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 【寅集上】【宀字部】 宥 【唐韻】于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音又。 【說文】寬也。 【徐鉉曰】寬之而已,未全放也。 【易·解卦】君子以赦過宥罪。 ◆又【周禮·秋官】司刺掌三刺三宥之法,一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 ◆又【書·大禹謨】宥過無大。 【注】謂不識而誤犯,雖大必赦宥也。 【君□】狃于姦宄,敗常亂俗,三細不宥。 【注】犯此三者,雖小罪不可宥也。 ◆又宏深也。 【詩·周頌】夙夜基命宥密。 【注】言其夙夜積德,以承藉天命者,宏深而靜密也。 ◆又助也。 【左傳·僖二十五年】晉侯朝於王,王饗醴,命之宥。 【注】又加之以幣帛,以助勸也。 ◆又以樂勸食也,與侑同。 【周禮·春官·大司樂】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 ◆又姓。 ◆又通作又。 【禮·王制】王三又,然後製□。 █寐 【寅集上】【宀字部】 寐 【唐韻】【集韻】【韻會】□密二切,音媢。 【說文】臥也。 【徐曰】寐之言迷也,不明之意。 【廣韻】寢也,息也。 【增韻】眛也,目閉神藏。 【詩·小雅】夙興夜寐。 【公羊傳·僖二年】寡人夜者寢而不寐。 ◆又魚名。 【山海經】諸鉤之山,多寐魚。 【注】即□魚。 ◆又葉美必切,音蜜。 【江淹·擬古詩】明月入綺窻,髣髴想蕙質。 消憂非蘐草,永懷寧夢寐。 【正字通】本作寐。 █實 【寅集上】【宀字部】 實 〔古文〕宲□【唐韻】【廣韻】神質切【集韻】【類篇】【韻會】食質切,□音失。 【說文】實,富也。 從宀從貫。 貫,貨貝也。 【廣韻】誠也,滿也。 【增韻】充也,虛之對也。 【易·本義】乾一而實,坤二而虛。 【孟子】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 【宋程頤曰】心有主則實,實則外患不能入。 ◆又華實。 【晉語】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 【史記·商鞅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 ◆又物成實也。 【爾雅·釋草】果臝之、括樓□昺疏。 實即子也。 【禮·月令】季春,乃為麥祈實。 【注】謂於含秀求其成也。 ◆又品物也。 【左傳·莊二十二年】庭實旅百。 【注】庭之所實□有百品,言物備也。 ◆又【襄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 ◆又軍實。 【左傳·襄二十四年】齊社,蒐軍實。 杜注祭社,因閱數軍器。 ◆又【儀禮·特牲饋食】實豆籩。 【注】謂取籩豆實之也。 【周禮·春官·小宗伯注】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篚。 ◆又具數也。 【史記·始皇本紀】使黔首自實田。 【注】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 ◆又【唐六典】凡裡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為鄉帳。 ◆又驗也。 【後漢·光武紀】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 ◆又事跡也。 【史記·莊周傳】率皆虛語,無事實。 【韓非傳】反舉浮淫之蠹,加之功實之上。 ◆又當也。 【書·呂□】閱實其罪。 【注】使與法相當也。 ◆又是也。 【詩·大雅】實墉實壑。 ◆又姓。 ◆又【正字通】脂利切,音至。 與至同。 【禮·親記】計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使某實。 【注】言為計而至此也。 【增韻】實,亦作寔。 【韻會】實寔分為二。 考證:〔【爾雅·釋草】果臝之屮,其實多括樓。 實即子也。 〕 謹照原文省屮其多三字。 括樓下增□昺疏。 〔【禮·月令】季春,為民祈麥實。 〕 謹照原文改乃為麥祈實。 〔【左傳·襄二十四年】齊侯祭社蒐軍實。 【注】謂兵甲器械也。 〕 謹按左傳無侯祭二字,注內亦無兵甲之文。 謹照原文改齊社,蒐軍實。 杜注祭社,因閱數軍器。 〔【儀禮·特牲饋食】實籩豆。 〕 謹照原文籩豆改豆籩。 █密 【寅集上】【宀字部】 密 【唐韻】美畢切【集韻】【韻會】莫筆切【正韻】覓筆切,□音蜜。 【爾雅·釋山】山如堂者密。 【郭璞注】山形如堂室者曰密。 屍子,松柏之鼠,不知堂密之有美樅。 一曰靜也。 ◆又【玉篇】止也,默也,深也。 【易·繫辭】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 【詩·周頌】夙夜基命宥密。 【注】謂所以承藉天命者,宏深而靜密也。 ◆又【增韻】稠也,疎之對也。 【易·小畜】密雲不雨。 【詩·大雅】止旅廼密。 【注】言其居止之衆,日以益密也。 ◆又【史記·功臣年表】罔亦少密焉。 ◆又祕也。 【易·繫辭】幾事不密,則害成。 ◆又【禮·樂記】陰而不密。 【注】密言閉也。 ◆又【禮·少儀】不窺密。 【注】曲隱處也,嫌伺人陰私也。 ◆又近也。 【書·畢命】密邇王室,式化厥訓。 ◆又國名。 密須氏,姞姓之國。 【詩·大雅】密人不恭。 ◆又州名。 古姑幕城,秦琅邪,隋為密州。 因水以名。 ◆又姓。 【正字通】漢尚書密忠,宋有密祐。 ◆又複姓。 【何氏姓苑】密茅氏,琅邪人。 ◆又有密革氏,密須氏。 ◆又葉明祕切,音媚。 【江淹·齊高帝誄】宋主陵遐,紫殿遏密。 話言之詔,貽在英粹。 【集韻】或省作□,俗作宻。 █寄 【寅集上】【宀字部】 寄 【唐韻】【集韻】【韻會】居義切【正韻】吉器切,□音記。 【說文】托也。 【增韻】寓也。 【周語】國無寄寓。 【注】不為廬舍以寄覊旅之客也。 ◆又【齊語】管子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 ◆又【廣韻】附也。 【增韻】傳也。 【禮·王制】東方曰寄。 【注】東方通言之官,謂傳寄東方之言也。 ◆又郊遂寄棘,屛退不率敎者於遠方曰寄。 ◆又【史記·酷吏傳】請寄無所聽。 【注】請寄,猶囑托也。 ◆又寄生,草名。 ◆又寄居,小蟹名。 第3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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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第3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