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人名。 宋有承直郞李銞。 █銋 【戌集上】【金字部】 銋 【廣韻】【集韻】□如林切,音壬。 【字林】濡也。 【博雅】韏也。 ◆又【集韻】尼凜切,音拰。 鍖銋,聲不進貌。 【王褒·洞簫賦】行鍖銋而龢囉。 【注】銋,奴錦反。 鍖銋,聲不進貌。 【集韻】或作鈓。 █銍 【戌集上】【金字部】 銍 【唐韻】【韻會】□陟慄切,音窒。 【說文】穫禾短鐮也。 【釋名】銍,穫黍鐵也。 【詩·周頌】奄觀銍艾。 【傳】銍,穫也。 【疏】銍器可以穫禾,故雲穫也。 ◆又【小爾雅】禾穗謂之穎,截穎謂之銍。 【書·禹貢】二百里納銍。 【傳】銍刈,謂禾穗也。 【疏】禾穗用銍以刈,故以銍表禾穗也。 ◆又【廣韻】古縣名。 在譙。 【前漢·□勝傳】攻銍酇苦柘譙,皆下之。 【注】五縣名。 銍音竹乙反。 【地理志】沛郡銍縣。 ◆又通作□。 【史記·秦本紀】百里奚曰:臣嘗游困於齊,而乞食□人。 【徐廣曰】□,一作銍。 ◆又【廣韻】之日切【集韻】職日切,□音質。 義同。 【集韻】或作□。 考證:〔又通作□。 【史記·秦本紀】百里奚曰,臣嘗游困於齊,而乞食□人。 【徐廣曰】銍,一作□。 〕 謹照原文銍一作□改□一作銍。 █銎 【戌集上】【金字部】 銎 【唐韻】曲恭切【韻會】丘恭切,□音□。 【說文】斤斧穿也。 【廣韻】斤斧受柄處也。 【太公·六韜】大柯斧銎長八寸。 ◆又【詩·豳風·取彼斧斨傳】斧隋銎,斨方銎。 ◆又【揚子·方言】骹謂之銎。 【注】矛刃下口。 ◆又【玉篇】銎銎,擊貌。 ◆又【廣韻】【集韻】□許容切,音匈。 義同。 ◆又【廣韻】懼也。 █銏 【戌集上】【金字部】 銏 【玉篇】所諫切,音訕。 鐵器也。 ◆又【五音集韻】楚革切,音策。 義同。 █銐 【戌集上】【金字部】 銐 【廣韻】【集韻】□尺制切,音掣。 除草器也。 本作□。 ◆又【廣韻】徒例切,音滯。 義同。 ◆又【集韻】才詣切,音嚌。 利也。 ◆又【集韻】力制切,音例。 義同。 █銑 【戌集上】【金字部】 銑 【唐韻】【集韻】【韻會】□穌典切,音跣。 【說文】金之澤者。 【爾雅·釋器】絶澤謂之銑。 【疏】金之最有光澤者名銑。 ◆又【說文】一曰小鑿也。 ◆又【晉語】銑者,寒甚矣。 【注】銑,灑也。 灑灑,寒貌,言不和潤也。 ◆又【說文】一曰鐘兩角謂之銑。 【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為鐘,兩欒謂之銑。 【注】銑,鐘口兩角也。 【疏】古樂器,應律之鐘,如今之鈴不圜,故有兩角。 ◆又【爾雅·釋器】弓以金者謂之銑。 【注】以金飾弓之兩頭也。 【疏】飾弓以金者名銑。 █銒 【戌集上】【金字部】 銒 【廣韻】戶經切【韻會】乎經切,□音形。 【說文】似鐘而頸長。 從金幵聲。 一曰酒器。 ◆又【集韻】經天切,音堅。 人名。 【荀子·非十二子篇】是墨翟宋銒也。 ◆又【集韻】與鉶通。 詳鉶字注。 【集韻】或作□□□。 █銓 【戌集上】【金字部】 銓 【唐韻】此緣切【集韻】【韻會】逡緣切,□音詮。 【說文】衡也。 【廣韻】量也,次也,度也。 【爾雅·釋言】銓也。 【疏】謂銓量輕重也。 【前漢·王莽傳】考量以銓。 【注】銓,權衡也。 ◆又【玉篇】平木器。 ◆又三銓。 【唐六典】吏部有三銓法,尚書典其一,為尚書銓。 侍郞分其二,為中銓東銓。 以四事擇其才,曰身言書判。 以三類觀其異,曰德才勞。 凡流外兵部禮部舉人,郞官得自主之,曰小選。 【注】尚書掌七品以上選,侍郞掌八品以下選。 ◆又姓。 漢捕羌校尉銓徵。 【集韻】或作輇。 【莊子·外物篇】輇才諷說之徒。 【注】輇量人物也。 亦作硂。 █銕 【戌集上】【金字部】 銕 【集韻】鐵古作銕。 注詳十三畫。 ◆又【廣韻】杜奚切【集韻】田黎切,□音題。 【字林】鐵名。 ◆又【集韻】延知切,音夷。 嵎銕,東表之地。 通作夷。 【書·堯典宅嵎夷釋文】尚書考靈曜及史記作禺銕。 █銖 【戌集上】【金字部】 銖 【唐韻】市朱切【集韻】【韻會】慵朱切,□音殊。 【說文】權十分黍之重也。 一曰十黍為絫,十絫為銖。 ◆又八銖為鍿,二十四銖為兩。 ◆又孟康曰:黃鐘一龠容千二百黍,為十二銖。 【禮·儒行】雖分國如鍿銖。 ◆又【博雅】鈍也。 【淮南子·本經訓】其兵戈銖而無刃。 【注】楚人謂刀頓為銖。 ◆又姓。 【正字通】明弘治舉人銖炫,德興人。 ◆又人名。 【前漢·宣帝紀】右賢王銖婁渠堂入侍。 【注】銖音殊。 █銗 【戌集上】【金字部】 銗 【集韻】胡溝切,音侯。 頸鉗也。 【博雅】錏鍜謂之鏂銗。 ◆又【前漢·義縱傳】投銗購告言姦。 【注】銗,所以受投書也。 █銘 【戌集上】【金字部】 銘 【唐韻】莫經切【集韻】【韻會】忙經切,□音冥。 【說文】記誦也。 【集韻】志也。 【釋名】銘,名也,記名其功也。 【又】述其功美,使可稱名也。 【禮·祭統】夫鼎有銘。 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 【注】銘,謂書之刻之,以識事者也。 【禮·大學】湯之盤銘曰。 【注】銘,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 ◆又【禮·檀弓】銘,明旌也。 【周禮·春官·小祝】設熬置銘。 【注】銘,今書或作名。 鄭云:銘,書死者名于旌。 第47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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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第4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