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字彙】闊也。 【詩·國風】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兮。 【箋】土氣緩,則葛生闊節。 ◆又【廣韻】育也。 【後漢·裴楷傳】昔文王一妻,誕致十子。 【晉書·袁宏傳】誕靈物以瑞德。 ◆又【玉篇】天子生曰降誕。 【後漢·虞美人傳】誕生聖皇。 【舊唐書·德宗紀】上誕日不納中外之貢。 ◆又【廣雅】信也。 ◆又誕馬。 【唐書·儀衛志】一品鹵簿有誕馬六。 【宋史·儀衛志】誕馬,散馬也。 ◆又國名。 【魏志·東夷傳】有古誕者國。 ◆又獸名。 詳訛字注。 ◆又【正韻】杜晏切,袒去聲。 亦放也。 與訑同。 【集韻】亦作唌。 █誖 【酉集上】【言字部】 誖 〔古文〕□【唐韻】【正韻】蒲沒切【集韻】薄沒切,□音勃。 【說文】亂也。 【唐韻】言亂。 【史記·三王世家】儒者稱其術,或誖其心。 【前漢·禮樂志】四達而不誖。 【唐書·廬江郡王傳】李瑗誖亂諸君,皆為詿誤。 ◆又惑也。 【前漢·司馬遷傳】愍學者不達其意而師誖。 【師古注】各習師法,惑于所見。 ◆又乖也。 【前漢·王商傳】誣罔誖大臣節。 【師古注】誖,乖也。 ◆又【廣雅】癡也。 【玉篇】逆也。 ◆又【集韻】分物切,音弗。 ◆又【廣韻】【集韻】蒲昧切【韻會】蒲妹切【正韻】步昧切,□音佩。 ◆又【廣韻】【集韻】□補妹切,音背。 義□同。 ◆又【集韻】方未切,音沸。 惛也。 【說文】或作悖。 【集韻】或作哱咈愂□。 【韻會】通作茀。 【韻會小補】又作怫。 █誗 【酉集上】【言字部】 誗 【廣韻】直廉切【集韻】持廉切,□音□。 言美利也。 ◆又人名。 副將褚誗、卜人秦誗,□見【唐書】。 ◆又【玉篇】【集韻】□直嚴切,□平聲。 義同。 █誘 【酉集上】【言字部】 誘 〔古文〕羐【唐韻】與久切【集韻】【韻會】以九切【正韻】雲九切,□音酉。 【爾雅·釋詁】進也。 ◆又【詩·□·風衡門序】衡門,誘僖公也。 【箋】進也。 ◆又【玉篇】相勸也。 【廣韻】道也。 【書·大誥】肆予大化,誘我友邦君。 【傳】化其固滯,誘其順從。 【詩·召南】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傳】道也。 ◆又【廣韻】敎也。 【儀禮·鄉射禮】誘射。 【注】敎也。 ◆又【說文】相訹呼也。 【玉篇】誘,引也。 【左傳·僖十年】卻芮曰:幣重而言甘,誘我也。 【史記·越王句踐世家】吳太宰嚭貪,可誘以利。 ◆又通作牖。 【詩·大雅】天之牖民。 【正義】牖與誘通。 【禮·樂記】詩云:誘民孔易。 【注】詩本作牖。 ◆又葉演女切,音雨。 【韓愈·元和聖德詩】有恇其凶,有餌其誘。 其出穰穰,隊以萬數。 數上聲。 【說文】本作□。 或作□。 【集韻】或作□。 □字原從□從処作。 █誙 【酉集上】【言字部】 誙 【廣韻】口莖切【集韻】【韻會】丘耕切,□音鏗。 【玉篇】觕也。 【增韻】言確也。 ◆又【類篇】誙誙,趨死貌。 【莊子·至樂篇】吾觀俗之所樂,舉羣趨者,誙誙然如將不得已,而皆曰樂者,吾未之樂也。 ◆又【集韻】何耕切,音莖。 ◆又下頂切,音婞。 ◆又【正韻】丘庚切,音坑。 義□同。 █誚 【酉集上】【言字部】 誚 【說文】古文譙字。 【書·金滕】王亦未敢誚公。 【傳】讓也。 【前漢·黥布傳】項王數使使者誚讓召布。 【注】誚責也。 █誛 【酉集上】【言字部】 誛 【集韻】千尋切,音侵。 【類篇】私語也。 ◆又【正字通】以言相侵犯也。 █誜 【酉集上】【言字部】 誜 【玉篇】【廣韻】所化切【集韻】數化切,□傻去聲。 俊言也。 一曰妄言。 ◆又人名。 師誜,見【宋史·宗室表】。 █語 【酉集上】【言字部】 語 【唐韻】魚舉切【集韻】偶舉切【韻會】魚許切【正韻】偶許切,□魚上聲。 【說文】論也。 【徐曰】論難曰語。 語者,午也。 言交午也。 吾言為語,吾,語辭也。 言者直言,語者相應答。 【釋名】敘也。 敘己所欲說也。 【易·頤卦】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詩·大雅】于時言言,于時語語。 【疏】直言曰言,謂一人自言。 答難曰語,謂二人相對。 【禮·親記】三年之喪,言而不語。 【注】言,自言己事也。 語,為人論說也。 【家語】孔子之郯,遭程子于塗,傾蓋而語終日。 ◆又國名。 【別國洞冥記】勒畢國人長三寸,有翼,善言語戲笑,因名善語國。 ◆又【廣韻】牛倨切【集韻】牛據切【韻會】【正韻】魚據切,□魚去聲。 【廣韻】告也。 【增韻】以言告人也。 【左傳·隱元年】公語之故。 【論語】居,吾語女。 ◆又敎戒也。 【魯語】主亦有以語肥也。 ◆又地名。 【前漢·閩粵王傳】錢唐榬終古斬徇北將軍為語兒侯。 【孟康注】語兒,越中地也。 今吳南亭是。 【師古曰】語,或作篽、籞。 █誟 【酉集上】【言字部】 誟 【類篇】與詨、謞□同。 █誠 【酉集上】【言字部】 誠 【唐韻】氏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成。 【說文】信也。 【廣雅】敬也。 【增韻】純也,無偽也,真實也。 【易·乾卦】閒邪存其誠。 【疏】言防閒邪惡,當自存其誠實也。 【書·太甲】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 【傳】言鬼神不係一人,能誠信者則享其祀。 【真德秀曰】唐虞時未有誠字,《舜典》允塞即誠之義。 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 【禮·樂記】著誠去偽,禮之經也。 【中庸】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注】誠者,真實無妄之謂。 ◆又【玉篇】審也。 【禮·經解】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 【注】誠,猶審也。 或作成。 ◆又郡名。 【唐書·地理志】悉州歸誠郡。 第5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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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第5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