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姓。 【廣韻】商帝乙封子期于太原郡郝鄉,因氏。 ◆又【廣韻】【集韻】【韻會】□施隻切,音釋。 【爾雅·釋訓】郝郝,耕也。 【注】言耕土解散也。 ◆又【廣韻】姓也。 【前漢·功臣表】衆利侯郝賢。 ◆又人名。 【史記·虞卿傳】使趙郝約事于秦。 【注】音釋。 ◆又【廣韻】【集韻】□昌石切,音尺。 鄉名。 █郞 【酉集下】【邑字部】 郞 【唐韻】【正韻】魯當切【集韻】【韻會】盧當切,□音廊。 【說文】魯亭。 【左傳·隱元年】費伯帥師城郞。 【注】魯地。 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鬱郞亭。 ◆又夜郞,地名。 屬牂牁郡。 ◆又官名。 【韻會】秦初置郞中令,其屬官有三署郞。 漢官尚書郞。 初,三署郞既選入臺,稱郞中,歲滿,稱侍郞。 隋文帝諱中字,惟置侍郞。 煬帝置六侍郞,其諸曹直曰郞,除侍字。 ◆又員外郞,亦隋置。 ◆又男子之稱。 【唐書·房□齡傳】高孝基曰:僕閱人多矣,無如此郞者。 ◆又婦謂夫為郞。 【晉書·列女傳】謝道韞曰:天壤之間,乃有王郞。 ◆又僕稱主亦曰郞。 【唐書·宋璟傳】鄭善果曰:中丞奈何卿五郞。 璟曰:君非其家奴,何郞之雲。 ◆又【正韻】與廊通。 【前漢·東方朔傳】陛下今累郞臺,恐其不高。 ◆又姓。 【廣韻】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因氏。 ◆又漢有郞顗。 考證:〔【春秋·隱元年】費伯帥師城郞。 【注】魯地高平方輿縣東南有鬱郞亭。 〕 謹照原文春秋改左傳。 方輿改方與。 〔【史記·司馬相如傳】陛下築郞臺,恐其不高。 〕 謹按所引出前漢東方朔傳,今據改。 並照原文陛下增今字。 築字改累字。 █郟 【酉集下】【邑字部】 郟 【廣韻】【正韻】古洽切【集韻】【韻會】訖洽切,□音夾。 郟鄏,地名。 【左傳·宣三年】成王定鼎于郟鄏。 ◆又【正字通】郟城在汝州,郟縣在襄陽。 漢屬潁川郡。 ◆又【字彙補】門郟之室曰郟室。 【大戴禮】郟室雍人割雞于室中。 ◆又姓。 【左傳·哀七年】鄭有郟張。 考證:〔【字彙補】門郊之室曰郟室。 〕 謹照原文門郊改門郟。 〔【大戴禮】雍人割雞屋下,當門郟室。 〕 謹按郟室二字屬下文讀,不與當門相連。 今照原文改郟室雍人割雞于室中。 █郠 【酉集下】【邑字部】 郠 【唐韻】【集韻】□古杏切,音梗。 【說文】琅邪莒邑。 【左傳·昭十年】季平子伐莒取郠。 █郮 【酉集下】【邑字部】 郮 【廣韻】職流切【集韻】之由切,□音周。 【玉篇】故國,黃帝后所封國也。 █郶 【備考】【酉集】【邑字部】 郶 【龍龕】同部。 █郡 【酉集下】【邑字部】 郡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 【釋名】郡,羣也。 人所羣聚也。 【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 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 漢遂因之。 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 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郢 【酉集下】【邑字部】 郢 【唐韻】以整切【集韻】【韻會】以井切【正韻】庾頃切,□音穎。 【說文】楚都,在南郡江陵北十里。 【公羊傳·宣十二年】邲之戰,子重諫曰:南郢之與鄭,相去數千里。 ◎按《六書故》云:郢,楚所都,今為江陵府江陵縣。 子西遷郢於鄀,楚考烈王自□徙壽春,亦命曰郢。 名雖同而地則異也。 ◆又【字彙補】節氣名。 【管子·幼官篇】十二小郢,十二中郢。 ◆又葉以成切,音盈。 【應劭·風俗通】干木息偃以籓魏,包胥重繭而存郢。 管氏朱絃而三歸,平仲辭邑以濯纓。 或省作□。 █郣 【酉集下】【邑字部】 郣 【唐韻】蒲沒切【集韻】薄沒切,□音勃。 【說文】郣海,地名。 ◆又地之起者曰郣。 ◆又【正字通】通作渤。 渤澥,海名。 《前漢·武帝紀》作□海,《封禪書》作□海,《揚雄傳》作勃解,皆轉寫之偽耳。 ◆又葉皮列切,音別。 【鮑昭·樂府】築山擬蓬壷,穿池類溟郣。 選色徧齊代,徵聲匝邛越。 █郤 【酉集下】【邑字部】 郤 【唐韻】綺戟切【韻會】【正韻】乞逆切,□音□。 【說文】晉大夫叔虎邑。 ◆又姓。 【正韻】晉大夫郤獻子之後,與郄通。 ◆又仰也。 【儀禮·士昏禮】贊啟會郤于敦南。 【疏】郤,仰也。 謂仰于地也。 ◆又與□通。 【禮·曲禮】諸侯相見於郤地曰會。 【注】郤地,謂間□之地。 ◆又骨肉之交也。 【莊子·養生主】批大郤,導大窽。 ◆又怨□也。 【史記·項羽紀】令將軍與臣有郤。 ◎按《正韻》從□,□音其虐切,非山谷之谷。 從□從阝為隙,從谷從卩為卻,形雖似而實不同也。 █酈 【酉集下】【邑字部】 酈 【廣韻】呂支切【集韻】鄰知切,□音麗。 地名。 【春秋·僖元年】敗莒于酈。 【注】魯地。 ◆又【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正韻】狼狄切,□音正。 亦地名。 【前漢·高帝紀】偕攻析、酈,皆降。 【注】酈,即菊潭縣。 【地理志】屬南陽鄧州內鄉縣。 ◆又姓也。 【前漢·高帝紀】酈食其為裡監門。 【注】音正異基。 █鄖 【酉集下】【邑字部】 鄖 【廣韻】【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 國名。 【說文】漢南之國。 【左傳·桓十一年】鄖人軍于蒲騷。 【注】鄖國,在江夏雲社縣東南有鄖城。 ◆又衛地。 【左傳·哀十一年】衛太叔疾死,□于鄖。 ◆又姓。 或省作□。 詳前□字注。 第10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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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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