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集韻】乃甘切,音□。 ◆又【類篇】謨甘切,音姏。 ◆又【正韻】那含切,音南。 義□同。 【類篇】或作□。 【正字通】今俗作聃。 █耽 【未集中】【耳字部】 耽 〔古文〕□【廣韻】丁含切【集韻】【韻會】【正韻】都含切,□音酖。 【說文】耳大垂也。 【淮南子·地形訓】夸父耽耳,在其北方。 【注】耽耳,耳垂在肩上。 ◆又【玉篇】樂也。 【書·無逸】惟耽樂之從。 【傳】過樂謂之耽。 【詩·衛風】于嗟女兮,無與士耽。 【傳】耽,樂也。 ◆又【廣韻】虎視。 【易·頤卦】虎視耽耽。 【注】虎視耽耽,威而不猛,不惡而嚴。 【前漢·敘傳】六世耽耽,其欲浟浟。 【注】師古曰:耽耽,威視之貌。 ◆又【五音集韻】徒含切,音覃。 視近而志遠。 ◆又【張衡·西京賦】大廈耽耽。 【注】耽,音丹。 耽耽,深邃之貌。 ◆又都感切,音黕。 亦虎視。 ◆又徒感切,音禫。 徐視也。 █耾 【未集中】【耳字部】 耾 【唐韻】戶萌切【韻會】乎盲切,□音宏。 【博雅】聾也。 【玉篇】耳語也。 【韻會】一曰耳中聲。 ◆又【韻會】大聲。 【宋玉·風賦】耾耾雷聲。 【揚子·法言】非雷非霆,隱隱耾耾。 【左思·吳都賦】與夫唱和之隆響,動鐘鼓之鏗耾有殷。 ◆又【集韻】呼宏切,音訇。 ◆又【五音集韻】烏宏切,音泓。 義□同。 【集韻】或作□。 █耿 【未集中】【耳字部】 耿 〔古文〕熲【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幸切,音□。 【說文】耳著頰也。 ◆又【廣韻】耿介也。 【馮衍·顯志賦】獨耿介而慕古兮。 【徐敬業詩】少年負壯氣,耿介立衝冠。 ◆又【韻會】不安也。 【詩·衛風】耿耿不寐。 【傳】耿耿,猶儆儆也。 錢氏曰:耿耿,小明,心有所存,不能忘之貌。 ◆又光也。 【書·立政】以覲文王之耿光。 ◆又與炯通。 【晉語】其光耿於民矣。 【注】耿,猶炤也。 ◆又地名。 【左傳·閔元年】滅耿,滅霍,滅魏。 【注】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鄉。 【括地誌】霍晉州霍邑縣,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故耿國。 ◆又【山海經】耿山無草木,多水碧。 ◆又姓。 漢耿弇,耿況。 ◆又【集韻】俱永切,音憬。 光也。 本作炅。 ◆又【集韻】涓熒切【韻會】古熒切,□音扃。 明白也。 ◆又與□通。 幽州方言也。 【蜀志·□雍傳注】或曰雍本姓耿,幽州人語謂耿為□,遂隨音變之。 ◎按說文耿,耳著頰也,從耳,烓省聲。 杜林說,耿,光也,從光聖省。 凡字皆左形右聲,杜說非也。 徐鍇曰:凡字多右形左聲,此說或後人所加,或傳寫之誤,語載徐本說文。 蓋許以杜說為非,徐以許左形右聲為誤。 字彙正字通□錄其說,而不折衷其是非,不知耿光也。 以杜說為優,至謂凡字皆左形右聲,與凡字多右形左聲,則許徐之說皆非也。 周禮、六書賈公彥疏辨之詳矣。 賈之言曰:書有六體,形聲實多。 若江河之類,是左形右聲。 鳩鴿之類,是右形左聲。 草藻之類,是上形下聲。 婆娑之類,是下形上聲。 圃國之類,是外形內聲。 闅□辮戚□贏之類,是內形外聲。 形聲之等有六也,附記於此。 █聶 【未集中】【耳字部】 聶 【廣韻】【韻會】【正韻】□尼輒切,音躡。 【說文】附耳私小語也。 【徐曰】一耳就二耳也。 【史記·魏其武安侯傳】乃效兒女子呫聶耳語。 ◆又攝也。 【管子·侈靡篇】十二歲而聶廣。 【注】代將亂而攝其廣。 ◆又【莊子·大宗師】瞻明聞之聶許。 【注】聶許,許與也。 攝而保之,無所施與也。 ◆又地名。 【春秋·僖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次於聶北救邢。 【注】聶北,邢地。 【山海經】濛水出漢陽,西入江聶陽西。 【注】聶陽,水經注引此作灄陽。 【後漢·郡國志】東郡有聶戚。 ◆又國名。 【山海經】聶耳之國,在無腸國東,為人兩手聶其耳。 【注】言耳長,行則以手攝持之也。 ◆又姓。 【史記·刺客傳】聶政者,軹深井裡人也。 【姓譜】楚大夫食采於聶,因以為氏。 ◆又人名。 【史記·刺客傳】荊軻嘗游過楡次,與蓋聶論刃。 【注】索隱曰:蓋,姓,聶,名。 ◆又【集韻】日涉切,音讘。 亦私語也。 ◆又【正字通】直涉切。 與□同。 薄切肉也。 【禮·少儀】牛與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膾。 【注】聶之言牒也。 先藿葉切之,復報切之,則成膾也。 ◆又【集韻】弋涉切,音葉。 與揲同。 揲揲,動貌。 ◆又質涉切,音霅。 合也。 【爾雅·釋木】守宮槐,葉書聶宵炕。 【注】槐葉書日聶合而夜炕布者,名為守宮槐。 聶音輒。 ◆又實欇切,音涉。 與欇同。 蔓木。 ◆又尺涉切,音謵。 木葉動貌。 █聃 【未集中】【耳字部】 聃 【正字通】俗耼字。 █聄 【未集中】【耳字部】 聄 【集韻】【韻會】□止忍切,音軫。 【玉篇】告也。 【五音集韻】聽也。 █聅 【未集中】【耳字部】 聅 【唐韻】恥列切【集韻】【韻會】敕列切,□音屮。 【說文】軍法以矢貫耳也。 從耳從矢。 司馬法曰:小罪聅,中罪刖,大罪剄。 ◆又【廣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壇。 ◆又【集韻】羊列切。 音拽。 義□同。 █聆 【未集中】【耳字部】 聆 【唐韻】【韻會】郞丁切【正韻】離呈切,□音靈。 【說文】聽也。 【倉頡篇】耳聽曰聆。 【廣韻】以耳取聲。 【前漢·敘傳】妣聆呱而刻石兮。 ◆又【博雅】聆,從也。 ◆又【淮南子·齊俗訓】所居聆聆。 【注】聆聆,意曉解也。 ◆又借作齡。 【禮·文王世子】夢帝與我九齡。 【釋文】本或作聆。 第4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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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上》
第4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