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 【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 【易·屯卦】以貴下賤。 【詩序】君能下下。 ◆又【爾雅·釋詁】下,落也。 【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 草曰零,木曰落。 ◆又去也。 【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又【韻補】葉後五切,音戶。 【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 與女葉。 【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 【□第·古音考】與吳同。 ◆又葉胡佐切,音賀。 【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清厲,陰雲曀兮雨未下。 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考證:〔【爾雅·釋訓】下,落也。 〕 謹照原書釋訓改釋詁。 █醜 【子集上】【一字部】 醜 【廣韻】【集韻】【韻會】敕久切【正韻】齒九切,□音醜。 十二月辰名。 【爾雅·釋天】太歲在醜曰赤奮若。 【淮南子·時則訓】招搖指醜。 【前漢·律正志】孳萌於子,紐牙於醜。 ◆又神名。 【山海經】女丑之屍。 【六書正偽】手械也。 從又,手也,有物以縶之。 象形。 因聲借為子丑字,十二月之象也。 ◆又醜象子初生舉手。 █丌 【子集上】【一字部】 丌 【集韻】居之切,音姬。 【說文】下基也,薦物之具。 象形。 ◆又【集韻】其古作丌。 注詳八部六畫。 ◆又姓。 唐丌實,丌士能。 █不 【子集上】【一字部】 不 〔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 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注】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分物切。 與弗同。 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 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 從一,一猶天也。 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 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 夫不,□也。 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 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間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准。 ◎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 與柎通。 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 不當作柎。 鄭樵曰:不象萼蔕形。 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青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 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 李白詩:茲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 蓋因華跗而比擬之。 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 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 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 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葉。 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葉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 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 □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 不顯不承,猶書雲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葉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 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 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 司馬光切韻圖定為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考證:〔【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日有食之,〕 謹照原文省下日字。 〔【荀子·賦論篇】〕 謹照原書省論字。 〔【注】謂小人所鄙也。 〕 謹按原文無此注,改為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與 【子集上】【一字部】 與 【廣韻】【集韻】【正韻】□同與。 【說文】賜予也。 一勺為與。 【六書正偽】寡則均,故從一勺。 (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 【說文】黨與也。 【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強楚。 【注】與,黨與也。 【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於下。 ◆又【廣韻】善也。 【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 【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 【論語】吾與點也。 【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 【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 【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 【注】師古曰:與,如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 【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 【注】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 【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撲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 【注】與,猶助也。 ◆又類也。 【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為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 【注】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 【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 【朱注】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 【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 【注】□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 【詩·唐風】人之為言,苟亦無與。 【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 【禮·曲禮】生與來日。 【注】與,猶數也。 ◆又語辭。 【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第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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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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