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 【酉集上】【言字部】 詔 【廣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音照。 【說文】吿也。 【爾雅·釋詁】導也。 【注】敎導之也。 【又】勴也。 【注】謂贊勉。 【疏】敎導,即贊勉也。 【韻會】詔者,上下通用之義。 【左傳·成二年】欒伯曰:燮之詔也。 書何力之有焉。 【注】吿也。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 【注】告也,助也。 【莊子·盜跖篇】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如淳注】敎也。 ◆又【廣韻】上命也。 秦漢以下,天子獨稱之。 【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六年,秦幷天下,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議命為制,令為詔。 【前漢·周勃傳】軍中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詔。 ◆又【廣韻】□也。 【正韻】播吿之書也。 【文心雕龍】漢命有三品,三曰詔書。 詔,吿也。 【釋名】詔書。 詔,昭也。 人暗不見事宜,則有所犯,以此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 【文中子·問易篇】程元曰:續書之有志,有詔,何謂也。 文中子曰:志以成道,言以宣志,詔其見王者之志乎。 ◆又待詔,官名。 【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 【應劭注】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 【唐書·百官志】明皇初置翰林待詔。 ◆又蠻王曰詔。 【唐書·南蠻傳】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 渠帥有六,自號六詔,曰蒙巂詔、越析詔、浪穹詔、邆睒詔、施浪詔、蒙舍詔。 ◆又【正韻】市召切,音紹。 【禮·禮器】禮有□詔。 【注】告道賔主者也。 詔或為紹。 ◆又【集韻】之遙切,照平聲。 言誘也。 ◆又【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 【禮·禮器】詔侑武方。 【注】詔侑或為韶囿,武當為無,方猶常也。 ◆又葉朱戍切,音注。 【班固·東都賦】申舊章下明詔,命有司頒憲度。 █譯 【酉集上】【言字部】 譯 【唐韻】羊昔切【集韻】【韻會】【正韻】夷益切,□音繹。 【說文】傳譯四夷之言者。 【揚子·方言】傳也。 ◆又見也。 【注】傳宣語即相見。 【禮·王制】北方曰譯。 【疏】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 譯,□也。 謂□說外內之言。 劉氏曰:譯,釋也。 猶言謄也。 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 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 【周禮·秋官·象胥·賈疏】北方曰譯者,譯即易,謂換易言語,使相解也。 ◆又【正字通】凡詁釋經義亦曰譯。 ◆又官名。 【前漢·百官公卿表】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 ◆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 ◆又葉弋灼切,音藥。 【張華·七命】語不傳於輶軒,地不被乎正朔,莫不駿奔稽顙,委質重譯。 【說文】本作□。 █詒 【酉集上】【言字部】 詒 【唐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音怡。 【說文】相欺詒也。 一曰遺也。 【詩·邶風】自詒伊阻。 【傳】遺也。 【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 【注】遺也。 【廣韻】贈言也。 ◆又【正韻】誒詒,疑疾。 【莊子·達生篇】誒詒為病數日。 【注】懈倦貌。 一曰失魂魄貌。 ◆又通作貽。 【書·五子之歌】貽厥子孫。 【傳】貽,遺也。 【詩·大雅】詒厥孫謀。 【箋】詒,猶傳也。 【正義】詒訓遺,即流傳之義。 ◆又通作飴。 【詩·周頌】貽我來牟。 【釋文】貽,又作詒。 【前漢·劉向傳】引《詩》作飴。 【師古注】飴,遺也。 與貽同。 ◆又通作嗣。 【詩·鄭風】子寧不嗣音。 【傳】習也。 【箋】續也。 韓詩作詒。 詒,寄也。 曾不寄問也。 ◆又【集韻】【韻會】□羊吏切,怡去聲。 【類篇】亦遺也。 【韻會】貺也。 【左傳·文十六年】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詒也。 【疏】饋、詒皆與人物之名,與貽通,有平、去二音。 ◆又【集韻】堂來切,音臺。 懈倦貌。 引莊子誒詒。 李軌讀。 ◆又【集韻】他代切,音態。 義同。 ◆又欺也。 ◆又【廣韻】徒亥切【集韻】【韻會】【正韻】蕩亥切,□臺上聲。 【類篇】江南呼欺曰詒。 【增韻】欺詒,誑詐也。 【列子·黃帝篇】狎侮欺詒。 【徐幹·考偽篇】骨肉相詒,朋友相詐。 ◆又【集韻】通作紿。 【穀梁傳·僖元年】惡公子之紿。 【注】欺紿也。 【史記·項羽紀】項王迷失道,田父紿之曰:左,乃陷大澤中。 【師古注】紿,誑也。 【類篇】或作□。 █誆 【酉集上】【言字部】 誆 【廣韻】渠放切【集韻】具放切,□狂去聲。 【類篇】誑也。 【廣韻】謬言也。 ◆又【集韻】求往切,狂上聲。 義同。 ◆又【字彙】今律為誆騙字。 讀平聲。 █誄 【酉集上】【言字部】 誄 【唐韻】力軌切【集韻】【韻會】魯水切,□音壘。 【說文】諡也。 【釋名】累也。 累列其事而稱之也。 【廣韻】壘也。 壘述前人之功德也。 【周禮·春官·大祝】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疎、遠近,六曰誄。 【注】謂積累生時德行以錫之命,主為其辭也。 【左傳·哀十六年】孔丘卒,公誄之。 子贛曰:生不能用,死而誄之,非禮也。 【禮·檀弓】魯莊公及宋人戰于乗丘,馬驚,敗績,縣賁父卜國死之。 公曰:非其罪也。 遂誄之。 士之有誄,自此始也。 ◆又【曾子問】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 惟天子稱天以誄之,諸侯相誄,非禮也。 【注】累舉其平生實行為誄,而定其諡,以稱之也。 ◆又禱祀用誄。 【論語】誄曰:禱爾于上下神祇。 【疏】累功德以求福。 【注】誄者,哀死而述其行之辭也。 【說文】引作讄。 【說文】本作□。 【舉要】載《嚴發□》作□,非。 □字原從彡從乚出頭作。 第6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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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第6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