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 【辰集上】【曰字部】 曰 【唐韻】【集韻】【韻會】□王伐切,音越。 【說文】詞也。 從口乙聲。 亦象口氣出也。 【注】徐鍇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 【玉篇】語端也。 【廣韻】於也,之也。 【增韻】謂也,稱也。 【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 ○按《古文尙書》曰若作粵若,曰放勳作曰,蓋訓為語端者與粵通,訓為詞者則如字耳。 █曱 【補遺】【辰集】【曰字部】 曱 【字彙補】烏謔切,音押。 【字學指南】取物也。 與甲字不同。 █曲 【辰集上】【曰字部】 曲 【廣韻】丘玉切【集韻】【韻會】區玉切,□音□。 【說文】象器受物之形。 【易·繫辭】曲成萬物而不遺。 【疏】屈曲委細。 【書·洪範】木曰曲直。 【傳】木可以揉曲直。 ◆又【詩·秦風】亂我心曲。 【傳】心曲,委曲也。 【禮·曲禮·釋文】曲禮,委曲說禮之事。 ◆又【禮·中庸】其次致曲。 【注】曲,猶小小之事。 【朱注】一偏也。 ◆又【說文】或說蠶簿。 【禮·月令】具曲植籧筐。 【注】所以養蠶器也。 曲,簿也。 【前漢·周勃傳】以織簿曲為生。 【注】葦簿為曲也。 ◆又樂曲。 【宋玉·對楚王問】是其曲彌高,其和彌寡。 ◆又姓。 【史記·蒙恬傳】御史曲宮。 ◆又【集韻】顆羽切,音踽。 地名。 【史記·曹相國世家】軍於曲遇。 ◆又【陳丞相世家】更以陳平為曲逆侯。 ◆又【韻補】葉區聿切。 【劉植·魯都賦】巖險迴隔,峻巘隱曲。 猛獸深潛,介禽□匿。 █曳 【辰集上】【曰字部】 曳 【唐韻】余制切【集韻】【韻會】以制切,□音跇。 【說文】臾曳也。 【易·睽卦】見輿曳,其牛掣。 【詩·唐風】子有衣裳,弗曳弗婁。 【儀禮·士相見禮】執玉者則唯舒武,舉前曳踵。 ◆又河名。 【類篇】西戎有河名曳咥。 【說文】作曳。 曳字從臼作。 █更 【辰集上】【曰字部】 更 【玉篇】□今作更。 【集韻】隷作更。 ○按更字,諸韻書□作□字重文。 《正字通》雲俗字,非。 █曷 【辰集上】【曰字部】 曷 【唐韻】胡葛切【集韻】【韻會】【正韻】何葛切,□音褐。 【說文】何也。 【易·損卦】曷之用。 【注】曷,辭也。 曷之用,言何用豐為也。 【五經文字】作曷者偽。 ◆又【爾雅·釋詁】曷,止也。 ◆又【玉篇】逐也,盍也。 ◆又【集韻】許葛切,音□。 相恐怯也。 ◆又阿葛切,音遏。 逮也。 ◆又丘葛切,音喝。 與□同。 ◆又與蝎同。 【史記·蔡澤傳】先生曷鼻巨肩。 【注】索隱曰:曷鼻,謂鼻如蝎蟲也。 曷字從匂,不從匃作。 █書 【辰集上】【曰字部】 書 【廣韻】傷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商居切,□音舒。 【說文】作□,著也。 從聿從者。 隷省作書。 【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注】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 【周禮·地官·大司徒】六藝:禮、樂、射、禦、書、數。 【注】書,六書之品。 ◆又【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藝,五曰六書。 【注】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許慎·說文序】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著於竹帛謂之書。 書者,如也。 ◆又書有六體。 【前漢·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隷書、繆篆、蟲書。 ◆又【說文】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隷書。 ◆又【尙書序疏】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敎,事顯於言,言愜羣心,書而示法,既書有法,因號曰書。 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 【史記·禮書注】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 【釋名】書,庶也。 紀庶物也。 ◆又【詩·小雅】畏此□書。 【傳】□書,戒命也。 【疏】古者無紙,有事書之於□,故曰□書。 ◆又【周禮·天官·司書注】主計會之簿書。 ◆又【左傳·昭六年】鄭人鑄□書。 【注】鑄□書於鼎。 ◆又【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 ○按即書牘也。 ◆又【前漢·董仲舒傳】對亡應書者。 【注】書,謂詔書也。 ◆又官名。 【前漢·成帝紀】初置尙書,員五人。 ◆又【百官公卿表】中書謁者。 █曹 【辰集上】【曰字部】 曹 【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音漕。 【說文】作□。 獄之兩□也。 在廷東,從□。 治事者,從曰。 【注】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從曰。 【前漢·成帝紀注】尙書四人為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 【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 ◆又【詩·大雅】乃造其曹。 【傳】曹,羣也。 【朱傳】羣牧之處也。 ◆又【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 【注】曹,輩也。 ◆又【楚辭·招魂】分曹並進。 【注】曹,偶也。 ◆又國名。 【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陰定陶是也。 ◆又姓。 【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為氏。 ◆又【韻補】葉徂侯切。 【楚辭·招隱士】禽獸駭兮亡其曹,王孫兮歸來,山中不可以久留。 ◆又葉木何切。 【蘇轍·嚴顏詩】斫頭除死子無怒,我豈畏死如兒曹。 匹夫受戮或不避,所重壯氣吞黃河。 【五經文字】□,經典相承,隷省作曹。 《石經》作曺。 考證:〔【說文】作□。 獄之兩□也。 在廷東,從□,治事者。 〕 謹照原文於治事者下增從曰二字。 第2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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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第2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