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失也。 【戰國策】公負令秦與強齊戰。 【注】負,猶失也。 ◆又老母之稱。 【史記·高祖紀】常從王媼、武負貰酒。 【漢書注】如淳曰:俗謂老大母為阿負。 師古曰:《列女傳》雲魏曲沃負者,魏大夫如耳之母也。 古語謂老母為負耳。 ◆又敗也。 【史記·□丞相世家】無益於勝負之數。 【孫子·攻謀篇】一勝一負。 ◆又憂也。 【後漢·章帝紀】刺史二千石不為負。 【注】負,猶憂也。 ◆又愧也。 【後漢·張步傳】負負無可言。 【注】負,愧也。 ◆又【廣韻】背恩忘德曰負。 【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 ◆又【類篇】違也。 【史記·信陵君傳】以負於魏。 【注】索隱曰:負音佩。 ◆又【唐韻正】葉房以切。 【詩·小雅】螟蛉有子,果蠃負之。 敎誨爾子,式穀似之。 ◆又葉房遇切。 【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傍夭矯以橫出,互黝糾而搏負。 下岪蔚以璀錯,上崎嶬而重注。 ○按負字,古音房以反。 自《魯靈光殿賦》始讀為房遇反。 █財 【酉集中】【貝字部】 財 〔古文〕□【唐韻】昨哉切【集韻】牆來切,□音裁。 【說文】人所寶也。 【徐曰】可入用者也。 【玉篇】納財,謂食穀也,貨也,賂也。 【易·繫辭】何以聚人曰財。 【注】財,所以資物生也。 【書·禹貢】底慎財賦。 【傳】所慎者,財貨貢賦。 【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賦斂財賄。 【注】財,泉穀也。 【禮·坊記】先財而後禮。 【注】幣帛也。 ◆又【禮器】設於地財。 【注】財,物也。 各是土地之物。 ◆又與裁通。 【易·泰卦】後以財成天地之道。 【釋文】財,荀作裁。 【爾雅·釋言疏】裁、財音義同。 【史記·封禪書】民裡社各自財以祠。 【前漢·郊祀志】作自裁。 ◆又與材通。 【孟子】有達財者。 ◆又與纔通。 【史記·孝文本紀】太僕見馬遺財足。 【注】財,與纔同。 ◆又【集韻】昨代切,音在。 義同。 ◆又【韻補】葉前西切。 【舜·南風之歌】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 ○按《唐韻正》支、齊兩韻本通。 考證:〔又【禮器】設於用財。 〕 謹照原文用改地。 █貢 【酉集中】【貝字部】 貢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送切,攻去聲。 【說文】獻功也。 【書·禹貢序】禹別九州,隨山濬川,任土作貢。 【傳】任其土地所有,定其貢賦之差。 【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貢致邦國之用。 【禮·曲禮】五官致貢曰享。 【注】貢,功也。 ◆又【易·繫辭】六爻之義,易以貢。 【注】告也。 ◆又【爾雅·釋詁】貢,賜也。 ◆又【廣雅】貢,上也。 ◆又【玉篇】貢,通也。 ◆又【廣韻】貢,薦也。 ◆又姓。 【前漢·貢禹傳】字少翁,琅邪人。 【急就篇】孔子弟子子貢,其後以字為氏。 █貣 【酉集中】【貝字部】 貣 【唐韻】他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惕得切,□音忒。 【說文】從人求物也。 【廣韻】假貣,謂從官借本賈也。 【前漢·韓王信傳】旦莫乞貣蠻夷。 【後漢·桓帝紀】若王侯吏民有積穀者,一切貣得十分之三。 【注】貣,吐得反。 ◆又【廣韻】徒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敵德切,□音特。 義同。 【後漢·桓帝紀注】又徒得反。 ◆又同忒。 【史記·微子世家】卜五占之用,二衍貣。 ○按《書洪範》作忒。 【五經文字】貸,相承或借為貣字。 互詳貸字注。 █貤 【酉集中】【貝字部】 貤 【唐韻】【集韻】【韻會】以豉切【正韻】以智切,□音易。 【說文】重次第物也。 【徐曰】路之邪次第為迆,物之重次第為貤。 【廣雅】益也。 【玉篇】貱也。 【前漢·武帝紀】無所流貤。 【注】今俗猶謂一重為一貤也。 ◆又延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貤丘陵。 【注】貤,猶延也。 ◆又【廣韻】羊至切,音肄。 ◆又神至切,音示。 義□同。 ◆又【集韻】【韻會】□余支切,音匜。 移也。 █貥 【酉集中】【貝字部】 貥 【篇海】戶郞切,音杭。 大貝也。 █貦 【酉集中】【貝字部】 貦 【廣韻】【集韻】□五換切,音玩。 【說文】玩,或從貝作貦。 【玉篇】好也。 █貧 【酉集中】【貝字部】 貧 〔古文〕□【唐韻】符巾切【集韻】【韻會】皮巾切【正韻】毗賔切,□音頻。 【說文】財分少也。 【爾雅·釋言】寠,貧也。 【注】謂貧陋。 【疏】貧者,無財也。 【書·洪範】六極,四曰貧。 【傳】困於財。 【詩·邶風】終寠且貧。 【晉語】韓宣子憂貧,叔向賀之。 ◆又【韻補】葉頻眠切,音駢。 【歐陽修·送魏主簿詩】士欲見所守,視其居賤貧。 何用慰離居,贈子以短篇。 █貨 【酉集中】【貝字部】 貨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臥切,火去聲。 【說文】財也。 【廣韻】貨者,化也。 變化反易之物,故字有化也。 【易·繫辭】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 【書·洪範】八政,二曰貨。 【傳】貨,寶用物。 【周禮·天官·大宰】商賈阜通貨賄。 【注】金玉曰貨。 【前漢·食貨志】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 ◆又賂也。 【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 【注】貨,猶賂也。 ◆又【玉篇】貨,賣也。 【六書故】作□。 第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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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第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