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廣韻】【集韻】【類篇】□必郢切,音丙。 【詩·小雅】君子樂胥,萬邦之屛。 葉上領。 ◆又【禮·玉藻】其在邊邑,曰某屛之臣某。 ◆又除也,去也,斥也。 【書·金縢】我乃屛璧與圭。 【禮·王制】屛之遠方。 【注】屛,放去也。 ◆又退也。 【禮·曲禮】侍坐於君子,有告者曰:少間願有復也,則左右屛而待。 【集韻】【韻會】作去聲。 考證:〔【禮·曲禮】侍於君子。 〕 謹照原文侍下增坐字。 █屣 【寅集上】【屍字部】 屣 【廣韻】【集韻】□所綺切,音縰。 【玉篇】履也,或作蹝。 【孟子】猶棄敝蹝。 【注】草履也。 【廣韻】履不躡跟也。 與躧同。 【前漢·雋不疑傳】躧履起迎。 【注】曳之而行,言其遽也。 ◆又【廣韻】【集韻】□所寄切。 義同。 █屪 【寅集上】【屍字部】 屪 【字彙】力宵切,音聊。 男陰。 █屠 【寅集上】【屍字部】 屠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同都切,音徒。 【說文】刳也。 從屍者聲。 ◆又【廣韻】殺也,裂也。 【周禮·廛人】凡屠者,斂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 【史記·信陵君傳】臣乃市井鼓刀屠者。 ◆又【前漢·高帝紀】今屠沛。 ◆又姓。 【拾遺記】軒轅去蚩尤,遷其民善者於鄒屠之地,惡者於有北之鄉,其先以地命族,後分為鄒氏屠氏。 ◆又申屠,複姓。 ◆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如切,□音除。 休屠,匈奴王號。 休音朽。 考證:〔【周禮·地官】凡屠者,斂其皮角筋,入於王府。 〕 謹照原文地官改廛人。 筋下增骨字。 入于王府改于玉府。 〔【史記·信陵君傳】臣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 〕 謹照原文市井下改鼓刀屠者。 █屢 【寅集上】【屍字部】 屢 〔古文〕□【集韻】【韻會】□龍遇切,音慮。 數也。 【增韻】煩數。 ◆又疾也。 【詩·周頌】屢豐年。 【書·益稷】屢省乃成。 【注】屢,數也,當數顧省汝成功也。 或作婁。 █居 【寅集上】【屍字部】 居 〔古文〕□【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 【說文】凥處也。 從屍,得幾而止也。 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間居,如此會意。 今文作居。 ◆又【廣韻】安也。 【書·盤庚】奠厥攸居。 【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又【書·舜典】五宅三居。 【注】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又坐也。 【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又積也,蓄也。 【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 【注】化,易也。 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又【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 【徐廣注】廢居,貯蓄之名。 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又止也。 【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 【疏】不休止也。 ◆又海鳥曰爰居。 【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又姓。 漢居般,封宋城侯。 ◆又【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 語助辭。 【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 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 【注】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 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 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 【集韻】通作其。 ◆又葉居禦切,音據。 【詩·召南】惟鳩居之。 葉下禦。 【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 葉下瞿。 瞿去聲。 ○按《說文》居,一訓蹲。 《長箋》以凥為凥處,居為蹲踞。 《韻會》《正韻》收入禦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 《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 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從經史分見可也。 考證:〔【禮·曾子問】居,吾語女。 〕 謹按曾子問無此語,查係論語文。 據改為論語陽貨。 〔【前漢·食貨志】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 【徐廣注】廢居,貯蓄之名。 〕 謹按徐廣注見史記,不在食貨志。 謹改前漢食貨志為史記平準書。 █屑 【寅集上】【屍字部】 屑 【集韻】【韻會】【正韻】□先結切,先入聲。 【說文】屑,動作切切也。 本作□,從屍□聲。 引崔駟達旨辭,吾亦病子,□不已。 隸作屑。 【徐曰】居既從屍,動亦從屍。 屑屑,屢動作也。 一曰敬也,不獲己也。 ◆又【廣韻】清也,顧也,勞也。 【詩·邶風】不我屑以。 【注】屑,潔也。 不以我為潔,而與之也。 ◆又【前漢·王良傳】往來屑屑不憚煩。 ◆又【增韻】輕也。 【書·多方】爾乃屑播天命。 【注】謂輕棄天命。 【正字通】凡遇事物,輕視不加意曰不屑。 【孟子】不屑去,不屑就,乞人不屑,是也。 ◆又瑣屑也。 【左傳·昭五年】女叔齊曰: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 而屑屑焉習儀以亟,不亦遠乎。 ◆又碎末也。 【周禮·天官】王齊共食玉。 【鄭注】王齊當食玉屑。 ◆又【禮·內則】屑桂與薑。 ◎按□本《說文》屑字。 《正韻》□、屑分訓,泥。 考證:〔【周禮·天官】大齋供食玉。 【鄭注】王齋當食玉屑。 〕 謹照原文大改王。 二齋字皆改齊。 供改共。 〔【禮·內則】屑薑與桂。 〕 謹照原文屑桂與薑。 (□)【說文】屑字。 █履 【寅集上】【屍字部】 履 〔古文〕□□【廣韻】力幾切【集韻】【韻會】兩幾切【正韻】良以切,□音裡。 【說文】足所依也。 本作□,今作履。 【爾雅·釋言】履,禮也。 【注】禮可以履行也。 【釋名】履,飾足以為禮也。 【字書】草曰屝,麻曰履,皮曰履,黃帝臣於則造。 ◆又踐也。 【易·坤卦】履霜堅冰至。 【詩·齊風】履我即兮。 【注】躡我之跡,而相就也。 第2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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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第2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