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權也。 【左傳·襄二十三年】既有利權,又執民柄。 ◆又【韓非子·二柄篇】二柄□德也。 ◆又山名。 【山海經】柄山,其上多玉。 ◆又通枋。 詳枋字注。 ◆又通秉。 鬥柄。 【史記·天官書】作鬥秉。 ◆又【集韻】補永切,音丙。 持也。 ◆又【唐韻】【古音】必漾切。 義同。 █柅 【辰集中】【木字部】 柅 【唐韻】【集韻】□女履切,尼上聲。 【說文】木名也。 實如梨。 ◆又止車木。 【易·姤卦】繫于金柅。 【注】金者剛強之物,柅者制動之主。 ◆又柅柅,茂盛貌。 【左思·吳都賦】總莖柅柅。 ◆又【廣韻】絡絲柎也。 ◆又察也。 【唐書·王彥威傳】捷柅姦冒。 ◆又【說文】女氏切,音旎。 ◆又【五音集韻】【類篇】【正韻】□乃裡切。 音禰。 ◆又【集韻】乃倚切,音你。 義□同。 ◆又【正韻】尼質切,音暱。 止也。 ◆又【唐韻】【集韻】女夷切,音尼。 木名。 ◆又【集韻】醜利切,音呬。 篗柄也。 █柆 【辰集中】【木字部】 柆 【集韻】落合切,音拉。 【說文】折木也。 同拉。 【史記】摧枯拉朽,【左思·吳都賦】拉□摧藏。 皆作拉。 【正字通】從拉為正。 █柈 【辰集中】【木字部】 柈 【唐韻】薄官切【集韻】【正韻】蒲官切,□音槃。 【墨子·帝堯篇】書名竹帛琢戒杅柈。 【杜甫·十月一日詩】焦糖幸一柈。 ◆又【類篇】普半切,音判。 木名。 █柊 【辰集中】【木字部】 柊 【唐韻】職戎切【集韻】之戎切,□音終。 木名也。 ◆又【博雅】柊楑,椎也。 《周禮》終葵,從糸不從木。 █柍 【辰集中】【木字部】 柍 【集韻】【韻會】【正韻】□於驚切,音英。 【說文】梅也。 【爾雅·釋木】時英梅。 【郭注】雀梅也。 ◆又【類篇】杏也。 ◆又【說文】江南橦村,其實謂之柍。 ◆又【韻會】於良切,音央。 【揚雄·甘泉賦】日月□經于柍桭。 【李善注】柍,中央也。 ◆又【廣韻】於兩切,音鞅。 義同。 ◆又木名。 【張衡·南都賦】柍柘檍檀。 ◆又【類篇】於浪切。 【馬融·長笛賦】瞋菌碨柍。 【李善注】鬱積競出之貌。 ◆又【集韻】於朗切,音盎。 義同。 ◆又【集韻】【類篇】於亮切,音怏。 【博雅】杖也。 一曰打穀具。 【方言】齊楚江淮之間謂之柍。 考證:〔【說文】江南橦邨。 〕 謹照原文邨改村。 █柎 【辰集中】【木字部】 柎 【唐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音膚。 【說文】闌足也。 ◆又【集韻】【正韻】芳無切,音敷。 義同。 ◆又【說文】編木以渡曰泭。 或作柎,通作桴。 孫炎曰:方木置水曰柎栰。 【管子·兵法篇】方舟投柎。 ◆又【玉篇】花萼足也。 凡草木房謂之柎。 【集韻】或作枎、□。 【山海經】崇丘之山有木。 圓葉而白柎。 【正韻】作防父切。 ◆又【集韻】【韻會】□斐父切,音撫。 與拊同。 樂器也,以葦為之。 【禮·樂記】治亂以相。 【注】相即柎也。 裝之以穅,形如鼓。 ◆又【集韻】符遇切,音附。 楡柎,木名。 ◆又注也。 【儀禮·士冠禮】素積白履,以魁柎之。 【疏】以魁蛤灰注其上,使色白也。 ◆又兪柎,良醫名。 【前漢·藝文志】太古有岐伯、兪柎。 ◆又與弣同,弓弝也,刀弝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有柎焉,故剽。 【禮·少儀】削授柎。 ◆又楄柎,詳楄注。 ◆又柎,猶倚也。 【管子·輕重篇】父老柎枝而論,終日不歸。 █桳 【辰集中】【木字部】 桳 【集韻】【類篇】□部本切,音笨。 舟篷也。 【字彙】車弓。 █柏 【辰集中】【木字部】 柏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博陌切,音百。 【說文】椈也。 【六書精藴】柏,陰木也。 木皆屬陽,而柏向陰指西,蓋木之有貞德者,故字從白。 白,西方正色也。 ◆又【春秋緯】諸侯墓樹柏。 【前漢·東方朔傳】柏者,鬼之廷也。 ◆又大也。 與伯通。 【釋名】柏車,大車也。 ◆又逼也。 與廹同。 【周禮·春官】其柏席用萑黼純。 【鄭注】柏席,廹地之席。 【史記·漢高紀】柏人者,廹於人也。 【漢·武瓠子歌】魚弗鬰兮柏冬日。 ◆又國名。 在河南西平縣。 ◆又山名。 【書·禹貢】導淮自桐柏。 ◆又【前漢·武帝紀】起柏梁臺。 ◆又姓。 【姓譜】戰國柏直,漢柏英。 ◆又葉卜各切,音搏。 【楚辭·九歌】山中人兮芳杜若,飲石泉兮蔭松柏。 ◆又葉壁益切,音必。 【陶潛·經錢溪詩】園田日夢想,安得久離析。 終懷在歸舟,諒哉宜霜柏。 從木白聲。 俗作栢,非。 █柑 【辰集中】【木字部】 柑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沽三切,音甘。 果名。 【南方草木狀】橘屬,滋味甘美特異者也。 【唐書·蕭嵩傳】荊州進黃柑。 【韓彥直·橘錄】柑別種有八,而乳柑推第一。 ◆又通甘。 【司馬相如·上林賦】黃甘橙楱。 ◆又【集韻】【韻會】□同鉗。 以木銜馬口也。 【公羊傳·宣十四年】柑馬而秣之。 【前漢·五行志】畏□柑口。 █柒 【辰集中】【木字部】 柒 【廣韻】俗漆字。 【開山圖】長安西有渠,謂之柒渠。 ◆又木名。 【山海經】剛山多柒木。 ◆又【集韻】戚悉切。 義同。 ◆又俗為數目字。 █慄 【辰集中】【木字部】 慄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質切,音慄。 【說文】作□,從木。 其實下垂,故從□。 【周禮·天官·籩人】饋食之籩,其實慄。 ◆又堅木也。 【公羊傳·文二年】虞主用桑,練主用慄。 ◆又謹敬也。 【書·舜典】寬而慄。 ◆又堅也。 【禮·聘儀】縝密以慄。 第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康熙字典 上》
第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