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子集中】【人字部】 來 〔古文〕徠【廣韻】落哀切【集韻】【韻會】【正韻】郞才切,□賴平聲。 至也,還也,及也。 【禮·曲禮】禮尚往來。 往而不來,非禮也。 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又【公羊傳·隱五年】公觀魚於棠,登來之也。 【注】登讀為得,齊人謂求得為登來。 ◆又玄孫之子曰來孫。 ◆又麥名。 【詩·周頌】貽我來牟。 【前漢·劉向傳】作飴我釐麰。 亦作□。 ◆又呼也。 【周禮·春官】大祝來瞽令臯舞。 ◆又姓。 ◆又【集韻】洛代切,音賚。 撫其至日來。 【孟子】放勳曰:勞之來之。 ◆又葉鄰奚切,音離。 【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 【素問】恬澹虛無,真氣從之。 精神守內,病安從來。 ◆又葉郞狄切,音力。 【詩·小雅】東人之子,職勞不來。 葉下服。 【大雅】經始勿亟,庶民子來。 ◆又葉落蓋切,音賴。 【屈原·離騷】因氣變而遂會舉兮,忽神奔而鬼怪。 時髣髴以遙見兮,精皎皎以往來。 ◆又葉良置切,音利。 【荀子·賦篇】一往一來,結尾以為事。 考證:〔【荀子·賦論篇】一往一來,結尾以為事。 〕 謹照原書省論字。 █仜 【子集中】【人字部】 仜 【玉篇】胡東切【唐韻】戶工切【集韻】胡公切,□音紅。 【說文】大腹也。 █仉 【子集中】【人字部】 仉 【廣韻】諸兩切【集韻】止兩切,□音掌。 孟子母仉氏。 梁四公,一姓仉名□。 █仲 【子集中】【人字部】 仲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衆切,蟲去聲。 【釋名】父之弟曰仲父。 仲,中也,位在中也。 【禮·檀弓】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 ◆又樂器。 【爾雅·釋樂】大籥謂之產,其中謂之仲,小者謂之箹。 ◆又【水經注】魏明帝鑄銅人二列司馬門外,謂之翁仲。 ◆又姓。 高辛氏才子仲堪之後。 ◆又仲孫,複姓。 ◆又與中通。 仲春亦曰中春,仲子亦曰中子。 【前漢·外戚傳】同產兄弟四人,曰子、孟、中、叔。 █仯 【子集中】【人字部】 仯 【廣韻】初敎切,超去聲。 驚悚貌。 ◆又【集韻】弭沼切,音藐。 僬仯,小貌。 █份 【子集中】【人字部】 份 【玉篇】【集韻】□古文彬字。 【說文】份,文質備也。 【徐鉉曰】俗作斌,非。 余詳彡部八畫。 █伔 【子集中】【人字部】 伔 【淮南子·說林訓】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伔。 【注】伔,音沉。 推擊其要也。 伔字從兒rén不從幾。 █仍 【子集中】【人字部】 仍 【唐韻】如乗切【集韻】【韻會】如蒸切【正韻】如陵切,□音艿。 因也。 【論語】仍舊貫,如之何。 【周禮·春官·司幾筵】吉事變幾,凶事仍幾。 【注】變幾,變更其質,謂有飾也。 仍,因也,因其質,謂無飾也。 ◆又重也,頻也。 【前漢·王莽傳】吉瑞累仍。 ◆又【谷永傳】饑饉仍臻。 ◆又【淮南子·精神訓】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 【注】仍仍,不得志之貌。 ◆又云仍。 【爾雅·釋親】昆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雲孫。 ◆又國名。 【史記·夏本紀】少康娶於有仍氏。 ◆又姓。 ◆又葉人余切,音如。 【柳宗元·佩韋賦】冶訐諫於昬朝兮,名崩弛而陷誅。 苟縱直而不覊兮,乃變罹而禍仍。 ◎按《說文》仍,如乗切,原屬日母變宮之字。 今《字彙》仍芿艿陾等字皆作時征切,是為禪母之齒音,其誤甚矣。 不可不辨。 考證:〔【周禮·春官·司幾筵】【注】變幾,變更其質,謂之飾也。 仍,因也,因其質,謂無飾也。 〕 謹照原文之飾改有飾。 █仝 【子集中】【人字部】 仝 【廣韻】徒紅切【正字通】道書同字。 ◆又姓。 ◆又人名。 盧仝,唐人。 關仝,宋人。 從人從工,與□異。 □音全,從入。 █佪 【子集中】【人字部】 佪 【廣韻】戶恢切【集韻】胡隈切【正韻】胡瑰切,□音回。 俳佪,即徘徊。 【前漢·高後紀】俳佪往來。 ◆又【息夫躬絶命辭】鷹隼橫厲,鸞俳佪兮。 ◆又【玉篇】佪佪,惛也。 █傷 【子集中】【人字部】 傷 【唐韻】式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屍羊切,□音商。 痛也。 【爾雅·釋詁】傷思也。 【詩·周南】維以不永傷。 【小雅】我心憂傷。 ◆又創也,損也。 【書·說命】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 ◆又毀傷也。 【禮·緇衣】心以體全,亦以體傷。 ◆又戕害也。 【左傳·僖二十二年】君子不重傷。 ◆又姓。 【左傳】傷省,宋人。 ◆又【諡法】未家短折曰傷。 ◆又葉式亮切,同慯。 【張衡·四愁詩】路遠莫致倚愁悵,何為懷憂心煩傷。 考證:〔【爾雅·釋訓】憂思也。 〕 謹照原文釋訓改釋詁,憂思也改傷思也。 〔【書·說命】若跣勿視地。 〕 謹照原文勿視改弗視。 █倇 【子集中】【人字部】 倇 【廣韻】於阮切【集韻】委遠切,□音宛。 歡樂也。 ◆又勸也。 █圥 【補遺】【醜集】【土字部】 圥 【字彙補】力谷切,音陸。 【親字韻寶】地蕈曰菌圥。 █儀 【子集中】【人字部】 儀 【唐韻】【集韻】魚覊切【韻會】疑覊切,□音宜。 兩儀,天地也。 ◆又三儀,天地人也。 ◆又容也。 【詩·曹風】其儀不忒。 ◆又威儀。 【詩·邶風】威儀棣棣,不可選也。 ◆又【周禮·地官·保氏】敎國子以六儀,一祭祀,二賔客,三朝廷,四喪紀,五軍旅,六車馬之容。 ◆又【春官·典命】掌諸侯之五儀。 【注】公、侯、伯、子、男也。 ◆又【秋官·司儀】掌九儀之賔客□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 ◆又唐禮部之長曰大儀。 ◆又【釋名】宜也。 得事宜也。 ◆又由儀,笙詩。 【序】由儀,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 第34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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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上》
第3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