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姓。 【廣韻】鄅子之後,以國為姓,去邑從禹。 ◆又【韻會】果羽切【五音集韻】俱禹切,□音矩。 義同。 █鄆 【酉集下】【邑字部】 鄆 【唐韻】【集韻】【韻會】王問切【正韻】禹問切,□音運。 魯地名。 【春秋·文十二年】城諸及鄆。 【注】莒、魯所爭者,以其遠逼外國,故帥師城之。 ◆又【成四年】冬城鄆。 【注】公欲叛晉,故城而為備。 ◆又【九年】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莒潰,楚人入鄆。 【注】鄆,莒別邑。 ◆又【十六年】晉人執季孫行父,公還待于鄆。 【注】魯西邑東郡廩丘縣有鄆城。 ◆又【襄十二年】莒人伐我東鄙,圍台,季孫宿帥師救台,遂入鄆。 ◆又【昭元年】取鄆。 【左傳】趙孟曰:魯、莒爭鄆,為日久矣。 ◆又【二十六年】公至自齊,居于鄆。 【六書故】春秋有二鄆,莒在魯東,莒、魯所爭,東鄆也。 公待于鄆者,西鄆也。 文公城諸及鄆,不聞與莒爭,及成公時,楚伐莒入鄆,則鄆自為莒邑,而四年所城者西鄆也。 ◆又州名。 【韻會】古兗州之域,魯附庸國,漢為東平國,隋置鄆州。 ◆又【集韻】河內沁水鄉名。 ◆又姓。 【廣韻】魯大夫,食采於鄆,後因氏。 ◆又【集韻】于分切,音雲。 義同。 考證:〔【春秋·成九年】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莒潰,楚遂入鄆。 〕 謹照原文遂改人。 █鄿 【酉集下】【邑字部】 鄿 【集韻】居希切,音機。 【前漢·地理志】沛郡有鄿縣。 高帝破黥布,都尉治。 【正字通】一說作蘄。 ◎按蘄為楚地,不屬沛郡,不可強合為一也。 █鄇 【酉集下】【邑字部】 鄇 【唐韻】胡遘切【集韻】胡豆切,□音□。 【說文】晉之溫地。 【左傳·成十一年】晉郤至與周爭鄇田。 【注】鄇,溫別邑。 河內懷縣西南有鄇人亭。 ◆又【廣韻】戶鉤切【集韻】下溝切,□音侯。 義同。 █鄈 【酉集下】【邑字部】 鄈 【廣韻】渠追切【集韻】【韻會】【正韻】渠惟切,□音葵。 【說文】河東臨汾地,即漢祭后土處。 【正韻】鄈地有三,一在汾陰,一鄈丘,在河南,又在□留。 《春秋》作葵丘,在汾陰者亦作葵。 █鄋 【酉集下】【邑字部】 鄋 【唐韻】所鳩切【集韻】疎鳩切,□音搜。 【說文】北方長狄國也。 在夏為防風氏,在殷為汪芒氏。 【左傳·文十一年】鄋瞞侵齊。 【注】鄋瞞,狄國名。 防風氏之後,姓漆。 ◆又【集韻】蘇遭切,音騷。 義同。 【說文】作□。 考證:〔【說文】北方長狄國也。 在夏為防風氏,在殷為汪蕓氏。 〕 謹照原文蕓改芒。 █鄥 【補遺】【酉集】【邑字部】 鄥 【字彙補】同鄡。 【史記·仲尼弟子傳】鄡單。 【徐廣注】一作鄥單。 █鄦 【酉集下】【邑字部】 鄦 同□。 【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 【注】許靈公也。 █鄧 【酉集下】【邑字部】 鄧 【唐韻】徒亙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亙切,□音蹬。 【說文】曼姓之國。 【春秋·桓七年】鄧侯吾離來朝。 【疏】鄧,在南地,屬衡岳。 ◆又魯地。 【春秋·隱十年】春,齊侯、鄭伯盟于鄧。 【注】鄧,魯地。 ◆又蔡地。 【春秋·桓二年】蔡侯、鄭伯會于鄧。 【注】潁川召陵縣西南有鄧城。 【疏】賈、服以鄧為國,釋例以此為蔡地,其鄧國則義陽鄧縣是也。 以鄧是小國,去蔡遠,蔡、鄭懼楚而為此會,不當反求近楚小國與之結援,故知非鄧國也。 ◆又州名。 本秦南陽郡,隋置南陽縣,攺鄧州。 ◆又姓。 【姓考】殷武丁封叔父于河北,為鄧侯,後因氏。 考證:〔【春秋·桓十年】鄧侯離吾來朝。 〕 謹照原文十年改七年。 離吾改吾離。 █鄨 【酉集下】【邑字部】 鄨 【唐韻】【集韻】【韻會】□必袂切,音蔽。 【玉篇】牂牁,縣名。 ◆又水名。 【前漢·地理志】犍為郡符縣溫水南至鄨。 ◆又【後漢·郡國志注】不狼山,鄨水所出。 ◆又【集韻】必列切,音鼈。 義同。 █鄩 【酉集下】【邑字部】 鄩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徐林切,音尋。 地名。 【左傳·襄四年】寒浞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鄩氏。 【注】北海平壽縣有鄩亭,今萊州濰縣即斟鄩。 ◆又周邑。 【左傳·昭二十三年】正月壬寅朔,二師圍郊,癸卯,郊、鄩潰。 【注】河南鞏縣西南有地名鄩中。 ◆又姓。 【左傳·昭二十二年】鄩肸伐皇。 【注】鄩肸,周大夫。 考證:〔【左傳·昭二十二年】周子朝之亂,二師圍郊,癸卯,郊鄩潰。 〕 謹照原文二十二年改二十三年。 周子朝之亂改正月壬寅朔。 █鄫 【酉集下】【邑字部】 鄫 【唐韻】疾陵切【集韻】【韻會】【正韻】慈陵切,□音繒。 【說文】姒姓國,在東海。 【春秋·僖十四年】使鄫子來朝。 【注】鄫國,今琅邪鄫縣。 ◆又鄭地。 【春秋·襄元年】仲孫蔑會齊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於鄫。 【注】鄫,鄭地。 在□留襄邑縣東南。 考證:〔【春秋·僖四年】鄫子來朝。 【注】鄫國,在琅邪鄫縣。 〕 謹照原文四年改十四年。 鄫字上增使字。 注在字改今字。 █鄬 【酉集下】【邑字部】 鄬 【廣韻】王嬀切【集韻】于嬀切,□音為。 地名。 【春秋·襄七年】公會晉侯,宋公、□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 【注】鄭地。 ◆又【集韻】阪名,在鄭。 ◆又【集韻】籲為切,音撝。 ◆又俱為切,音嬀。 ◆又【廣韻】韋委切【集韻】羽委切,□音蔿。 義□同。 第1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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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第1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