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顣 【戌集下】【頁字部】 顣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子六切,音蹙。 【廣韻】顣頞,鼻頤促貌。 【孟子】己頻顣曰:惡用是鶃鶃者為哉。 ◆又【集韻】倉正切,音戚。 嚬也。 █顳 【戌集下】【頁字部】 顳 【廣韻】而涉切【集韻】日涉切,□音讘。 【玉篇】在耳曰顳。 【廣韻】顳顬,鬢骨。 ◆又【集韻】顳顬,耳前動也。 █顡 【戌集下】【頁字部】 顡 【廣韻】【集韻】□魚既切,音毅。 【玉篇】癡顡,不聰明也。 ◆又【廣韻】【集韻】□五怪切,音聵。 義同。 ◆又【五音集韻】他怪切。 顏惡也。 ◆又【集韻】迍怪切,音膪。 擊頭聲。 一曰聉顡,無志。 ◆又【廣韻】五罪切【集韻】五賄切,□音頠。 義同。 考證:〔【玉篇】痴顡,不聰明也。 〕 謹照原文痴顡改癡顡。 █顢 【戌集下】【頁字部】 顢 【廣韻】母官切【集韻】謨官切,□音瞞。 【玉篇】顢頇,大面。 █顪 【戌集下】【頁字部】 顪 【廣韻】【韻會】許穢切【集韻】許濊切,□音喙。 【廣韻】頰也。 【集韻】頤下毛。 一曰頰謂之顪。 或作噦。 【莊子·外物篇】按其鬢,壓其顪。 【音義】顪,許穢反,頤下毛也。 █顫 【戌集下】【頁字部】 顫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之膳切,音戰。 【玉篇】頭不正也。 ◆又【廣韻】四支寒動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屍連切,音羶。 【集韻】謂審於氣臭也。 【莊子·外物篇】鼻徹為顫。 【音義】顫,舒延反。 █顴 【戌集下】【頁字部】 顴 【廣韻】巨員切【集韻】【韻會】【正韻】逵員切,□音權。 【廣雅】□也。 【集韻】輔骨曰顴。 或作□。 ◆又或作□。 與頄、頯音別義同。 通作權。 □字從雚從骨作。 █顩 【戌集下】【頁字部】 顩 【唐韻】【集韻】□魚檢切,音廣。 【玉篇】《說文》雲□貌。 《倉頡》雲狹面銳頤之貌。 ◆又【集韻】丘檢切,杴上聲。 顩顩,面不平也。 或作□□。 ◆又呼濫切,音顣。 頑顩,癡貌。 ◆又【廣韻】直稔切【集韻】丘甚切,□音顉。 【廣韻】顩頤,醜貌。 【集韻】頤上曲曰顩。 或從金。 ◆又【集韻】丘凡切,凵平聲qiān。 義同。 █□ 【戌集下】【頁字部】 □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交切,音坳。 【玉篇】頭凹也。 【王延壽·魯靈光殿賦】□顤顟而暌睢。 ◆又【集韻】大首深目貌。 █□ 【戌集下】【頁字部】 □ 【廣韻】【集韻】□毗至切,音鼻。 【廣韻】首也。 ◆又【集韻】犬初生子,一曰首子。 與□同。 【字彙補】偽作□。 █□ 【戌集下】【頁字部】 □ 【廣韻】職說切【集韻】朱劣切,□音拙。 【廣韻】頭短。 ◆又【集韻】株劣切,音綴。 義同。 █□ 【備考】【戌集】【頁字部】 □ 【龍龕】音雅。 █□ 【戌集下】【頁字部】 □ 【集韻】子余切,音苴。 頷也。 █□ 【戌集下】【頁字部】 □ 【字彙】古盍切,音閤。 車領骨。 █□ 【戌集下】【頁字部】 □ 【廣韻】【集韻】□醜刮切,音□。 【玉篇】強貌。 【廣韻】□頢,強可貌。 ◆又【集韻】□刮,小頭也。 一曰面短貌。 █□ 【戌集下】【頁字部】 □ 【集韻】五忽切,音兀。 去髮□。 本作髡。 或作□。 食字部 █食 【戌集下】【食字部】 食 〔古文〕□餐【唐韻】乗力切【集韻】【韻會】實職切,□音蝕。 【說文】一米也。 【玉篇】飯食。 【增韻】殽饌也。 ◆又茹也,啗也。 【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 【古史考】古者茹毛飲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 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 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 【易·需卦】君子以飲食宴樂。 【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 【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又【書·洪範】惟闢玉食。 【注】珍食也。 ◆又食祿也。 【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於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又祭曰血食。 【史記·□涉世家】置守塚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又飲酒亦曰食。 【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又耳食。 【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又目食。 【宋史·司馬光傳】飲食所以為味也,適口斯善矣。 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為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又吐而復吞曰食。 【書·湯誓】朕不食言。 【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 【爾雅·釋詁】食,偽也。 【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偽言為食言,故此訓食為偽也。 ◆又蠱惑曰食。 【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又消也。 【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 【注】食,消也。 ◆又【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 【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又日食,月食。 【易·豐卦】月盈則食。 【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又【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內火。 ◆又【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注】不食,謂不墾耕。 ◆又【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 【注】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為夫婦,名對食。 房宮,二人名。 ◆又【揚子·方言】食閻,勸也。 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第16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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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第1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