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與腶通。 【左傳·哀十一年·腶脯釋文】腶,丁亂反。 亦作鍛。 【穀梁傳·莊二十四年】婦人之贄,棗慄鍛脩。 【注】鍛,丁亂反。 脯也。 鍛而加薑桂曰脩。 ◆又【詩·大雅】取厲取鍛。 【傳】鍛,石也。 【箋】鍛厲斧斤之石。 【釋文】鍛本又作碫,丁亂反。 《說文》雲碫,厲石。 ◆又矢名。 【前漢·衡山王傳】作輣車鍛矢。 考證:〔【後漢·韋彪傳】鍛鍊之吏,持心近薄。 【注】言文深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陶鑄鍛鍊,使之成熟也。 〕 謹照原文文深改深文。 █鎪 【戌集上】【金字部】 鎪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先侯切,音涑。 【廣韻】刻鏤也。 【集韻】彫也。 【左思·魏都賦】木無彫鎪。 ◆又【增韻】鐵蝕也。 【集韻】本作鏉。 ◆又【韻會】疎鳩切,音搜。 鏤也。 一曰馬耳,金飾也。 本作□。 █鍰 【戌集上】【金字部】 鍰 【唐韻】戶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還。 【說文】鋝也。 【玉篇】六兩也。 【小爾雅】二十四銖曰兩,有半曰捷,倍捷曰舉,倍舉曰鋝,謂之鍰。 宋咸曰:舉三兩,鍰六兩。 【書·呂□】其罰百鍰。 【傳】六兩曰鍰。 鍰,黃鐵也。 【釋文】鍰,戶關反。 六兩也。 鄭及爾雅同。 《說文》雲六鋝也。 鋝十一銖二十五分銖之十三也。 馬同:又云,賈逵說,俗儒以鋝重六兩。 《周官》刃重九鋝。 俗儒近是。 【疏】《考工記》雲戈矛重三鋝。 馬融云:鋝,量名。 當與呂□鍰同。 俗儒云:鋝六兩為一川。 不知所出耳。 鄭康成云:鍰,稱輕重之名。 今代東萊稱,或以大半兩為鈞,十鈞為鍰。 鍰重六兩大半兩,鍰、鋝似同也。 或有存行之者,十鈞為鍰,二鍰四鈞而當一斤。 然則鍰重六兩三分兩之二,《周禮》謂鍰為鋝,如鄭康成之言,一鍰之重六兩,多於孔王所說,惟挍十六銖爾黃鐵,今之銅也。 互詳鋝字注。 ◆又與環同。 【前漢·五行志】宮門銅鍰。 【注】鍰,讀與環同。 ◆又【集韻】胡慣切,音患。 ◆又【五音集韻】王眷切,音院。 義□同。 ◆又【韻補】葉胡涓切,音懸。 【蘇軾·月華寺詩】天公胡為不自憐,暮使百鎰朝千鍰。 考證:〔【書·呂□】其罰百鍰。 【釋文】鍰,戶關反。 六兩也。 鄭及爾雅同。 《說文》雲六鋝也。 鋝十一銖二十五分銖之十三也。 馬曰〕 謹照原文馬曰改馬同。 █鏤 【戌集上】【金字部】 鏤 【唐韻】盧□切【韻會】【正韻】郞豆切,□音漏。 【說文】剛鐵可以刻鏤。 【書·禹貢】厥貢璆鐵銀鏤砮磬。 【傳】鏤,剛鐵。 ◆又【說文】一曰釜也。 【博雅】鬴也。 【揚子·方言】鍑,江淮□楚之間或謂之鏤。 ◆又【正韻】彫刻也。 【爾雅·釋器】□也。 【注】刻鏤物為□。 【又】金謂之鏤。 【注】冶器之名。 【詩·秦風】虎韔鏤膺。 【箋】鏤膺,刻金飾也。 【左傳·哀元年】器不彤鏤。 【注】鏤,刻也。 ◆又【前漢·司馬相如傳】鏤靈山。 【師古往】鏤,謂疏通之以開道也。 ◆又姓。 出【姓苑】。 ◆又【唐韻】力朱切【集韻】【韻會】龍珠切,□音慺。 刃名。 【史記·吳太伯世家】賜子胥屬鏤之刃。 【注】屬鏤,刃名。 ◆又【韻補】葉凌如切,音廬。 【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綠房紫菂,窋□垂珠。 雲楶藻梲,龍角雕鏤。 □字原從宀從吒作。 考證:〔【左傳·哀元年】器不彫鏤。 〕 謹照原文彫鏤改彤鏤。 █鏌 【戌集上】【金字部】 鏌 【唐韻】慕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末各切,□音莫。 【說文】鏌釾也。 【玉篇】鏌釾,刃名。 【莊子·大宗師】我必且為鏌鋣。 【注】鏌,音莫。 鏌鋣,刃名。 【揚雄·羽獵賦】杖鏌邪而羅者以萬計。 █鎮 【戌集上】【金字部】 鎮 【字彙】俗鎮字。 █鎘 【戌集上】【金字部】 鎘 【廣韻】郞擊切【集韻】狼狄切,□音正。 與鬲同。 鼎屬。 【類篇】或作□□。 █鑷 【戌集上】【金字部】 鑷 【廣韻】【正韻】尼輒切【集韻】昵輒切,□音聶。 鑷子。 【釋名】鑷,攝也。 攝取物也。 【雲仙親記】王僧虔晚年惡白髮,一日對客,左右進銅鑷。 僧虔曰:卻老先生至矣,庶几乎。 ◆又首飾。 【後漢·輿服志】簪以瑇瑁為擿,長一尺,端為華勝,上為鳳凰爵,以翡翠為毛羽,下有白珠垂,黃金鑷。 【崔瑗·釵銘】三珠璜釵,鑷髮鑽瑩。 【集韻】或作鑈。 【類篇】亦作銸。 █鎸 【戌集上】【金字部】 鐫 【唐韻】【正韻】子全切【集韻】【韻會】遵全切,□音鋑。 【說文】穿木鐫也。 【釋名】鐫,鐏也。 有所鐏入也。 ◆又【廣韻】鑽也,斲也。 【揚子·方言】□也。 晉趙謂之鐫。 【前漢·溝洫志】可鐫廣之。 【注】鐫,謂琢鑿之。 【淮南子·本經訓】鐫山石。 【注】鐫,猶鑿也。 【抱朴子·臣節卷】昆吾彞器,能者鐫勳。 【庾信·枯樹賦】雕鐫始就,剞劂仍加。 ◆又【正韻】謫也。 【正字通】中外官,降級曰鐫級。 ◆又【說文】一曰瑑石也。 【正字通】瑑圭璧上起□瑑也。 今刻石文曰瑑石。 ◆又【集韻】將廉切,音尖。 錐也。 亦作鋑□。 ◆又【集韻】子兗切,音臇。 【博雅】鑿也。 █鎦 【戌集上】【金字部】 鎦 【唐韻】【集韻】【正韻】□力求切,音留。 【說文】殺也。 【徐鍇曰】說文無劉字,偏旁有之,此字又史傳所不見,疑此即劉字也。 從金從丣,刀字屈曲,傳寫誤作田爾。 ◎按玉篇作古文劉字。 ◆又【集韻】力救切,音溜。 梁州謂釜曰鎦。 【揚子·方言】甑,自關而東或謂之酢鎦。 第4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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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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