者,厜□。 【郭璞注】謂峰頭巉巖。 ◆又【集韻】或作崒。 ◆又【集韻】是為切,音垂。 義同。 ◆又□。 【集韻】是為切,音垂。 【說文】厜□,山巓。 ◆又津垂切,音觜。 義同。 █厗 【子集下】【廠字部】 厗 【集韻】田黎切,音題。 【說文】唐厗,石也。 或又作□。 ◆又【玉篇】古文銻字。 注見金部七畫。 █厝 【子集下】【廠字部】 “【唐韻】【集韻】倉各切【韻會】清各切【正韻】七各切,□音錯。 【說文】厲石也。 從廠,昔聲。 詩曰:他山之石,可以攻厝。 【徐曰】今詩借作錯字。 ◆又【前漢·地理志】五方親厝。 【注】晉灼曰:厝,古錯字。 ◆又【唐韻】【集韻】【正韻】□倉故切,音措。 【前漢·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 【注】厝,置也。 【集韻】同措。 █考證:〔【說文】厲石也。 從廠,昔聲。 詩曰,他山之石,可以攻厝。 〕 謹照原文錯改為厝。 ” 第3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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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第3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