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魚梁,水堰也。 堰水為關空,承之以笱,以捕魚。 梁之曲者曰罶。 【詩·齊風】敝笱在梁。 【小雅】胡逝我梁。 ◆又【爾雅·釋地】隄謂之梁。 ◆又屋脊柱曰棟,負棟曰梁。 【爾雅·釋宮】楣謂之梁。 ◆又冠梁,冠上橫脊也。 【漢大官令】冠兩梁。 ◆又陸梁。 【揚雄·甘泉賦】帶幹將而秉玉戚兮,飛蒙茸而走陸梁。 【注】陸梁,亂走貌。 ◆又跳樑。 【莊子·逍遙遊】貍狌東西跳樑,中于機闢。 ◆又彊梁。 【金人銘】彊梁者不得其死。 【後漢·禮儀志】神名,能食鬼。 ◆又大梁,西方之宿。 【爾雅·釋天】大梁,昴也。 ◆又州名。 【書·禹貢】華陽黑水惟梁州。 ◆又國名。 周平王封少子康于夏陽,是謂梁伯。 ◆又大梁,地名。 【史記】魏惠王徙治大梁。 ◆又山名。 【詩·大雅】奕奕梁山。 ◆又呂梁,水名。 【莊子·達生篇】孔子觀于呂梁。 ◆又都梁,香草名,澤蘭也。 【荊州記】都梁山下生蘭草,因以為名。 ◆又姓。 【廣韻】出安定、天水、河南三望。 周梁鱣,漢梁鴻。 複姓,梁丘、梁由。 考證:〔【詩·小雅】敝笱在梁。 【又】胡逝我梁。 〕 謹照原文小雅改齊風。 ◆又字改小雅。 〔【爾雅·釋天】大梁,昴星。 〕 謹照原文昴星改昴也。 〔【晉語】魏惠王徙都大梁。 〕 謹按晉語無徒都大梁之文,今照史記魏世家將晉語改為史記。 都字改為治字。 █梂 【辰集中】【木字部】 梂 【唐韻】巨鳩切【集韻】【類篇】【韻會】渠尤切,□音求。 【說文】櫟實。 【爾雅·釋木】櫟,其實梂。 【注】有梂彙自裹。 【疏】梂,盛實之房也。 ◆又【唐本草】羊梂子。 【蘇頌·圖經】棠梂子皆山□也。 ◆又【說文】梂,一曰鑿首。 ◆又【博雅】柎也。 ◆又【集韻】拘玉切,音拲。 ◆又居六切,音匊。 ◆又渠竹切,音踘。 義□同。 █梃 【辰集中】【木字部】 梃 【唐韻】【集韻】【正韻】徒鼎切【韻會】待頂切,□音挺。 【說文】一枝也。 【徐曰】梃者,獨也。 梃然勁直之貌。 【魏書·李孝伯傳】武陵王駿獻酒二器,甘蔗百梃。 ◆又【孟子】可使制梃。 【趙岐注】梃,杖也。 【前漢·諸侯王表】奮其白梃。 ◆又【類篇】唐丁切,音庭。 縣名。 【前漢·地理志】屬膠東國。 █梄 【辰集中】【木字部】 梄 同槱。 █梅 【辰集中】【木字部】 梅 〔古文〕□槑【唐韻】莫杯切【集韻】【正韻】模杯切【韻會】謀杯切,□音枚。 或作槑、楳,亦作□。 【說文】枏也。 【爾雅·釋木】梅,枏。 【陸璣·條梅疏】似豫章大木也。 ◆又【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 【禮·內則】梅諸。 【名物疏】陸璣所釋有條有梅,自是枏木似豫章者。 豫章,大樹可以為棺舟者也。 和羹之梅,籩實之乾□,似杏實酢者也。 ◆又【爾雅·釋木】時,英梅。 【注】雀梅。 ◆又【爾雅·釋木】朹檕梅。 【注】狀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 ◆又【埤雅】江、湘、兩浙四五月間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蒸鬱成雨,謂之梅雨。 【四時纂要】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芒種後逢壬出梅。 ◆又楊梅,果名。 【越郡志】會稽楊梅為天下之奇。 ◆又梅梅,猶昧昧,居喪之容也。 【禮·玉藻】視容瞿瞿梅梅。 ◆又州名,屬廣東。 【南宋·地理志】改敬州為梅州。 ◆又姓。 【廣韻】出汝南。 漢梅福、梅鋗。 ◆又【集韻】毋罪切,音浼。 亦姓也。 槑字原從二杲作。 ◆又□。 考證:〔【書·說命】若作和羹,汝惟鹽梅。 〕 謹照原文汝惟改爾惟。 〔【爾雅·釋木】朹槧梅。 〕 謹照原文槧改檕。 █梆 【辰集中】【木字部】 梆 【唐韻】博江切【集韻】【類篇】□江切,□音邦。 木名也。 ◆又【正字通】斲木,背穿孔,官衙設之,為號召之節。 或以竹作筒,兩頭留節,旁穿小孔,擊之有聲,似古之用□。 【六書故】字從邦,謂聲邦邦然。 █梇 【辰集中】【木字部】 梇 【集韻】【類篇】□盧貢切,音弄。 【說文】木也。 ◆又地名。 【前漢·地理志】梇棟縣,屬益郡。 亦作弄。 █梉 【辰集中】【木字部】 梉 【集韻】【類篇】□側羊切,音莊。 木名,似豫章,其小似桃。 █楆 【辰集中】【木字部】 楆 【集韻】伊消切,音腰。 本作要。 【爾雅·釋木】邊,要棗。 【注】子細腰,今謂之鹿盧棗。 █梎 【辰集中】【木字部】 梎 【廣韻】【集韻】□於交切,音□。 【廣韻】梎柌,鐮柄。 【類篇】作梍,木柯也。 ◆又【集韻】余救切,音宥。 木名。 █梏 【辰集中】【木字部】 梏 【唐韻】古沃切【集韻】【類篇】姑沃切,□音鵠。 【說文】手械也。 【廣韻】紂所作。 【易·蒙卦】用說桎梏。 【疏】在手曰梏。 【博雅·釋室】杻謂之梏,械謂之桎。 【周禮·秋官·掌囚】中罪桎梏,下罪梏。 ◆又貫頸也。 【左傳·襄六年】子蕩以弓梏華弱於朝。 ◆又【孟子】梏亡之矣。 【趙岐注】亂也。 ◆又【博雅】□也。 ○按《說文》□,角械也。 ◆又【廣韻】古岳切【韻會】吉岳切【正韻】訖岳切,□音覺。 【爾雅·釋詁】梏,直也。 【禮·緇衣】引《詩》:有梏德行。 【射義】棲皮曰鵠。 【注】鵠之言梏。 梏,直也,言人正直乃得中也。 考證:〔【爾雅·釋器】杻謂之桎,械謂之梏。 〕 謹按所引出博雅不出爾雅。 今照原文爾雅釋器改博雅釋室。 桎改梏。 梏改桎。 〔【左傳·襄六年】子蕩以弓梏華氏于朝。 〕 謹照原文華氏改華弱。 第10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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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上》
第1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